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3/3)
苹果很放松地跟丁青聊天,话题大多围绕着罗大飞。丁青主要是暗着夸罗大飞,小苹果对这种称赞也蛮受用,把自己对罗大飞的好奇一一抛出。
两人聊着聊着聊到了狗的问题。小苹果问丁青罗大飞喜不喜欢小动物。
丁青边续杯边回忆:“罗大飞养过蚕,养过小j-i崽儿……就是小j-i,那种小黄j-i……还有金鱼吧好像。”
“这么多啊。”小苹果眼神亮起来,对大陆教育一无所知,“我有养狗哎,是金毛。”
丁青好像想到了什么:“狗是不是很容易跟人亲近啊?”
“是啊是啊。我隔壁的哥哥是自闭症,跟父母都不亲的。但是好像是五六年前吧,我老豆带回家两只狗宝宝嘛,然后一只跑来跑去的时候就跑到了那个哥哥脚边。那个哥哥其实什么都没办法做的,那时候也二十了吧,只是能出门自己扔垃圾的程度,好可怜的。我说到哪儿了?哦对,正好是他倒完垃圾回来嘛,小狗就跑到他脚边,我是有点怕的,就叫狗狗回来,我也不知道怕他们谁欺负谁。但是喔,你知道嘛,小狗就舔他脚面,哥哥居然蹲下来抱起来哎,抱在他怀里,我当时看了就好感动的,真的。”
回答比丁青想象的长。丁青点着头:“然后他就养那条狗了?”
小苹果快速地点了两下头:“嗯嗯。尖米——就是狗狗的名字——一直跟着哥哥,真的很亲近的,是那种互相照顾的。”
“哪种狗容易亲近人?”丁青问。
“金毛啊,比格犬啊,拉布拉多。拉布拉多真的很亲善又漂亮的,而且很聪明。”小苹果对于狗狗的话题好像非常上心,不仅谈到狗的时候情感充沛,语调也顿挫有致。
丁青思索着问:“如果是那种不太容易亲近别人的人,也不太招动物喜欢的人,能养狗吗?”
小苹果一头雾水地问:“对狗毛过敏吗?”
丁青知道答案:“不过敏。”
“那是什么意思?”
“就……”丁青不知道怎么说。
“孤僻是吗?”小苹果说出自己的理解。
“不是。”丁青回得很快,“孤僻”这个词在他这里是个贬义词,他立马把严武跟这个词先隔离起来,“我没养过狗,不是很清楚有什么入门条件。以前听朋友提过,好像不是很容易……”
“其实没那么难的,我觉得主人首先要有责任心嘛,他可以吧?”
“可以的。他有责任心,而且心很软,虽然看不太出来,但真的是那种心软的人。”丁青几乎在抢答,回答的还超出了题目范围。
“那……”小苹果思索着说,“养只狗狗陪他应该也不错?”
丁青刚要说话,罗大飞再一次风风火火地出现了,还没坐下来就眼睛朝着两人看,迫不及待地c-h-a入对话:“你们聊什么呢?”
——————————————————————————————————————————
刘文其实跟丁青真的走得比较近。
一方面是因为刘耀的交代,另一方面刘文对丁青不像其他人一样那么有戒心。在刘文眼里,丁青是个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是没落的氏族最后一任家主,在各位叔叔伯伯大哥的“关爱”下还上不了位,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学习也不好,生意没学过,死人没见过,做什么都半途而废。还组过乐团,那时候在什么酒吧表演,去了快七八十号人给少爷捧场,丁青在上面敲架子鼓,下面乌压压满场黑西装,唱再嗨都没人敢叫,最后一曲大合唱,丁青也跑到话筒前,扯着嗓子喊,但也只有场上热闹。丁青唱得h到不行,对着话筒喊:“大家一起唱!”下面马上响起浑厚的合唱,一首东风破唱得像是入阵曲,酒吧老板差点吓哭。丁青在上面听着,后知后觉地想,原来演唱会都这么安静啊,为什么我去的那些演唱会下面人都那么激动呢?
总之在刘文眼里,丁青没什么威胁,而且还带着点悲剧色彩,毕竟曾经一家人。而且会说话,有眼力见,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在丁青眼里,刘文是个傻叉。
如果严武在他身边,一定会对他这样形容一个对他不错的人不满。
但是丁青毕竟不是严武,没那么宽容。他觉得刘文不怎么样,中立的、选不出个屁的、想让丁青当小弟的、自我感动的、自我沉醉的、刘文。
丁青压下想法,给坐在自己对面的刘文倒酒。
刘文跟丁青走得近的标志之一,就是刘文常常带丁青去高档餐厅吃饭。刘文因为工作关系,这方面很有资源,浪漫的餐厅他是想带刘梵秋来,但是不可能,那是大哥的女人,因为刘文常常要去关注丁青,就随手带他来了。毕竟是前老大的少爷,也没必要太跌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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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聊着聊着聊到了狗的问题。小苹果问丁青罗大飞喜不喜欢小动物。
丁青边续杯边回忆:“罗大飞养过蚕,养过小j-i崽儿……就是小j-i,那种小黄j-i……还有金鱼吧好像。”
“这么多啊。”小苹果眼神亮起来,对大陆教育一无所知,“我有养狗哎,是金毛。”
丁青好像想到了什么:“狗是不是很容易跟人亲近啊?”
“是啊是啊。我隔壁的哥哥是自闭症,跟父母都不亲的。但是好像是五六年前吧,我老豆带回家两只狗宝宝嘛,然后一只跑来跑去的时候就跑到了那个哥哥脚边。那个哥哥其实什么都没办法做的,那时候也二十了吧,只是能出门自己扔垃圾的程度,好可怜的。我说到哪儿了?哦对,正好是他倒完垃圾回来嘛,小狗就跑到他脚边,我是有点怕的,就叫狗狗回来,我也不知道怕他们谁欺负谁。但是喔,你知道嘛,小狗就舔他脚面,哥哥居然蹲下来抱起来哎,抱在他怀里,我当时看了就好感动的,真的。”
回答比丁青想象的长。丁青点着头:“然后他就养那条狗了?”
小苹果快速地点了两下头:“嗯嗯。尖米——就是狗狗的名字——一直跟着哥哥,真的很亲近的,是那种互相照顾的。”
“哪种狗容易亲近人?”丁青问。
“金毛啊,比格犬啊,拉布拉多。拉布拉多真的很亲善又漂亮的,而且很聪明。”小苹果对于狗狗的话题好像非常上心,不仅谈到狗的时候情感充沛,语调也顿挫有致。
丁青思索着问:“如果是那种不太容易亲近别人的人,也不太招动物喜欢的人,能养狗吗?”
小苹果一头雾水地问:“对狗毛过敏吗?”
丁青知道答案:“不过敏。”
“那是什么意思?”
“就……”丁青不知道怎么说。
“孤僻是吗?”小苹果说出自己的理解。
“不是。”丁青回得很快,“孤僻”这个词在他这里是个贬义词,他立马把严武跟这个词先隔离起来,“我没养过狗,不是很清楚有什么入门条件。以前听朋友提过,好像不是很容易……”
“其实没那么难的,我觉得主人首先要有责任心嘛,他可以吧?”
“可以的。他有责任心,而且心很软,虽然看不太出来,但真的是那种心软的人。”丁青几乎在抢答,回答的还超出了题目范围。
“那……”小苹果思索着说,“养只狗狗陪他应该也不错?”
丁青刚要说话,罗大飞再一次风风火火地出现了,还没坐下来就眼睛朝着两人看,迫不及待地c-h-a入对话:“你们聊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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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其实跟丁青真的走得比较近。
一方面是因为刘耀的交代,另一方面刘文对丁青不像其他人一样那么有戒心。在刘文眼里,丁青是个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是没落的氏族最后一任家主,在各位叔叔伯伯大哥的“关爱”下还上不了位,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学习也不好,生意没学过,死人没见过,做什么都半途而废。还组过乐团,那时候在什么酒吧表演,去了快七八十号人给少爷捧场,丁青在上面敲架子鼓,下面乌压压满场黑西装,唱再嗨都没人敢叫,最后一曲大合唱,丁青也跑到话筒前,扯着嗓子喊,但也只有场上热闹。丁青唱得h到不行,对着话筒喊:“大家一起唱!”下面马上响起浑厚的合唱,一首东风破唱得像是入阵曲,酒吧老板差点吓哭。丁青在上面听着,后知后觉地想,原来演唱会都这么安静啊,为什么我去的那些演唱会下面人都那么激动呢?
总之在刘文眼里,丁青没什么威胁,而且还带着点悲剧色彩,毕竟曾经一家人。而且会说话,有眼力见,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在丁青眼里,刘文是个傻叉。
如果严武在他身边,一定会对他这样形容一个对他不错的人不满。
但是丁青毕竟不是严武,没那么宽容。他觉得刘文不怎么样,中立的、选不出个屁的、想让丁青当小弟的、自我感动的、自我沉醉的、刘文。
丁青压下想法,给坐在自己对面的刘文倒酒。
刘文跟丁青走得近的标志之一,就是刘文常常带丁青去高档餐厅吃饭。刘文因为工作关系,这方面很有资源,浪漫的餐厅他是想带刘梵秋来,但是不可能,那是大哥的女人,因为刘文常常要去关注丁青,就随手带他来了。毕竟是前老大的少爷,也没必要太跌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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