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4)


骨头,愈合得不周正,不懂医学的他把两根指头在一起固定了太久,以至于到不觉得疼了之后,仍旧紧紧挨着,也不是不能完全分开,跟生理上留下的缺憾相比,似乎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一种一定要有所依靠的习惯。

唯一一个注意到这一点的,是孙竞帆,就是从被注意到这一点开始,周冰颜的心思,就让这个男人给搅乱了。

乱了很多年。

“三少爷,这次是对褚先生动了真心了?”保持着面无表情的冷静,周冰颜低声问。

“谁知道,走着瞧吧。”撇了撇嘴,孙竞帆迈步就往外走,“听说那个姓郑的流氓文人也对他死缠烂打的,就看谁有手段了呗。”

“啊……郑家礼。”

“就是他。”

“……嗯。”只应了一声,并没有多做评判,周冰颜跟在对方身后,往卧室门口走去,屋子里空了,仅留下敞开着的落地窗,透进早春缺乏热度的风,和浅白色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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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门外胭脂胡同一处很隐蔽然而j-i,ng巧绝伦的小宅院里,二楼的某一间房,门窗都敞着,穿堂风带着一丝微凉,吹得正对着宽大的穿衣镜整理头发的男人一阵寒噤,打了个喷嚏。

“郑公子,染了风寒了?”身后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随之靠近的,是个花枝招展的男子。脸上的脂粉还有残留,梳着女人发髻,行为举止也像个女人的粉面小生黏黏腻腻贴过来,白嫩的指头滑到对方背上。

而男人给他的反应,是另一个喷嚏。

“见了活鬼。到底是谁骂我……”掏出手绢擦了擦鼻子,这位郑公子没有理睬背后雌雄莫辨的那个,只念叨了一句,“看八成是姓夏的……”

“姓夏的?”

“夏广霖,满口仁义道德的老学究。”

“郑公子正年轻,何必跟个老棺材瓤子计较?”

“……嗐,也不是老头儿,就是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你懂不懂?那种一肚子阳春白雪子曰诗云……算了,多说无益。”牢s_ao的言辞并没有打算进行到底,男人打好领带,微微抬着下巴,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又换了几个角度,似乎在尝试什么样的眼神对众生最有杀伤力似的,最终流露出满意神色后,伸手拽掉还挂在自己身上的人,“行了,我先走了。”

“这么早?”

“不早了,我今儿还有个文友会非去不可呢。半路上在暨春园吃个饭再过去,正好能迟到得恰到好处。”心安理得说着迟到,郑公子在对方脸颊上敷衍了事地亲了一下,“得了,秀儿,下回来我还找你~”

只扔下这么一句谁都知道不可能实现的承诺,郑公子迈步就往外走,踩着锃亮的尖头新皮鞋下楼时,身后就传来“秀儿是哪家的小s_ao蹄子?我花名是红琯你又忘了!再叫错就别上我床!”的抱怨。那故意拿腔拿调的尖细的嗓音让男人不自觉翻了个白眼,出来卖的那么多,谁记得住你到底是哪个,红琯绿琯青琯紫琯,到头来还不都是与我无关?拿钱办事消遣解闷儿而已,纠结个屁啊……

很是有几分没良心地暗暗想着,一身昂贵西装,头油发蜡古龙水,皮鞋腕表文明棍一应俱全的郑大公子——郑家礼,潇洒体面地走出了这藏在胡同深处的小院。

他是来嫖的,舒爽过了,自然也就没有久留的道理,更何况,正如他自己所言,今儿个,他是要去文友会露脸的,怎么能耽搁了呢?

是的,他是个文人。

他居然,是个文人。

在文人派别里,他是个极端浪漫主义者,他同时也是那种家道殷实,世代达官显贵的豪门子弟。郑家到他这一代已经积攒了躺着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作为家里的长子,他十几岁就被送出国去镀金镀银,先是在东洋呆了两年,觉得无聊至极的郑家礼,提了行李,便直接跳上奢华的邮轮,转战西洋花花世界。

他在欧洲游历过,语言和社交的天分让他不管到哪儿都能快速适应,于是,曾经徜徉在巴黎星空下,漫步于那不勒斯葡萄园间,跟伦敦大本钟合过影,对维也纳金色大厅流连忘返过,见够了世面,写够了游记,认定了自己天生就是一颗浪漫多情种子的郑家礼,多年之后回到京城故地时,已经是油头粉面,风度翩翩,穿鲁比纳奇西装,戴百达翡丽腕表,用4711古龙水的,实打实的西洋派花花公子了。

他出版了自己的游记,从此一炮打红,红得发紫,红透了半边天。

没去过外面世界的人们被他那些异常生动鲜活的叙述和描写吸引到欲罢不能,包括贯穿其中的,时下最流行的新派诗歌,包括几乎没有哪本书能做到的大量真实照片转印的c-h-a图,甚至包括扉页上环绕着西式百合花相框的作者肖像,全都成了最佳的卖点。受不了这种种活色生香的诱惑乃至勾引的男女老少蜂拥抢购,几经加印再版仍旧时常缺货的那本诗歌散文体游记,让郑家大公子,赚了个盆满钵满,同时一夜之间,成了社交圈子的名流,成了凡夫俗子的偶像,成了花界男色的炫耀资本。谁跟郑大公子睡过,那是可以恨不得举着大喇叭去城门楼子上吆五喝六疾声高呼昭告天下的。跟他郑家礼过夜,那不叫过夜,那叫临幸。

于是,很是享受这种优越感的郑君家礼先生,就干脆自觉自愿地,在自己浪漫文人外加豪门公子的身份之外,又添了一笔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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