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4)

,那苍老发皱的手指划过的是他千方百计布下的网,一切的阿谀奉承、逢场作戏、站队争斗都是为了今天这一通越洋电话。拨通的那瞬间,我紧张得大脑一片空白。

“喂?”那里传来一声低沉的中年声音。

“哎!小程!”大伯大声地对着手机打招呼。

“方伯,侬好呀。”

“侬好侬好,近腔好伐啦?”

“好额。”

朱进双眼死死地盯着手机屏幕。这简短的开场对他而言无疑像一整个寒冬一样漫长,电话里传来的程一民的每个音节都折磨着他,汹涌的回忆都顺着那句“喂”开闸,泄洪狂奔。我甚至能看到朱进眼角泛出的水光,以及他不停发抖的嘴唇。

“哎,拿小儿子呢?去哪里了?”

“诺诺啊?等些……”程一民似乎是朝着身后喊了程祝诺的名字,等了几秒。这几秒钟,朱进的身体也跟着颤栗起来,他双手十指紧握来缓解这生理上的惊颤,以至于那苍白的骨节甚至变成了浅浅的黛青色。

“小赤佬不在。有啥事体伐?”

“哦,没啥事体。”

我看到朱进闭上了眼睛,长长地呼了一口气。他眼角的水光悄无声息地蒸发在了初夏的暑气里。

那晚我买了一箱啤酒和下酒菜去了丁予涵家。

“阿平哥?”他开门的时候有些慌乱,我瞥了眼他身后,满屋狼藉,想必毛先生是刚走不久。“家里乱,我没工夫收拾呢。”

“不请个阿姨吗?”我自顾自走了进去,将食品饮料堆在桌上。丁予涵眼睛一亮:“啊呀,火锅底料!你都买了些什么菜?”他快速走过去翻动塑料袋,“羊r_ou_买了没?”他惊喜的模样和十八岁的时候没什么两样,依旧是那般没心没肺,宛如没有被生活亏欠过。

“都买了,你把电磁炉拿出来,咱们吃个夜宵。”

“阿进呢?”

“他忙。”

我们两人忙活了一阵,洗菜备菜,让我依稀有份回到过去的错觉,这错觉哪怕是半分也令我倍感安慰。衰老只在顷刻之间,我在朱进宣布与方小姐订婚的那刻突然急速衰老,我看清了我们兄弟几个终将渐行渐远,拥有各自的生活,孤独才应该是常态。人最初都是带着美好的初衷一步步朝前走,却为何总是无可避免地走向自身的反面?这真是令人费解的疑问。我的意志也正摆脱着理x_i,ng走走向内心冲动的、黑暗的、可怕的欲念,正是如此我才不希望看到我追求的人内心也有这股邪恶力量。

酒菜摆好,我和丁予涵喝着啤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他将窗户开到最大,凉爽的夜风拂上我们的脸颊,啤酒与廉价火锅的味道夹杂着八十年代末的自由味道,我们在那个世纪年轻过。

“你有什么打算?还是打算把钱花完了回老家么?”

“钱花不完了。”小丁瘪嘴笑笑,仰头灌了口啤酒望向窗外。

“当过气明星也那么赚钱?”

他哈哈大笑起来,讲:“哎,我吃青春饭的,有人喜欢我,主动给我钱花。”笑完小声嘟囔了一句,“冤大头……”

“你喜欢冤大头么?”

“喜欢的呀。”他对我嬉皮笑脸,我不知哪句真哪句假,“我真心喜欢他。”

我便也不响了。

“冤大头也跟我讲,欢喜我。”丁予涵一口一口喝啤酒,将他的情爱故事描述地非常简陋。中国人似乎是不大讲爱这个字的,有的地方讲中意,有的地方讲稀罕,或者待见,上海人总是讲欢喜,欢喜这个,欢喜那个,一句我欢喜你,便承了数不清的脸红心跳的情。我听到朱进讲欢喜方小姐的时候,心里盛放出一座屈辱的城,扭曲潮s-hi,却又五光十色。

丁予涵跟我讲:“有时我候自暴自弃地想,或许自己天生就是个下贱的。毕竟,一场欢喜。”

“乱讲,没有谁下贱。”

“我每天住在这个屋子里,每天想大明。我对不起他。我都这样了还不下贱么?”

我们三人本质上是同一种人,为了摆脱贫穷而越过了曾经做人做事的底线。所以毛大明的存在才格外珍贵,只可惜我们只能孤独地喝着酒缅怀他。“没有,不下贱。”那晚我们一直喝到天亮,我跟丁予涵说朱进和方小姐订婚了,我很苦恼;丁予涵跟我说他的冤大头要出差了,他也很苦恼。我们讨论什么是爱情,就了无数口啤酒,讨论到地久天长。

那晚我直接留在他家过的夜,梦里都是各色各样的爱情故事。

朱进盯着发廊——准确说是理发店——直直发愣。

理发店玻璃门看上去高档,里头一览无遗。四面金色大理石铺满,柱子上镶着先锋的暖色发光灯管,中间一排六面镜子,墙面没有一张明星海报,干干净净。理发座椅看着都是真皮,朱进心里想我要是来这种地方剪头发,手头的钱也就够去那真皮大沙发上坐一坐的了。

“进去呀。”程祝诺催他。

“真的要去里面剪头?”

“你别怕,我妈有消费卡,他们都认识的。不花你钱。”

他这下脸皮更薄,一下子觉得自己是吃软饭的了:“我会还你。”

程祝诺笑笑,不响。朱进束手束脚进去,心里竟然有种惧怕感,他害怕被里头的人看出阶级不同来,又是要被他们用眼神口气剥得个j-i,ng光,光屁股站在人群中央,好似个猴。服务员热情招呼他们,似乎是认识的,一口一个小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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