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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也是个心软的人,放了他进去,还给他端了满满的吃食。虽然都是黑面馍馍,但也曹景辉惊喜不已。一阵狼吞虎咽,桌上八个馍馍都进了他肚子,连掉落的一点碎屑都被他捡起来,珍惜的吃掉。
大个子似乎被他吃相吓到了,吃惊的瞪着他。
曹景辉吃饱了,终于记起来风度,还有平时的教养,尴尬的扯着袖子,努力让自己镇定:反正大家都不知道你是谁,还在意什么形象,跟原来越不像越好。
***
曹景辉摇摇头,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刚刚怎么突然就睡着了呢?
腿上怎么这么疼!
他伸手摸了下腿,手才碰到腿,就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这种疼,疼入骨子里,在这严寒的天气下,更加让人无法忍受。
“醒的还挺快。”
来者嘲弄的口气,让曹景辉警觉起来,他忍住疼痛看向来者的方向。
“是你?你为什么要害我!”
来者就是之前给他食物的人,但是曹景辉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除了这次见面,总觉得在哪听过。
曹景辉暗恨自己之前饿晕了头,明明觉得这人眼熟,竟然还把他给的食物水吃得一干二净。不过他知道,就算重来一次,他依然会选择吃完。当时他已经被饿的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是马上死也愿意。
“呵呵,我就知道你肯定不认识我。也对,你曾经是高高在上的王爷,又怎么会记得我这么一个山里的猎户。”大个子山民自嘲的笑笑。
提到猎户,曹景辉就记起来了。那可是陈少云挂名的夫君,他怎么不记得。他唯一认识的猎户也就那么一个,难怪这个山村总有点眼熟的感觉,原来他真的曾经来过。按理他的记性也不该这么差,都是最近事情太多,明明才半年前的事,竟然让他恍如隔世。
“大壮,你是大壮!”曹景辉掩藏起自己心里的情绪,一脸惊喜,似乎忘了被砸断腿的仇,“没想到我们还能再见面,相逢即是有缘,我们缘分不浅。”
大壮撇着嘴,右手抚上自己的右腿,声音里充满了恨意和苦涩:“难为你这么辛苦记起我。你却不知道,你就算化成了灰,我都能一眼认出你!还记得不,它就是被你打断的,它可是天天都在想着你。”
曹景辉自然不会忘记,要不是气大壮强娶了陈少云,他也不会一怒之下让人打断这山野贱民的狗腿。他忍着屈辱,惭愧道:“当初是我不好,不应该意气用事,实在对不住。”
曹景辉只后悔当初没想到会碰到今天这一遭,早知道当初就应该直接灭口。只是谁能想到,风水轮流转,如今却是自己被对方打断了腿。
大壮怒气升起,那木棍在曹景辉的断腿上又用力的打了一棍:“好个意气用事,就把打断腿的仇给揭过。景王的确能言善辩,鬼话连篇,难怪告示上都说要防着你耍诈。我今天也给你来几个意气用事。”
曹景辉疼得冷汗直冒,之前他是被吓了药,昏迷中被打断腿,并没有太多感受,现在人清醒着被打到伤处,疼得他几乎想倒地求饶。他现在完全是靠着毅力忍着,才没有说出求饶的话。他不能让知道他身份的人,看到他更加狼狈的一面。
他不能让别人太得意!
他选择不再答话,如今敌强我弱,他说什么都是错,还不如保持沉默。
猎户似乎知道他的想法,讽刺的看着他:“在你景王眼里,人命不过蝼蚁。别说我们这种贫民百姓,就是你的妻子孩子,你还不是一样下手害死了,我这条断腿又算得了什么。”
☆、第130章 与猪同住
要说大壮本身不是记仇的人,但这条断腿却天天在提醒他曾经遭受过的一切。他好心给人吃食,就被人赖上。他认为孤男寡女住一起不好,也不嫌弃对方哑巴还怀着孩子,愿意娶那女子,给对方一个名分,拜堂成亲后掏心掏肺对对方好,哪想那人不但跟人私通跑了,还让人毒打了他一顿,打断了他一条腿。
等官兵查案找上门来,他才知道,哑巴叫陈少云,是将军府的大小姐,是个不守妇道的女子。那女子无媒无聘就跟男人苟合,还害死亲妹妹亲侄子。想到被害死的景王妃,大壮就后悔。如果不是他当初救了那个陈少云,陈少云又哪有机会和曹景辉共谋害死景王妃。
幸好陛下圣明,大义灭亲。如今恶人遭到报应,才给了他这次报仇的机会。
大壮边回忆,边自言自语:“你是不是很奇怪,我的断腿怎么就好了?你当初可是想让我拖着残腿,一辈子穷困潦倒!如果不是罗道长路过此地,给我治疗腿伤,我一辈子也许真就如了你们的愿,只能当个瘸子,也许用不了一年就饿死病死。你们这对奸/夫/淫/妇,不就一直盼着我死了,永远无法踏出这座大山找你们,揭露你们的丑行。我是不是该谢谢你们手下留情,没直接要了我的命?”
曹景辉绝对不会告诉大壮,曾经他是真想要大壮的命,只是怕陈少云闹,才只打断了腿,掐着陈少云的底线,没做太过火。
“老天开眼,我腿好了,竟然还把你送到了我面前,不让你尝尝残腿的滋味,简直都对不起老天爷的美意。”
大壮看着曹景辉的眼睛发红,似乎随时都可能发疯。幸好大壮没有真疯,他出去拎了一桶猪食回来,给猪喂完,提着桶就出去,似乎忘了里面还有一个人,也没吃饭,需要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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