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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程宇唯牵牵嘴角,“她当时和那个谢陌搞在一起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会有今天,现在觉得对不起我了。”

“嗯,”林然笑笑,“她已经走了,我就是告诉一下你。好了,我出去买烤鸭了,你早点回来。”

“好。”

程宇唯挂了电话,原本就看不下去的微博此时更加的不知所谓,他移开目光看向窗外,想起了曾经和宋茜在一起的时光。

程宇唯交女朋友的原则是先看漂不漂亮,然后看身材,两样都不错的话就开始追,追到了先处一段时间,性格不合指不定过两天就分,要是性格合那就多处些时候,一直到他腻了或是看上下一个人为止。

宋茜是他这半个学期才认识的,艺术学院的大一新生,长得漂亮身材好自不必说,还很会打扮,程宇唯之前的女朋友大多是高中生,既没长得太开又穿的土发型土还都不会化妆,至于上了大学之后交的几个虽然穿的好看了也留了长发,但始终不如宋茜光看照片就能给他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宋茜的性格也好,乖巧听话,和他说话的时候从来都是柔声细气,不会和他吵架也不会乱花钱,每次和他在一起时都会温柔地握着他的手依偎在他身上,这也是程宇唯收心的念头由来已久却只在她身上得到实践的原因。

可是这一切都被那个谢陌给毁了,宋茜会看上他是因为他长得帅,比程宇唯更帅,偏偏某人平生最恨的第二种人正是长得比他帅的,而帅到能抢走他女朋友更是不可原谅。

恨恨地收回目光,程宇唯盯着已经黑屏的手机,心想只砸了那小子的寝室果然还是太轻了,就应该让人狠狠揍他一顿,只要事先吩咐不要打脸就好了。

又过了几分钟,程宇唯听到门口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就放下手机站了起来,看来这是老人的孙子、他那位“校友”回来了,程宇唯清清嗓子整整衣领,虽然他不知道这人究竟是谁,不过以他在学校的威望这人应该会认识他才对。

门被打开,外面的人走了进来,顺手关上门,继而抬起头,还没等有下一个动作就和程宇唯打了个照面,后者的心跳立时加快。

真帅。这是程宇唯大脑中蹦出的第一个词。

这人看样子只有十七八岁,却穿了一身白色的西装,不过丝毫不显得突兀,他的个子很高,身材也好,将西装衬托的极其有型,再加上那张脸,程宇唯只能用极完美极精致来形容,眼睛的线条非常漂亮,鼻梁很高,嘴唇薄厚适中,皮肤白得像抹了粉底,一丁点毛孔和青春痘都看不见,有的时候宋茜会给程宇唯看一些明星的海报,然后一脸花痴地流着口水说真帅真帅,眼前之人的形象绝不会比那些人差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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