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结婚为修房让道(3/6)

钱交给女方,让女方自己去买,也可以先买好了送到女方家里,等结婚的时候再请接亲客去抬。

江子纯的哥哥结婚的时候就是这样,女方的一切东西都是江子纯的父母准备,彩礼,陪嫁,包括新郎新娘的衣服。

接亲客是专门抬东西的,大到缝纫机、自行车、电视机,小到柜子、桌子、箱子,每一样东西两个人抬,如果不提前商量好,接亲的人去得多,陪嫁的东西却少,是很丢脸的。

接亲客全都穿得一身新,吃过早饭,每个人拿着一根竹杆,跟在新郎后面浩浩荡荡地向新娘家开去。

接亲的队伍很壮观,竹杆扛在肩上就像要去打群架一样,抬东西回来的时候更壮观,一群人抬着崭新的陪嫁,逶迤蜿蜒长达一里路。

每一样陪嫁的物品上面都捆一根红绸带,一路敲锣打鼓地,隔几个村都知道哪家娶媳妇了。

把新娘接回来,中午这一顿叫正酒,就是男方家最隆重的了,然后第三天早上还有一顿,也是要全队挨家请的,这一顿叫散客酒。

所以一般人家娶媳妇,都是要大做三天,请吃三顿的。

江子纯却有她的想法,她说:“我们请客吃饭不是为了收情收礼,而且为了让人家知道我已经结了婚了,所以请几桌客人小小表示一下就行了,不需要接亲的,也不需要送亲的。”

江素素说:“那就在我们家做三顿?相当于童小安做我们的上门女婿,这个也可以的。”

江子纯摇头:“不,我们只请一顿,就中午一顿。”

江子纯给母亲拿了五百块钱,请母亲操办酒席。

想着母亲和哥哥的经济都比较困难,她又悄悄给母亲和哥哥一人拿了一百块钱,说:“我结婚也不大操大办,你们就随便给我买点礼物就行了,不过不是现在买,以后我们山上可能还要举行一次婚礼,那时候你们再买东西送给我。”

母亲和哥哥都不接,说:“你结婚我们应该给你买礼物送。”

江子纯坚持要给:“我出嫁以后,挣的钱就要交给他们家里,给你们拿也没有这么方便了,你们就拿着吧,给我买也不要太贵重的,有个心意就行了。”

在她的坚持下,母亲和哥哥收下了。

结婚的时候只待了五桌客人,收了四百六十块钱礼金,江子纯也全部交给了母亲。

江子纯的这种做法是一个创举,虽然当时有人在背后议论他们,说人家嫁女儿都请吃晚上和早上两顿,她出嫁却只吃中午一顿,抠门,但江子纯毫不在意别人的议论,江素素也不理会。

事实上,从她开了这个头以后,后来村里的人不管是娶媳妇还是嫁女儿,就都和她一样,只请大家吃一顿饭了,而且也都只请近亲和少数朋友。

童小安和江子纯在t县忙着挣钱、结婚的时候,c县的郑美莲和于明浩也没有闲着,他们为修房子做着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是准备柴禾,郑美莲说,一旦修房子了,就没时间上山弄柴了。

那年冬天,他们每天早上三点过就起床,煮早饭吃了,喂了猪,把门一锁就往高山上走,走两个多小时到了山顶的竹林里,天就亮了,他们就开始砍竹子。

这竹子比两层楼还高,他们砍下来捆成大捆,请下山的拖拉机帮着带下去。

忙一天赶回家里的时候,差不多晚上十点过了,猪饿得在圈里很凄惨地叫,他们赶着喂了猪,这才煮饭吃。

很累,郑美莲一累着了就骂童小玉,骂徐绍林,只舍不得骂童小安。

砍了一个多月的竹子,郑美莲说够烧几年了,这才不再上山了。

c县地处山区,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很容易涨洪水,并引发泥石流,所以房子必须修得特别牢固。

他们的老房屋地基不够,于明浩跟于老大商量,用猪圈调换他一分自留地,口头协议等于明浩的新猪圈修好了,旧猪圈拆了就交给于老大使用,于老大答应了。

于老大和于明浩两兄弟之间没有发生过争吵,但于老大和郑美莲却是经常吵架的,都是为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争吵。

只不过每一次吵了赌一段时间的气,然后又慢慢和解了,过一段时间再闹翻。

不管郑美莲和于老大如何吵,于明浩对哥哥始终比较客气,以前他在外做生意,回来的时候郑美莲正在跟于老大大吵,于明浩先走到哥哥面前发烟,也不劝架,聊几句就回屋了,于老大一边抽着兄弟发的烟,一边和弟媳妇继续对骂。

为这郑美莲也没少跟于明浩吵:“究竟我是你老婆,还是他是你老婆?人家吵架,男人都护自己的婆娘,你倒好,看见我们吵架,你先跑去给他发烟……”

于明浩说:“他为什么跟你吵?如果你有理,他理亏,他能跟你吵?”

于是外部矛盾转化为家庭内部矛盾,夫妻俩又大吵起来。

要准备修房子了,郑美莲知道求人的时候会比较多,她的脾气收敛了不少,这两年也没有跟于老大再发生过争吵了,所以两家谈调换屋基地的事情很顺利。

柴准备够了,他们又抽农闲的时间请人码保坎。

于明浩买回来炸药,把房后开成采石场,每天放几炮炸石头,为了避免伤着人,每次放之前,于明浩都大声喊:“放炮罗!放炮罗!”

听见喊声,附近做活的就赶紧找地方避一避,时间长了以后,于明浩一喊放炮了,家里的公鸡就会发出一声惨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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