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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人谁看不出来。”
余时中暗自一惊,僵硬得问道:“看出来什么?”
“你,唉。”夏仁韵往后随意一躺,伸展手臂挂在沙发背上:“你不知道,男人都有养成的毛病吗,像是养狗啦,养马啦,养车啦,男人最喜欢从最原始的时候开始养起,挑好苗子在配种出最优秀的基因,一出生就用自己的喜好来喂养,吃自己喂的食物,喝自己喂的水,最后调教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什么?”
“又或著……”夏老板突然坐起来,用食指挑起余时中的下巴:“重新养成一只孤傲不群的野猫,看他摔在自己的怀里不断挣扎,残喘,渐渐丧失斗志,最后粉身碎骨,再一片片照自己的喜好拼回去。”
指尖的力道几乎痛人,一向放荡的夏仁韵言语间早失了玩性,余时中乍看他的表情,一瞬间闪出野兽的凶光。
“喂……”余时中忍不住喊出声。
“抱歉,忘记你皮细肉嫩。”眼中的凶光一闪即逝,余时中还没反应过来,夏仁韵已经换上原本无赖的表情:“呦,一掐就红了,来给仁哥哥秀秀。”
“你是什么意思,你想到什么了?”
夏仁韵只是笑著摇头:“说你傻的跟张白纸一样,被坏男人拐骗可怎么办,妾身实在好担心啊,老爷晚上都不回家。”
“妾?”余时中没跟上这乱七八糟的思维:“是你晚上离不开女人吧……别胡说八道,谁说娶你了。”
夏仁韵立马不乐意了,在那边奴家不依,不怀上孩子誓不罢休了一阵子,才把木著脸被绕糊涂的余时中弄出嫌恶的表情。
余时中夹著筷子沉默良久,才沙哑得开口:“谢谢你,仁韵。”
“跟我客气什么,我才要谢谢你帮我应付那堆疯女人呢。”
“嗯,那这道肘子再来一份,还有那边那个烤鸡跟牛筋串。”
换来夏仁韵的瞠目结舌:“……听到没,都上,再切盘金枪鱼,龙虾,甜虾,所有厨房有的虾都来,撑不死他!”
他做了一个梦,一个幸福的梦。
梦里有一对恩爱的夫妻,他们带著童话一般的邂逅步入礼堂,一年后诞下两人的相爱的证明。
这孩子完全继承了父母亲优秀的容貌,模样灵巧可爱,再加上活泼淘气的个性,长辈们一人一脸颊的乖,父母亲更是捧他为小王子,宝贝得不得了,一家三口在一栋价值不斐的小洋房,布置快乐美满的家庭。
他家还养了一只法国斗牛犬,黑色的毛黝黑亮丽,唯独肚皮一块是白色的。小家伙贪吃得不得了,小男孩熬不过它缠人,总是偷偷把晚餐的鸡腿留下一半偷藏起来,趁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再偷偷摸到院子里喂它。
每次瞧著小狗乐颠颠得倒著肚皮乱蹭,小男孩也摸摸自己没吃饱的小肚皮,觉得值了。
妈妈发现后就会佯装生气得禁止小男孩吃点心,这可不得了,他最喜欢妈妈亲手做的鸡蛋布丁,要是一天没吃到绝对会死掉,他当然不要,只好去找脾气最好的爸爸帮他想办法。
哪想爸爸不但不领情,竟然还帮著妈妈逼他把晚餐吃完,不然连下午的巧克力牛奶也没收。
有一天饭后,他把吃完鸡蛋布丁的碟子拿出去,经过花园的时候竟然发现爸爸鬼鬼祟祟得蹲在地上,他踮著脚尖躲在围篱后偷看,发现爸爸偷偷摸摸不做别的,竟然是把晚餐的鲑鱼拿去给小狗吃,给它香的尾巴乱摇。
他不服气,正想把妈妈拉过来抓现行犯,但当他看到爸爸露出的表情又改变了主意。
爸爸望著小狗的眼神既专注又温柔,让他联想到妈妈时常对著爸爸和自己露出的眼神。
小男孩后来才知道,小狗是爸爸的朋友送给爸爸和妈妈的结婚礼物。
那个叔叔他也看过,他是爸爸的最好朋友。他印象非常深刻,叔叔是一个非常高大的人,像座山一样,比像树一样的爸爸要高大好多好多,他不像爸爸一样总是笑mī_mī的,却会板著脸孔温柔得摸他的头。
他第一次和叔叔见面的时候,叔叔就说他将来长大后一定会很像爸爸,他了觉得骄傲得不得了,爸爸是伟大的人,他将来也会做个像爸爸一样伟大的人。
那个叔叔常常来小男孩的家里,陪他玩,陪他念书,甚至在爸爸出差的时候到学校去接他放学。妈妈总是非常不好意思,每当她频频道谢,叔叔都会一笑置之,并说:没什么,就当成全我的愿意。
叔叔送给他们家的小狗一直都很健康,虽然胖了一点,但一点都不影响它活泼乱跳。它从小男孩出身陪伴到他,一直到十几岁的高龄,都没有生过一场病。
但是,有一天放学回家,小男孩却没有得到平时疯狂的欢迎,他一路找到花园深处,才发现老狗病恹恹得躺在地上,无论他怎么叫唤都没有反应。
隔天,它就死了。
“!”余时中全身浸满冷汗,头脑昏沉异常,他的视线还停留在方才写实的梦境,他梦到什么,对,有人在拆木板,有人在挖土,挖土作什么……?
“醒了吗……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时中?”
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他看到一个男人的轮廓,然而脑袋残余的药效让他眼前一片浑沌,他只记得他好像抓住男人的袖子,沙哑得不断重复一样的话:“不要埋他……”
“什么?时中……叫医生,叫医生快!”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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