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5/7)

要朋友了,这在我们那些人嘴里,属于人品有问题。”

晨曦摇头,“这就真冤枉他了,他比英国首相还忙,这星期我都还没见过他。”

“他爱这个职业胜于一切,你应该多理解他。”

晨曦点点头,脸上笑容依旧,但心底结了个大大的死疙瘩,这样的语气和态度,仿佛豁达的大老婆在对小老婆耳提面命,她甚至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不知不觉干出了鸠占鹊巢的事。

还在为她的话纠结着,突然猛烈一阵颠簸,身子被重重撞在了卫生间的门上,机舱内一阵惊呼,她眼睁睁看着刚刚还亭亭玉立站着的曹远樱此刻就像片叶子般飘了出去,低吟一声便没了动静,她面色惨白的顺着门滑到了地上,在剧烈的上下颠簸中慢慢爬到曹远樱身边,看着她仰面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一脸的痛苦。

晨曦撑着地板扬起脸无助的张望四周,焦急的喊了起来,“谁来帮忙啊,有人受伤了!”

飞机降落时救护车已经在机下等候,医护人员将曹远樱和另外一个受轻伤的乘客全身固定好搬抬下了飞机。

她手脚冰凉的站立在一旁,听着同班组的空姐在议论纷纷,“……这都不好说,可能只是扭到,也可能是错位,骨折。”

“上帝,脊椎错位或骨折都可能会高位截瘫呢!乘务长不会这么倒霉吧!”

“别乌鸦嘴了!”

晨曦心一紧,呼吸顿时困难起来,隐隐记得在她被甩出去之前,她将她往门上推了一小把,可能就是这一下,她救了她。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份心理负担一时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不知道她被送往了哪家医院,晨曦拿着行李在机场出站大厅没头苍蝇般彷徨了半小时,想着整个过程她都看得清楚,她并没摔得多重,吉人自有天相,她不会有什么事。坚定了这个信念,她招了辆计程车去她预定的酒店。

这趟学习培训的会场设在一家三星级宾馆,为了方便上课她便入住在了这里。再走两条街就是花园酒店,路过时她多看了一眼,灰秃秃的一片,像闹市里一深藏不露的隐士。

这个地方四季如春鸟语花香,但湿度极大的闷热天气让她极端不适,语言有障碍,再加上方向感不行,没课程时她便老老实实窝在宾馆里看港剧,只等到晚上天气凉下来才在方圆百米的地方转转。

最后一天课程结束后,她正收拾零碎,一个女孩忽然跑到她面前歪着脑袋巴眨眼睛,那神态仿佛是在说,猜猜我是谁呀?贺晨曦愣愣的看了半天,那女孩实在是忍不住了,便笑着说:“第一天便觉得你眼熟,今天总算想起来了,你不是五班的贺晨曦嘛!”

晨曦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六班的何静!”

高中时五班六班毗邻,来来去去面孔都熟,虽不曾说过话,也是知道个大概。异地逢老乡,一下便熟便热络起来。

晨曦问,“你住哪儿?”

“花园酒店。”

“好阔啊。”

“我领导说,随便住,报销呗。”

“我咋没这么好的领导,话说我还没住过五星级呢。”

“一样一样,我也是头一遭,都是乡巴佬进城。走,上我那坐坐。”何静热情的挽着她的胳膊说,“这次来广州收获还真不小,一下见着两位高中同学。”

“还有谁?”

“静筠啊,这你应该比我清楚,你们以前总是焦不离孟的。她现在在花园酒店做部门经理。”

话音落下,何静发现晨曦有些沉默了下来,许是觉得她无聊,便随口找话题,“静筠的老公我还见着了,挺老实一男人,公务员,每天开个小威驰来接她。你呢?结婚了吗?”

晨曦回过神来,说:“还没呢。”随后又补了一句,“兴许快了。”

想上学的时候,她文科好,静筠理科好,那年的高考还是3+1,关键时刻静筠放弃了和男生比谁的思维更理性,和她一起选了历史,最后分数比重点线高三分,她又放弃了她心心念念的新闻专业,转为冷门的酒店管理,被广州最好的一所高校录取,到她毕业那年,酒店专业招人火爆,每一步决定都看似无懈可击。

她一直都羡慕静筠果敢的个性,也很喜欢她那份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不像她,麦芽糖般黏黏糊糊。

可是郭远一席话还是让她心里蒙上了尘。

就像她起初喜欢的郭沫若,后来发现这个人竟是个骑墙派,趋炎附势,毫无文人倚重的傲骨。一首《献给江青同志》看得她倒胃不已,再来一首马后炮的《水调歌头》,好感更是消失殆尽,再加上两任妻子都其被始乱终弃,此人在心中已被彻彻底底拉下了神坛,失望不已。

只是郭沫若除了姓郭,和她半点关系没有,静筠毕竟是六年的挚友。

所以当她站在了面前,她还是百感交集。

她穿着酒店制服,挽着发髻,很有成熟少妇的风韵,她似乎很忙,没说多什么,只是问了她酒店和房间号,说有空去找她,说完便匆匆离开。

以为她只是场面话,只是没想到傍晚时分,她真的站在了她房门外。

她扬了扬眉问:“不欢迎?”

回过神来,这才把她让到了屋里。看了看屋里的环境,静筠笑道:“早知道你来,我可以给你开间房间。”

晨曦环顾了一圈,说:“还不错啊。”

手机响了,静筠接起来说了两句,挂了电话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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