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3)
赌球作者:德久
赌球第24章
第十六章
司法报记者萧宁自打汇港回来后,心情很是沉重,好不容易做通了郑氏兄弟的工作,揭出了他们知道的赌球黑幕,事情却出现了意外。刚把“黑子”抓住,他的上线“黄鸭子”就死了,显然对手听到风声后才杀人灭口的。如果不把这个以命赌球的犯罪集团一网打尽,郑氏兄弟就仍然处在危险之中。这不仅使她感到对不起郑氏兄弟,而且对这次打赌行动给汇港带来的负面影响感到不安。
一周过去了,汇港警方对此案的侦破仍毫无进展,卧底的几个据点,一直没有任何动静,不但网上见不到任何讯息,跑单人也不知去向。迹象表明这一赌球团伙已经转移潜伏起来。汇港打赌的突然短路,给萧宁心理上留下了重重的阴影。她感到打赌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不是一时一地或一人一次所能完成的。从汇港回来后,她专门用了一周的时间查阅资料,进行咨询,想从法律和理论的角度探讨一下打赌问题。然而她得到的结论是,赌球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不是重罪,法律的约束力非常有限。在司法实践中,足球从业者受贿,不到迫不得已是不会冒着受贿罪的风险举报的。而非受贿者的举报,则往往是知情却不能举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执法部门很难处理。当警方面对一个不承认做庄赌球,又手里持有欠款借条的人,在无旁证的情况下,警方没有理由将其绳之以法。她还了解到,公安机关在得知线索后前去抓赌时,往往会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因为网络赌球没有聚赌的现场和赌具,更见不到现金交割等物证,加上跑单人都是单线联系,很难顺藤摸瓜捣毁整个网络,兴师动众地抓到一两个跑单人显然意义不大,管教一番也就放了。即便破获一个赌球团伙又怎么样呢主要组织者的最高刑期不过三年。总之,只要赌球不赌命,刑法的作用就显得苍白乏力。当然对赌球出现的命案还是要严查速办的,但真要抓到凶手也决非易事。这些境外渗入内地的赌球集团,因其资金雄厚,大都是从境外雇用杀手,由于杀手与死者没有任何联系,加之作案手法隐蔽,所以很难侦破。发生在汇港的车祸,从现场看显然是意外车祸,既然查不出他杀证据,就不能不做结案。再者,参与赌球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他们用于赌球的钱来路清楚,又认赌服输,让你说也不是打也不是。在司法界定模糊的情况下,恐怕大量的工作还得放到教育疏导上。
萧宁认为,如果足协能制定出一套可操作的管理规范还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把足球从业者和赌球分离开,从而大大增加赌球组织者的投机风险,使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望而生畏不敢涉足。在赌民的数量随之减少后,赌球对社会的侵害程度也就相应降低了。对赌球的治理,只有当司法、行管和教育三管齐下,并形成一个长效的治理机制后,才能抑制住赌球。
萧宁越琢磨越觉得治理赌球的难度太大,越觉得自己的渺小和单薄,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所能做到的,只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赌球的危害宣传出去,提醒更多的人看到赌球的危险,避免赌球的伤害。
萧宁想来想去,决定把她到汇港采访郑氏兄弟的情况和汇港警方打击赌球遇到的问题,以及自己几天来的思考和想法向史市长报告一下。她十分清楚,打击赌球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之下,动员相关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打击赌球才能取得成功。
史方明听萧宁说要来反映赌球方面的问题,马上安排时间同萧宁见了面。史方明认为萧宁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很重要,立即向程书记做了汇报。程书记说:“我也正要找你和韩亮谈这件事呢最近我也了解到一些赌球方面的情况,是不是把韩亮叫来一块研究一下”
史方明说:“好,我这就叫韩亮过来。”
不到半小时韩亮就到了。史方明把萧宁反映的情况介绍完之后,程书记谈了自己的看法。
“现在看,一个规模较大的赌球网络在大鸟和珠三角的一些城市已经形成,赌球对象也从国外比赛转向国内联赛,控制赌球网络的庄家很有可能是同一个团伙。比如同一场比赛后,在汇港发生了黄鸭子之死的杀人灭口事件,同时在大鸟发生了赌民卧轨和蔡阿大绑架案,其中会不会有某种联系呢还有迹象表明,至少大鸟和汇港两个城市的赌球网络是相通的,因为汇港和大鸟的赌球资金都流到了同一个地下钱庄的账户上。所以我想,要斩断赌球幕后的黑手,单靠大鸟市委市府,靠我们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群众,大打一场摧毁赌球网络的人民战争。具体讲,我们应从三方面入手:第一,与汇港警方密切配合,通过郑义、郑方从球员的层面了解线索,并通过他们熟悉的球友打探情况,扩大线索。对郑义、郑方的人身安全,由我通过组织系统落实。第二,依靠大鸟队的主教练马炳宽,从教练的圈子里探听消息。我了解到马炳宽是个责任心和荣誉感都很强的老同志,对赌球和球员的拜金主义非常厌恶,我相信在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像马炳宽这样的教练和大多数球员是会明辨是非的是会站在正义一边的是会为中国足球的荣誉而战的马炳宽的工作请史市长来做。第三,请司法报记者萧宁对鱼盘街绑架案的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进行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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