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验、鱼符,古代身份证(1/1)
公验,官府开具的证件,类似于身份证。
鱼符,这种是官员身份证,正式使用时间在唐代,是唐高祖李渊的一项发明。鱼符分左右,使用方法是,左符放在“派出所”内廷,作为“底根”;右符由持有人随身带着,作为身份的证明。
“鱼符”上面刻有持符官员的姓名、官职、任职衙门、官阶等。
鱼符的材质因官阶的高低而不同:亲王、三品以上的高官用的鱼符是金子做的;五品以上的官员用的是银质鱼符;六品以下的官员用的是铜质鱼符。为了方便官员们出门办事携带鱼符方便,朝廷还专门为官员们定做了一种装鱼符的“鱼袋”,而且要求是“符不离袋、袋不离符”。官员们朝见皇帝、会见同僚、外出办事,都得先亮“鱼符”,以“验明正身”,然后才能为对方承认和接纳,所以当时曾有“附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之说。
武则天当政时,“鱼符”换成了“龟符”,用途没变,只是外形和材质变了。后来,“龟符”又相继变成了“虎符”“龙符”“麟符”。符的形状和材质都发生了变化,其“职能”也增加了:除了证明身份之外,还多了一项权限功能:亮一亮手中的“符”,便可以调动、指挥军队和任免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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