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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了弟弟景博超的激烈反对。而后景博远夫妇有了亲生孩子,却仍没有忘记贺泉,将他从孤儿院里接了出来,当做自己的孩子般养大。

于此而言,说贺泉是景安的哥哥亦不为过,但贺泉却坚持称呼景安为“少爷”,自我定位为少爷的左右手,从未越线。

或许是幼时的苦难,让贺泉很难相信旁人更别谈辅助与合作,换言之,他犹如一把锋利的刃,本身是没有威胁的,需要一个主人才能发挥其威力,可在景博远夫妇去世,景安也死去的现在,贺泉对于朝阳地产,可以说是没用了。

——因为能够驾驭这利刃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景博超叹了口气,面容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十岁:“你决定了?”

贺泉直言:“我没法跟谋杀少爷的嫌疑犯待在一个公司。”

“连你也这样想?那可是我的亲侄子啊!”景博超神色悲哀:“是,我是有儿子了,可我今年已经五十五了,等儿子长大到能挑大梁,我都七八十了,早已不能掌舵,这中间的空缺谁来填?即使是为了公司,我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贺泉淡淡道:“少爷也这么想。”

结果他死了。

莫名地从那平静的神色中读出一丝嘲讽,景博超握住座椅扶手的手掌紧了紧,有些激动道:“你准备报警?即使公司真有亏空,这次的项目争取下来,也是可以填补上的!我根本没必要沾上亲人的血!最多让小安受点伤,暂时移交大权就好了!”

贺泉的神色还是那样淡然,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道:“低级错误每天都在发生,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贺泉话锋一转:“我去收拾东西,今天就会离开。”

不等景博超同意,他便转身推门离去了。

东西很少,贺泉很快收拾完,和同事道别,谢绝了聚餐的邀请,干脆利落地回了家。

打开门,沙发旁的一个阴影转了过来:“汪呜?”

借着门外透入的光,可以看见那是一只金毛犬。

这是少爷的狗。

往日,它皮毛油亮,活泼爱动,如今主人走了,尽管它或许并不能理解这一点,短短十来天没有见到主人依旧让它迅速地消瘦下来,也越来越不爱动弹。

说实话,贺泉很惊讶。

从景如瑶手中接过狗绳时,他以为这狗会颓废一阵后接受换了个主人的事实,毕竟生存才是第一要务,但它却肉眼可见地一天天衰弱下去,到了如今,任谁都看得出,它在走向死亡。

忠犬吗。

那么自己呢,又将去往何方?

贺泉开了灯,换了鞋洗了手,这才走过去,摸了摸无精打采趴着的狗狗,手掌下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骨头的轮廓:“又瘦了,不吃饭可不行。”他俯下—身,将金毛抱起来,哄小孩一样:“乖静静,先吃点东西,晚上我们去长风街逛逛好吗?”

狗狗的耳朵动了动。

长风街是景安还在父母羽翼下时爱去的小吃街,因店面多卖肠粉,又被众多食客称为“肠粉街”,那时候狗狗刚刚被领养,最喜欢的就是跟着新主人每晚出去散步,对长风街这个名字很有印象。

贺泉将它放下来,揉了揉触感如缎子般的耳朵,把狗粮和水摆在它面前:“来,吃吧。”

在金毛思念主人的时候,它的主人也正想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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