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3)
来将她抬进去。之后,他还尽职地陪着,还帮沈月清倒了热水。
这会儿沈月清醒了,他还劝她:“你别担心,你肚子里的宝宝还在的。”
沈月清可是再j-i,ng明不过的人,但也是脆弱时候,被这个傻乎乎的男人说了这么一番更傻的话,居然还哭了。她哭着哭着,觉着不对劲,抬头一看,看到门边冷漠的越驰,与他身后黑压压的人。
她满身升起恐惧,立刻往回缩。
时小慢一惊,也回头看。看到是越驰,他也立刻站了起来,刚要喊一声“越先生”。
越先生已经往他走来,他眨了几下眼睛,却见越驰直直掠过他,走到床边。他这才看到越驰身后跟着的一串人,个个身高体壮,身穿黑色西服,不怒自威,满是煞气。他咽了口唾沫,小心抱着女儿,往后缩了几步。
越驰低头看沈月清,如同端看死物,沈月清的硬气早没了,吓得哭道:“大少爷,您放过我吧。求求您放过我和我的孩子,我绝不干扰您,我带着孩子走,离您们远远的。真的,真的,大少爷——”
越驰面无表情,眼神中也没有一丝感情,他只是看了沈月清一眼,随后道:“带她走。”
他身后的保镖便架起沈月清,将她拖出去做手术。
沈月清嚎啕大哭,却没一个人应她,医院里也忽然变得格外寂静。
沈月清都被吓成这样,更不要提小地方来的穷孩子时小慢。
时小慢贴着墙,紧抱女儿,腿直发软。
越驰回身也看他一眼,他瞪着眼睛与越驰对视。心中既怕,又有些不解,之前那么和善的越先生,怎么忽然变得这样令人害怕呢。
他还想往后退,可是已退无可退。
而越驰,也忽然往他走来。
第3章
明明医院里的灯与其他地方的并无不同,不过也是普通的白炽灯,可医院中的光却又总是比任何一处的光要来得更白,甚至可以说是青白。
灯光能将每个人都照得白到失真。
时小慢是,越驰也是。
时小慢的背抵在墙上,腿软得已经半弯,他死死抱住女儿,眼看越驰越来越近。脑中不再是越驰弯腰帮他放车座,也不是越驰在车窗内叫他上车,更不是越驰低头给他写名字的那些场景。他眼前明明是只有越驰一个人,可他脑中想到的全是多年前,也是这样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将他架起来,将方芳架起来……
嘲弄声,辱骂声,各式各样荒 y- in 的声音。
时小慢的脸色变得比医院的光还要青白,浑身开始无法抑制的发抖与出汗。
越驰其实是个有些迷信的人。
但这一点别人不知道。
他很信命。人长大了,大多记不住小时候的事,他却记得大约三四岁时,他爷爷抱着他,要大师给他看看。他们这样的人家,所谓的看看,是真看看。好的话,自是最好,若是不好,是要想办法把这“不好”给变好的。
他记得大师说他命硬,只会克别人,别人克不着他。只是有个前提。
偏偏那前提是什么,他不记得了,也不知是那位大师当时压根就没当他的面说,还是大师说了,他给忘了。
总之他的命是真硬,小时候被人绑架,结果半路出车祸,死的是绑匪。中学时候与世交朋友去非洲玩,遇到狮群,领头的人被撕碎,同伴们也死了一个,他却被一只路过的成年老虎给叼走。最后他自己拿枪崩了那只老虎,顺利返回,还又救了几个人。
对他不好的人,从未真心爱惜过他的人,都早早死了,例如他妈。令他不痛快的人,也全都靠看他脸色过活,例如他的姨妈跟那个不成器弟弟。
背叛他的人,也全部没有好下场。除此之外,二十八年来,无数的人前仆后继地往他身前涌,不管是为钱,还是为他这个人,被他伤得体无完肤,最后要死要活地还要说爱他。
他是真命硬,也总能化险为夷。
这就导致他愈发信命。所以眼前,第三回遇到时小慢时,他这心里便难得有些波动。
他觉着时小慢的出现,兴许与他的人生有点儿关系。
时小慢是任何时候,他低头看太久,也不会看到的人。毕竟时小慢离他太远太远,远到太小,小到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可偏偏就是那晚的火车,他遇到了这个人。二十四小时内,还连连遇到三次。
既是命的意思,越驰愿意尊崇。
只是该如何尊崇?
毫无疑问,时小慢长得不错。
但同样毫无疑问,时小慢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类型。
越驰偏爱长得修长、柔美而又充满艺术气息的人,他从前的情人几乎都是这种类型。累极时,能给他弹弹琴,陪他看部电影,又或者与他聊聊某本书,这样的人,是越驰喜爱的。
他对情人的要求很高。
时小慢完完全全不是。
时小慢长得挺漂亮,却充满孩子气。说是二十一岁,其实瘦瘦弱弱的样子,说是十□□也有人信。
尤其现下灯光如此强而白,越驰将他看得越发清楚。时小慢的体态不够修长,甚至有些畏缩。他更是充满怯懦,无法露出平和的笑容,自然也不能坦然地陪他喝茶。
可是时小慢的眼睛长得真是太漂亮了,当真是能说话的一双眼睛。
干脆打叉的话,又有些可惜。
越驰站在时小慢跟前,沉默了几秒,脑中想的是这些。可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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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沈月清醒了,他还劝她:“你别担心,你肚子里的宝宝还在的。”
沈月清可是再j-i,ng明不过的人,但也是脆弱时候,被这个傻乎乎的男人说了这么一番更傻的话,居然还哭了。她哭着哭着,觉着不对劲,抬头一看,看到门边冷漠的越驰,与他身后黑压压的人。
她满身升起恐惧,立刻往回缩。
时小慢一惊,也回头看。看到是越驰,他也立刻站了起来,刚要喊一声“越先生”。
越先生已经往他走来,他眨了几下眼睛,却见越驰直直掠过他,走到床边。他这才看到越驰身后跟着的一串人,个个身高体壮,身穿黑色西服,不怒自威,满是煞气。他咽了口唾沫,小心抱着女儿,往后缩了几步。
越驰低头看沈月清,如同端看死物,沈月清的硬气早没了,吓得哭道:“大少爷,您放过我吧。求求您放过我和我的孩子,我绝不干扰您,我带着孩子走,离您们远远的。真的,真的,大少爷——”
越驰面无表情,眼神中也没有一丝感情,他只是看了沈月清一眼,随后道:“带她走。”
他身后的保镖便架起沈月清,将她拖出去做手术。
沈月清嚎啕大哭,却没一个人应她,医院里也忽然变得格外寂静。
沈月清都被吓成这样,更不要提小地方来的穷孩子时小慢。
时小慢贴着墙,紧抱女儿,腿直发软。
越驰回身也看他一眼,他瞪着眼睛与越驰对视。心中既怕,又有些不解,之前那么和善的越先生,怎么忽然变得这样令人害怕呢。
他还想往后退,可是已退无可退。
而越驰,也忽然往他走来。
第3章
明明医院里的灯与其他地方的并无不同,不过也是普通的白炽灯,可医院中的光却又总是比任何一处的光要来得更白,甚至可以说是青白。
灯光能将每个人都照得白到失真。
时小慢是,越驰也是。
时小慢的背抵在墙上,腿软得已经半弯,他死死抱住女儿,眼看越驰越来越近。脑中不再是越驰弯腰帮他放车座,也不是越驰在车窗内叫他上车,更不是越驰低头给他写名字的那些场景。他眼前明明是只有越驰一个人,可他脑中想到的全是多年前,也是这样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将他架起来,将方芳架起来……
嘲弄声,辱骂声,各式各样荒 y- in 的声音。
时小慢的脸色变得比医院的光还要青白,浑身开始无法抑制的发抖与出汗。
越驰其实是个有些迷信的人。
但这一点别人不知道。
他很信命。人长大了,大多记不住小时候的事,他却记得大约三四岁时,他爷爷抱着他,要大师给他看看。他们这样的人家,所谓的看看,是真看看。好的话,自是最好,若是不好,是要想办法把这“不好”给变好的。
他记得大师说他命硬,只会克别人,别人克不着他。只是有个前提。
偏偏那前提是什么,他不记得了,也不知是那位大师当时压根就没当他的面说,还是大师说了,他给忘了。
总之他的命是真硬,小时候被人绑架,结果半路出车祸,死的是绑匪。中学时候与世交朋友去非洲玩,遇到狮群,领头的人被撕碎,同伴们也死了一个,他却被一只路过的成年老虎给叼走。最后他自己拿枪崩了那只老虎,顺利返回,还又救了几个人。
对他不好的人,从未真心爱惜过他的人,都早早死了,例如他妈。令他不痛快的人,也全都靠看他脸色过活,例如他的姨妈跟那个不成器弟弟。
背叛他的人,也全部没有好下场。除此之外,二十八年来,无数的人前仆后继地往他身前涌,不管是为钱,还是为他这个人,被他伤得体无完肤,最后要死要活地还要说爱他。
他是真命硬,也总能化险为夷。
这就导致他愈发信命。所以眼前,第三回遇到时小慢时,他这心里便难得有些波动。
他觉着时小慢的出现,兴许与他的人生有点儿关系。
时小慢是任何时候,他低头看太久,也不会看到的人。毕竟时小慢离他太远太远,远到太小,小到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现。可偏偏就是那晚的火车,他遇到了这个人。二十四小时内,还连连遇到三次。
既是命的意思,越驰愿意尊崇。
只是该如何尊崇?
毫无疑问,时小慢长得不错。
但同样毫无疑问,时小慢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类型。
越驰偏爱长得修长、柔美而又充满艺术气息的人,他从前的情人几乎都是这种类型。累极时,能给他弹弹琴,陪他看部电影,又或者与他聊聊某本书,这样的人,是越驰喜爱的。
他对情人的要求很高。
时小慢完完全全不是。
时小慢长得挺漂亮,却充满孩子气。说是二十一岁,其实瘦瘦弱弱的样子,说是十□□也有人信。
尤其现下灯光如此强而白,越驰将他看得越发清楚。时小慢的体态不够修长,甚至有些畏缩。他更是充满怯懦,无法露出平和的笑容,自然也不能坦然地陪他喝茶。
可是时小慢的眼睛长得真是太漂亮了,当真是能说话的一双眼睛。
干脆打叉的话,又有些可惜。
越驰站在时小慢跟前,沉默了几秒,脑中想的是这些。可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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