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3)


冰凉的触感让林初焰有些疑惑,一低头才看到手心躺着一只打火机。他不解地看向封淇。

封淇的目光很长很深,不知道看着什么地方:“你有很多的勇气去对抗过去,我很羡慕。初焰,用这把打火机去把你不想要的东西全部烧掉吧,让它跟你一起燃尽一切。”

林初焰吸了吸鼻子,小声问:“是因为我上次闻到烟味的反应,所以你不抽烟了吗?连打火机也不要了。”

封淇有些迟疑地点点头,又解释着:“本来烟瘾也不大,戒了吧。还有,我不是不要这个打火机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林初焰小心地把打火机放进兜里:“我会很好的保管它。”

两人又散了会步,林初焰最后还是拒绝了封淇开车送他,自己抱着破课桌等公交。

等公交到站,林初焰刚要抬脚进去,猛地又缩回来,警惕地看着封淇:“那个打火机不会也好几万吧?”

封淇一愣,突然笑出声。那是只都彭的限量版朗声打火机,他一直都很喜欢,但是就觉得很合适送给林初焰。

他笑着把林初焰推上车,语气轻松:“一只打火机而已,我不能送一件礼物给在意的朋友吗?”

林初焰被迫送上车,只好艰难地扭过头,冲他点点头:“哥,晚安。”

封淇带着轻轻的笑,看着公交开出去:“晚安。”

回去以后,林初焰也没提起白天看到了孙秉志的事情。但是孙秉志真的给他带了壶莲藕汤来,林初焰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完汤,感觉眼里都暖呼呼,很s-hi润,林初焰冲着孙秉志笑得很满足。

孙秉志看着他的小孩儿模样,从大衣内袋里掏出来一个信封给他。

“这是什么?”林初焰愣住,又轻轻地捏了捏,疑惑地看向孙秉志。

“你不是让我帮你保管吗,”孙秉志说,“今天太阳挺大,我下午洗衣服的时候想着顺便帮你洗一下,挺脏了里边翻出来的,差点给泡水了。这藏得也真够紧的,拿针里面的小口袋里又给缝了个口袋。”

孙秉志看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你粗心大意的,估计都一直没发现。”

林初焰张着嘴,发了会呆。

孙秉志自己却又坐到大桌子旁边去了,背对着他,给他留了个自己的空间。

林初焰盯着手里的信封,心脏跳个不停。是的,他妈是故意让他听到李虎的话,故意让他逃出来的。

林初焰颤抖着打开了信封,数了数,一万块。他感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冷不丁起了一身j-i皮疙瘩。

过了好半天,孙秉志才回头看他。只见林初焰垂着头,双臂搭在膝头,做出了一个很僵硬的姿势。那个信封被扔在脚边的地上。

“初焰,睡吧。”孙秉志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

林初焰“恩”了声,却没什么动作。

孙秉志凑得近了些,蹲下去看他,笑着问:“哭啦?”

“没。”林初焰抬起头,给他证明着。

孙秉志又笑了声,慢慢说着:“小宝十五岁的时候,我心里是很复杂的。曾经那么小一个孩子,抱在怀里轻轻一个,眼见着一天天长大了,抱不住了。他又叛逆起来,悄悄在外面打架,妞妞给他贴创口贴,两姐弟都瞒着我,我也就装作不知道。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学校c,ao场上踢球,笑得跟个傻子一样,我听见他跟同学吹牛皮,说着无伤大雅的脏话。说实话,我那一刻觉得真奇妙,真幸福,摇摇头就笑着走了。”

“什么意思?”林初焰完全没明白。

孙秉志抬头看着灯光:“我以前老以为他会一辈子是我的小儿子,后来他长大了,我开始一点点明白,小宝以后就再也不是小宝了。小宝长成了孙靖,长成了会说脏话的小滑头,会打架的小流氓。他再也不是我的小宝啦,他是我带来世界上的人,我最爱的孩子。”

他的语气稀松平常,每个字都念得平淡无比,林初焰听到耳朵里却觉得很沉、很扎实。

“小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他长大了,我们也就退场了。父母是不应该把任何东西放在小孩儿身上的,他有自己的路呐。但是只要我认为他选择了正确的路,我就一定在身后看着他,真舍不得啊,但是,”孙秉志重重地把手掌按到林初焰肩上,“走自己的路啊孩子。你身上也许承担着父母的眼光,但他们都希望你往前走,别回头。”

林初焰想起在他小学时,他妈妈还没有现在这么冷漠,完全不管他。在夏天里,他的生日到来时,她会把他抱在怀里,难得地回忆几句他毫无印象的爸爸。

那似乎是个大学生,有着很厉害的学历。

但她对他似乎也没有过多可回忆的,干瘪瘪回忆几句那个人写的诗,就灰溜溜地闭嘴了。偶尔她也拍拍他的头,像是鼓励似地说:“要好好学习哦,像你爸一样考个名牌大学。”后头她又克服不了毒瘾,扔下林初焰自己去吞云吐雾了。

大概林初焰于学习上毫无天分,那毫不起眼的成绩让她残存的一点热情也熄灭了,便再也没提过那等远大的志向。

林初焰渐渐长大,长成同周围人全然不同的性格。这贼窝里里的宝贝,真诚、热情、一往无前得让人惊讶。

是不是,有时瞥见自己的孩子那火焰一般燃烧着的眼睛,她年轻时的爱情就又重新燃起了?

她不经意地让林初焰逃离了。也许在心底里,她

状态提示:第13节(1/3)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