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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不得。玄冥道人见大势已去,只能送她一杯清茶,劝她宽心放下。
秦失其鹿,天下逐之,本就是自然的。想以一人之力变天下之事,怎么可能呢?
可惜她还是没放下。
颜舜华目光灼灼。
即使重来一遍,她也不会放弃。
她看着杯中的清茶。那个人也没放弃吧,即使所能接触的只有寺中僧人,他也不会轻言放弃——否则也不会以一城之众,挡鞑人举国之师。
颜舜华端起茶喝了一口,两眼一亮,说:“好喝。”
沈云初问:“刚才你们去做什么了?怎么你被卓然背着回来了?”
颜舜华说:“我们去种西瓜。”
沈云初疑惑:“西瓜?”
颜舜华说:“是从西域传到鞑人那边的一种瓜果。”她举起小手,在空中比划出西瓜的大小,“有这么大!瓢是红的,籽是黑的,汁可多了,吃起来可甜了!”
沈云初说:“你从哪儿听来的?”
颜舜华:“……忘了。”
颜舜华忘了,沈云初也不奇怪。颜舜华记性虽然好,可也抵不过她爱到处跑、到处玩,想不起在哪里听人提到过,实在再正常不过了。
沈云初问:“那你们是怎么弄到种子的?”
颜舜华说:“卓然去榷场那边换来的。”
沈云初看了眼静立一旁的李卓然。这人在别人面前都沉默得像个无声无息的影子,替颜舜华做事却尽心尽力。他没有签卖身契,不是沈家的仆从,但他一直跟着李嬷嬷留在颜舜华身边。
朝廷开了榷场,自然是允许百姓去交易的,可普通百姓哪里敢去?也就是李卓然才敢孤身前往。
只为了给颜舜华找那西瓜种子吗?
想到刚过来时瞧见李卓然背着颜舜华在田埂上绕行,沈云初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人对表妹这般忠诚,他应该高兴才是,为什么心里竟有种莫名的危机感?
大概是因为李卓然看起来不像个仆人吧。
沈云初另外倒了一杯茶,含笑对李卓然说:“卓然辛苦了,也尝一杯这种新茶吧。”
李卓然看向颜舜华。
颜舜华总觉得气氛有些怪。
她站起来拉开另一张椅子:“卓然你也坐。”
李卓然淡淡地说:“多谢姑娘。”说完他果真在颜舜华身旁坐下,端起茶喝了。
沈云初:“……”
刚才的感觉果然不是错觉。这李卓然哪里是沉默寡言,分明是孤傲不逊,只肯听颜舜华的话。
沈云初让人去张罗饭菜。
三人一起用了午饭,沈云初便寻机叫颜舜华去程应星那边。
颜舜华朝李卓然挥挥手,便和沈云初沿着小路往书院方向走。庄子离鹿鸣书院果然很近,不到半柱香他们就瞧见了书院正门。
绕过书院正门再走一段路,又瞧见了程应星家附近的梅林。瞧见梅林边上还种了不少果梅,上头结满了青青的梅子,个头已经很大了,再过几天大概就要熟了,瞧着非常诱人。
颜舜华眼睛溜溜转,准备过些天还得过来拜访程应星,顺便摘些梅子回去。不管是腌梅子还是做果酱,滋味都好得很哪!还可以用来做梅子酒,酸溜溜又清湛湛的,特别好喝也特别好看!
沈云初牵着颜舜华往里走,刚到前院,便见程咏絮立在那儿喂狗。那是只有颜舜华那么高的大狗,浑身灰毛,长得像狼。它眼睛是灰蓝色的,望向颜舜华和沈云初时眼底迸出幽幽冷光。
颜舜华眼睛一亮。她没有立刻上前,而是跟程咏絮打招呼:“永旭哥哥!”
程咏絮闻言回过头来,见颜舜华和沈云初一块来了,脸上露出笑容:“晚晚过来了?你们先生有客人。”她拍拍大狗的脑袋,“这是贪狼,我小时候捡的。别看长得吓人,其实可乖了。年后我舅舅那边地龙翻身,埋了不少人,把贪狼带去搜查。舅舅太忙,一直没得空送回来。”
大狗被程咏絮一安抚,乖顺地蹲坐在那。颜舜华得了程咏絮示意,上前摸了摸大狗的毛毛——又顺又滑!颜舜华说:“它真可爱!还能救人,真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贪狼听了颜舜华的话,伸出舌头舔了舔颜舜华的手掌。
沈云初的心登时提了起来。
程咏絮看在眼里,说道:“贪狼很喜欢晚晚。”不仅让颜舜华摸它,还主动舔颜舜华!
贪狼的舌头都快比颜舜华的手掌要大了,颜舜华却一点都不怕。她兴致勃勃地说:“永旭哥哥,它的牙齿真尖,白亮白亮的,看着好像经常用骨头磨牙。它是不是狼啊?”
程咏絮面色古怪:“舅舅说有一半是。”
颜舜华明白了,这是“混血儿”。就像马和驴可以生下骡子一样,狼和犬能杂交也很正常。颜舜华眼睛亮晶晶:“好漂亮好厉害啊。”
贪狼顿时站了起来,尾巴直直竖起,向颜舜华炫耀它漂亮的皮毛和高大英武的身姿。
程咏絮笑了:“晚晚,看来贪狼它真的特别喜欢你。”
此时屋门开了,一名文士从屋内走出来,年约四十七八岁,留着美须,剑眉星目,瞧得出年轻时也是个相当俊逸的。颜舜华一眼望去,差点没认出来。等她看仔细了,才确认这文士是骆宜修,东华郡王身边的第一谋士,也是当朝大儒。别看骆宜修年纪比程应星小,名气可比程应星要大得多,朝中不少人都是他提拔上去的。
骆宜修看不惯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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