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4/6)

谁都好看,都聪明,不如生个一男一女,凑成个好字。”

余莺莺在玉松时住在沈映家的客房,沈映带着她把玉松逛了个遍后,他们平日里就在大屋消磨时光,梅笍把家里的花园打理得缤纷美观,余莺莺爱去那里拍照,坐在花丛边一边喝茶一边写网络日志,每天沈映带她吃了什么,亲自下厨给她包了馄饨,给她买了什么,带她去玩了什么,事无巨细她全都写成文字,放到网上,她还要配图,什么“蔷薇开得真好”,什么“又到了下午的游泳时间啦!和小沈比赛!赢了!耶”,“哎呀这不是从澳大利亚来的天外飞钻嘛”之类。她回上海的机票订在八月十号,订婚宴,梅笍安排在了八月八号,图个吉利,七号的时候,余莺莺突然去玉松市内的四季酒店开了间房,两手空空地住了进去,八号早上,沈映接到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个女警,问他认不认识一个叫余莺莺的女孩儿。

余莺莺被人发现溺死在了四季酒店三十六楼的泳池里,死亡时间在七号的深夜。她穿着泳衣,钻戒拴在脖子上,法医判断她是因为小腿抽筋呛水过世的。

据梅笍和曾阿姨回忆,接到余莺莺的死讯后,沈映的情绪一直不太好,谁都能看出来他的低落和消沉,临近开学,梅笍劝他请假休息一段时间,或者去哪儿散散心,沈映拒绝了,他收拾了行装,回了学校,不久,十一小长假,他回到玉松,和梅笍说他想搬出去住,他还说,他可能不会再交女朋友了。梅笍想,余莺莺的死给沈映的打击太大了,她又想,过一阵,沈映就会好的,就像他用了半年时间消化沈怀素的离世,过半年,沈映就会好起来,笑容又会爬上他的脸,爬进他的眼睛,驱赶走他眼里的y-in霾和寒意。

但是一个半年过去,两个半年过去,沈映毕业了,回到了玉松,找到了工作,搬出了大屋,在市中心锦绣路租了套公寓,他重新开始充实自己的感情世界。梅笍发现他交上了男朋友,更换的频率还很频繁,他的情史越来越丰富,他的情史甚至已经不能称之为情史了,更像一段收集史,像购物瘾发作的购物癖患者,什么样的人都揽进自己的口袋里,都去结交:同一幢办公楼里的上班族,逛书店时认识的大学生,在餐馆打工的服务员,等等等等。他对出身不挑剔,对容貌的审美也不一,他交往过面貌清丽,气质y-in柔,身材细长消瘦的男孩儿,也交往过身体健美,轮廓刚毅的人,这些男朋友对他印象都不赖,没有人不夸他,不表扬他的,他出手阔绰,待人亲切,床上功夫一流,又很温柔,没有任何奇怪的癖好、不良的嗜好,就算抽烟,好几天都抽不了一包,也不酗酒,对人的嗓门从没高过,除了和人交往从不超过一个月,从不带人回家之外,他在当一个爱人这方面可以说找不出任何缺点——他好像特别j-i,ng于此道,特别擅长作一个完美爱人。

他年纪轻轻,就扮演起了沈怀素年过不惑才开始扮演的,任何人都不会讨厌的一个风度翩翩,充满亲和力,包容感,儒雅,温和的角色。

但沈映没和梅笍正式出过柜,直到梅笍拿着一叠私家侦探拍下的照片给他看,沈映才和她坦白。母子俩促膝长谈,掏心掏肺,他们无法不提起余莺莺,沈映说着说着就要掉眼泪,梅笍直接哭了出来,她没办法,儿子终归是自己的儿子,他喜欢什么就随他喜欢去吧,她又说:“妈妈还是希望你能有个稳定的对象。”她补充道:“最好条件好一点的,你知道的,这样你们自己也会少点辛苦,以后想要孩子了可以找代孕,孩子的事情不用着急。”

沈映抱了抱梅笍,拖着调子喊了声:“妈……”他接着说,“不着急,不着急。”

梅笍再没什么好说的了。

和梅笍聊过之后,沈映的购物癖似乎有所好转,加上律师工作实在太忙了,他也无暇去找什么稳定的恋爱对象,除了歇下来时去风华路78号的爵士酒吧阿姆斯特朗喝一杯,他几乎没什么别的娱乐了。

沈映就是在阿姆斯特朗认识的大卫,两人一拍即合,认识一个星期后,各自问家里要了笔启动款,登记注册,招兵买马,不到一个月,s律师事务所正式在锦绣路的飞天大厦开张营业,主攻国际贸易案。

那年高中同学聚会,沈映一到,立即有人起哄要他请客吃饭,说什么青年才俊沈大律师的名号已经传遍整个玉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沈映谦虚地说:“还要大家多关照,多关照。”

他给饭桌上的同学发名片,那次聚会,沈映见到了成万里,见到了小张,小李,阿良,阿明,他们那群人不是顶着海归的名号,就是继承了家里的企业,都混得风生水起,饭后去夜店,成万里搂着沈映的脖子和他道:“你知道鹿培达那小子在干吗嘛??”

沈映摇摇头,说:“毕业后我就没和鹿培达联系了。”

“大/麻,吗/啡,安非他命,yáo_tóu_wán,冰毒,海洛因,白粉,鸦/片,你想得到的,那小子都他妈嗑!废啦!人彻底废啦!!”成万里哈哈大笑。

那之后不久,鹿培达主动联系了沈映,他约他出来见面,他在电话里说他的日子不太好过,他知道沈映回玉松了,想见见他,想请他这个老同学帮帮忙。他和沈映约在废弃的特殊儿童教育学校见面。

沈映去了,可是没见到鹿培达,他辗转联系上了鹿培达的父亲鹿鸣悠,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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