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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才重新迈步,朝不远处的藏风阁走去。

藏风阁内收藏的大部分是武林各门派的武功秘籍,还有一些名贵古玩玉器。

寻到熟悉的碧玉貔貅,轻轻扭动。一声闷响过後,其中一个贴墙的书架往右移动,赫然现出一道小门,透出微弱的光线。

这是一个小密室,不大,但装潢相当繁华,而且是清一色的大红。红毯、红帐、红被,仿若一间空置的新房。孤寂的长明灯静静燃烧,一室死寂,毫无生人气息。

十年来,这里的所有摆设都不曾动过,妄想著要保留那人仅存气息。就连石壁高悬,略微泛黄的画卷也是一尘不染。

画相当简素,与周遭繁华毫不相称。

淡墨勾勒的梅林中,一袭红衣的少年扬剑破雪的瞬间之姿。刚毅的线条中带著细腻,豁然使得他阴柔狠厉与偶得的柔情神韵具现,栩栩如生。

蜻蜓点水般沿著少年的轮廓游走,似在抚摩最心爱的珍宝,最後停在微微上扬的嘴角处。

“子渝……”

你到底也只愿为他一人而笑。

你说过一生最痛恨的就是白道中人,为何他偏是个例外。

轻笑,笑声里透出一股无奈与哀伤。

你可以瞒得了天下人,却瞒不了我。

睫毛向下轻垂,看不清神色。

那天是苏慕晴抱著你,朝悬崖走向绝望山顶,在凌洌的风中,红白长衫缠绕,纵身下坠。

为什麽要选择死,为什麽要和那人一起死。

那一刻,才知道心死的痛苦。

伤的不仅是鲜活生命的消逝,还有苦埋於心底的爱慕。

苏慕晴这种相貌平庸的粗人怎麽能配得上如此圣洁完美的他。鲜花根本不应该插在牛粪上,而只有放在精致的瓷瓶中,才能衬托她无尽的高贵。

子渝是他生命的全部,没有子渝,他不会活到今天。

出身的不光彩,使得自己从小到大受尽杨家上下的冷眼。大嫂──杨行云和楚流袖丧礼中上香的资格也没有。

後来,他离开了杨家,改名换姓,靠著自己的努力,在江湖上闯出些名气。

武艺的日益精湛,本以为能在武林大会上夺取盟主之位,没想到被半路杀出的苏慕晴,以二十招打败。他出人头地的美梦被践踏破碎,带著颓然与失落,在大街上浑浑噩噩地过日子。直到子渝的出现。

是子渝将他骂醒,是子渝将他从地狱中拯救出来。

邪教教主又如何,远比白道中道貌岸然的来得真实。

爱上子渝是一生最无悔的选择,为了他,可以抛弃任何的名利、仇恨,只想和他携手如神仙眷侣般生活。

可是子渝死了,一切都万念俱灰。生,还有何欢可言?

这一切都怪苏慕晴。

眼中凝起一泓寒芒,手往画卷右下方移去。

“子渝,只要你还活著就够了。以後,再也没有人可以阻挠我们。”

手猛一用力揪住某处,顿时将完美的画卷撕扯出一方残缺。

空气中,一角写著苏慕晴三字的纸角无声落地。

离开江浙一带已有十数天,期间热浪越发猛烈,刺眼的阳光仿佛将地面要烤出烟来才肯罢休。然而不知趣的知了却在林间鸣叫不停,更加速了心中烦躁的扩散。

王曦落在马车里闷了一天,有点坐不住,拉开窗帘想要透气,结果眼尖地发现路边就是条清冽的溪流,於是大拍车座拼命喊停。

杨楚勒住马,狐疑回头看去。

一道黑影以闪电之速飞跃而下,直奔溪流。三两下解了上衣,扑通一声扎到水里,把身子埋进去,只露出个黑色的脑袋在水面透气。

一气呵成,干净利落的动作看得杨楚目瞪口呆。

原来老狐狸也有愿意撒开小腿狂奔的时候……动作还蛮快的,但这不能改变他的蜗牛本质。

抹去额上粘著灰尘的汗水,杨楚也不堪忍受天气的炎热,从马车里取了条布巾走到溪流边,打算洗洗风尘,消消暑。

清凉的河水把体内的热气消减大半,王曦落舒服地眯起眼,见杨楚靠到身边,便嚷道:“小鬼!我骨头散了,帮我揉揉。”

到底是谁骨头散得比较厉害?修长的眉不悦地皱起。

然而对方是容不得他犹豫,报复性地泼去一大把水花,杨楚当场变成梨花带雨脸。

春风十里柔(师徒年下)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王曦落紧绷著脸,凶巴巴道:“别磨磨蹭蹭。”说著,哗啦一声从水中冒出半身,还自动自觉把长发撩到前面,满心欢喜地等著对方的伺候。

杨楚脸色铁青,好不容易把脸上的水弄干後正要发作,却猛然间撞上一片袒露在眼前的春光。

小时候老狐狸经常抓他一起去泡澡,这副身子早看了不下万遍,和自己一样,没看头。可是现在,某种可怕的渴望悄然变质,面对著他,自己就像看到美味的小羊的狼,恨不得扑上去将他拆吃入腹。

舔舔干涩的唇,硬咽几口唾沫,杨楚压下被撩拨起的躁动,蹲到他身後。目光在麦色的肌肤上游移,突然发现一处异色。目光一敛,急手拨开稀疏遮挡的长发,红肿豁然清晰。伤的是肩肘位,看样子是骨折,尚未全愈,仍留著痕迹。

满脑旖旎顿时消退,杨楚倒抽一口起,张了嘴,却说不出话来。

王曦落等了半天不见身後有动静,狐疑地转过身:“喂……”

顺著对方停留的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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