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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边。

我听得心都冷下来。

他说莫延陪着他,不过是那时候他家刚倒霉,亲戚都躲着他,莫延家没钱,也没便宜给他占,自然不用躲着他。他说莫延陪他,莫延怎么陪他的?不过是吃他家的用他家的,连学费都是齐楚在酒吧打工赚钱给他交。还有莫延那个妈,还怂恿齐楚她妈卖了结婚戒指去买衣服。后来景阳良心发现找到他们母子,要送莫延去国外读书,莫延还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不带走一片云彩,从此渺无音讯。

但是齐楚偏偏就记得他的好。

我那时候毕竟年轻,还和他吵,我说你言下之意是我没陪在你身边吗?你当年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天天在酒吧跑场子,饭钱都赚不够,躲在后台睡觉。是我给你找好的酒吧唱歌,给你买吉他做海报,给你乐队的人做饭,给你在酒吧开专场,为了一个麦克风架和人交涉上半个小时,你只要吃饱睡好上台唱歌就好。我当年带着你录的小样到处跑,给你找音乐公司,半夜三点还在帮你看合同,累到在后台晕过去,我带着你跑宣传,有流氓闹事往上面扔酒瓶子,我一个经纪人替你去挡,为了让你拿金曲奖最佳新人,我赴了多少场饭局,喝酒喝到胃出血。你说你想当天王,你想当靳云森,你想演电影。我替你联系乐综,单刀赴会,在凌蓝秋嘴里抢食。而这些时候,你认为对你情深意重的莫延,他在干什么!这些年来,你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的时候,他身为乐综老总的亲弟弟,可曾对你伸出过一次援手?

齐楚没有回答我。

他只告诉我:我说的这些,我心里都清楚。

你清楚,你明白,你眼睁睁看着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你怎么没有一丝一毫的感动!你怎么还能理直气壮地告诉我:“是莫延在我最艰难的时候陪着我。”

这些事,我怎么也想不通,想到精神衰弱也想不通,后来和凌蓝秋成了朋友,她一语点醒梦中人。

她说:肖林,你傻啊?他喜欢莫延,所以他为莫延找一千个优点都找得出,这就是男人。

我这才恍然大悟。

-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现在再回想年轻时的自己,通篇只余一个贱字。

但也好。

不贱一次,怎么能算年轻过呢?

又怎么知道,这世上,有些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就是一个傻逼,根本不值得你再为他耗上一个七年。

现在我年纪大了,成大叔了,也能流氓一样开别人玩笑了。也渐渐看开了。再回想当年那个瘦瘦黑黑,做尽所有螳臂挡车的事只为了博他一个笑容的肖林,只剩唏嘘。

我这辈子所有的冲劲和勇气,都用在了他身上。

我原以为,最少也能换得他一点情意。

可惜,没有。

也幸好没有。

时至今日,我多感谢齐楚对我始终相敬如冰,我多感谢他对莫延一往情深,没有给我一点遐想空间,也没有让我在他身上,再多浪费一天。

我用尽七年时光,付出全部热血,没换来他的感动,却换来了不少的钱。投桃报李,也算是个安慰奖了。

年纪大了,越发知道,情啊爱啊,都是虚的东西,只有钱才是可靠的。

我只要再冷眼旁观三个月,就能带着我这些年攒下来的钱,去太平洋上某个小岛,买栋房子,每天吹吹海风,晒晒太阳,看看穿着短裤的沙滩帅哥,好好过一点属于我自己的日子。

就让他们这对青梅竹马的神仙眷侣,恩爱百年,白头偕老。

☆、七年

剧组要搬去云麓仙境,光东西就要搬一天,演员大都跃跃欲试,想尽早去看到要在那拍一个月戏的地方,林小白也蠢蠢欲动,可怜巴巴去问凌蓝秋:“凌姐,我可不可以跟着去。”

凌蓝秋冷着脸瞥他一眼:“回你房间去。”

我看他可怜,帮他说情:“让他跟着去吧,反正下午也要上去的。”

凌蓝秋看我一眼,继续凶他:“林小白,不要让我说第二次!”

林小白一溜烟跑了,我看了一眼凌蓝秋,发现她面色不善。

赵黎那小流氓,一边指挥别人搬东西一边还不忘挤兑我:“大叔,你看看人家,当经纪人当得多威风,再看看你……”

我说:“那你去催一下齐楚,让他准备上山。”

那边三个人,从八点半聊到现在,明月穿着件玫瑰灰裙子,米白外套,侧靠在化妆台上,笑意盈盈,像极名媛淑女,莫延手舞足蹈地跟她说游戏,时不时回头对着站在自己背后的齐楚笑一笑,十分天真可爱。齐楚则站在他背后,手放在他椅背上,虽然脸色越来越冷,但也是俊美模样。

看起来是和谐画面,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明月在用眼神勾引齐楚。

我不知道莫延是装傻还是真傻,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的样子,也可能是他捏准了齐楚这辈子就吊死在他身上,所以有恃无恐。当初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齐楚的时候,他还抓着我手臂,亲亲热热叫我“林哥”,叫我去他家——也就是齐楚家,因为他回家喜欢和齐楚住一起,还说学了英国菜要做给我吃。还和我说:“林哥,你别看楚哥板着脸,其实他生活中很好笑的,他还会讲笑话给我听……”

我不知道,我作为齐楚的经纪人,跟着他七年,无数次叫他起床,给他做早餐中餐晚餐。还要别人来跟我讲齐楚“生活中”是什么样子,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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