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2)


听见他这感想,江恒当时笑了笑说:“所以,你对,小、小天的,喜欢,是那种,对小、小猫小狗,的吗?”

路爵没细想,摇摇头说不知道。

他没法知道,这路天毕竟不是小猫小狗对吧。

那一夜他睡得恍恍惚惚,又做了那个相似的梦。

视网膜传来一阵刺痛,他努力的想睁开眼睛,却只能看见面前的一片猩红。

黑夜潮水一样吞噬了四周的景物,混沌的雾气中,传来一阵阵血腥的味道。

一个男人的脸隐匿在黑暗中,还时不时冲他露出微笑。

路爵努力想要看清他的脸,但却只是徒劳。

大脑突然传来尖锐的嗡鸣,他痛苦的弯下腰捂着头部,再睁开眼的时候,手里突然多了一把冰冷的手/枪。54/式,铁黑色。

路爵毫不犹豫的举起枪,把漆黑的枪口对准了那个面容模糊的男人。

——嘣。

鲜血迸ji-an,开出一朵朵颜色妖冶的罂粟。

他杀了那个男人。

枕着被冷汗浸透的羽绒枕醒来,路爵唯一的感觉就是头痛欲裂。

睁开眼看到头顶的天花板,犹豫了一下还是起了床。

走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路爵从镜子里看到一张略带疲惫的脸,一张帅了整整四七二十八年的脸。

挺拔的鼻梁跟眉宇形成深深的沟壑,剑眉斜飞入鬓,凭添一股英气,不笑的时候会给人一种隐隐的压迫感。

路爵对着镜子漫不经心的摸了摸下巴。

他也没穿上衣,镜子里的文身从左手手臂一直延伸到肩膀上去,这个黑色的图腾,还他妈有点抽象。

洗完脸刷完牙,路爵就地来了数十个伏地挺身。

他净身高一八五,平常站直了,身材挺拔紧绷如同满弓。肌r_ou_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锻炼出来的,线条犹如雕刻。再加上他骨架窄长,所以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r_ou_那一挂的。

他腹部沟壑纵横,八块肌r_ou_一块儿不落,漂亮的人鱼线紧紧收进内裤里,与肩部形成完美的倒三角。

豆大的汗珠随着他运动的动作,从喉结滚落到骨窝,描摹出颈部性/感的线条。

路爵呼了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拿毛巾漫不经心的擦了两下脸。

低头瞄见了腰窝上那个寸把深的疤,像这样的疤他身上有不少,肩膀上有,手臂上有,后背也有。

关于这些伤口,路爵曾经进行过猜想。

老子以前绝壁是个黑/社会老大,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带着两百多小弟,手里拿着一把刀,从铜锣湾一路砍到尖沙咀。

酷到爆炸。

某天,风云突变,老子的江湖地位不保,被兄弟c-h-a刀,在腥风血雨中差点没被炸死,江恒开直升机把老子救到一个小破城里,于是老子才沦落到开酒吧的地步。

可是,经过几番思索,路爵觉得这个猜测有一丢丢不现实。

因为,江恒应该不会开直升机。

所以,故事的版本应该是江恒开着破旧货车把他运到这里。

c,ao,逼格一下就down下来了,路爵拒绝接受现实,还是活在幻想中开直升机比较帅气。

出门之前,大东给路爵打了个电话,说已经到了s市一切安排妥当,叫他不要担心。

路爵拿着手机点了点头,想起来大东看不见他点头,于是犹豫的问了一句:“你能不能把手机递给小天?”

路天不会说话,把手机递给他猜哑谜吗。

大东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照做了。

“小天,记得不要随便脱衣服。”路爵说,“不要咬人。”

想了想路爵又说:“也不能咬狗。”

大东笑了:“我替狗感谢您一下子。”

“甭客气。”路爵本来想说,注意安全之类的,但是想想就算是歹徒碰见了路天,那注意安全的也应该是人歹徒。

就按路天那徒手撕人的c,ao性,谁敢对他图谋不轨谁就倒了八辈子血霉。

电话那头没声响,大东高着嗓子喊了一句:“爵哥,他点头了。”

路爵不自觉露出一个微笑:“过几天我就去接你,别怕。”

沉默半晌,他才听见路天说了三个字:“不担心。”

声音很平静,也很温柔。

“嗯,不担心。”路爵一晚上所有的不安、烦躁、恐惧、忧虑,就这样被这句话给一扫而光了。

“爵哥,我们这会儿刚到,先带他去熟悉一下环境了。有什么事儿再跟你说。”大东说完就挂了电话。

路爵老妈子一样把路天平时的生活习惯清点了一遍,列成清单给大东发了过去,发完后,他也被自己体内隐藏的人/妻属性给吓了一跳。

就连“蓝色不要跟黄色一起穿,这种搭配很直男”,路爵都给写了上去。

他估摸着以后在自己的社交软件上,还能再添个标签:“穿搭爱好者”。

这是他除了“知乎流氓类话题知名答主”标签之外,最能拿的出手的一条。

编辑完以后,老罗立马给他发了条消息:“行啊,你现在开始进军时尚界了?穿搭爱好者呢还,怎么这么给里给气的啊。”

“比你多一个标签,你不服是吧。”路爵回,“有的人啊,就最见不得别人比他优秀。”

“哎,我奇迹凉凉过关的时候一直压你一头,我这么优秀我说什么了吗?”老罗不服,“你给我等着啊。”

没过多久,路爵刷新了下老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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