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2)
叶尊顺着李善迪的手指看去——
负责称重的工作台前,一列加长长长的队伍正缓慢前进,有大妈大爷,情侣闺蜜,挨挨挤挤,好不热闹。更别提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不怎么死透的在动弹的各色鱼虾蟹。
叶尊:“……”
“今天刚好海鲜大特价,很多人排队来买呢。”李善迪好心解说。
“……”叶尊把手里的袋子一提,“给你。”
“不买了?”
“嗯。”
“嫌麻烦?”
点头。
李善迪哭笑不得,提议道:“要不你在外面等我,我买好了给你,你再转账给我?”
那敢情好。叶尊拿出手机:“那你加我微信吧,我们在大门见。”
“嗯嗯。”
嗯?你想说这么容易就拿到了联系方式?——拜托,对叶大少爷来说简直太慢了,一杯酒的功夫可以解决的事儿,耗了这么久。
那天叶尊在超市大门等了半个小时,给超市招揽来了数不清的女客,超市经理都忍不住上去问了好几次先生要不要来上班。
等到了人,叶尊又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好拎着虾又问了一遍:“要怎么做?”
“噗,你不是问过吗?”李善迪发现这人帅归帅,也太逗了,“要不我给你示范一遍?”
那敢情好。叶尊挑眉,把话到嘴边的“你在勾//引我?”咽下去,点了点头。
于是两人走了差不多十五分钟的路程,期间叶尊还体贴地帮李善迪拎了大部分东西。
两人来到李善迪和林衡租住的小公寓门前。
就在李善迪掏出钥匙要开门时,叶尊问他:“我们都还不认识,你就带我回家,不怕我是坏人?”
“你身上的衣服手表加起来都可以买下这里一套房了,我怕什么。”李善迪拧开门把,“该怕的是你吧。”
那倒是。这人品味可以啊。叶尊转了转手上价值百万的骷髅ricille腕表,跟着李善迪走进屋里——
叶尊发誓这是他去过最小的屋子,跟ar 是他妈养的贵宾犬。
但是收拾得很干净,很多东西看得出是租住人亲手布置的,比如墙角的吉他,桌上的鲜花,整个屋子称得上小巧而温馨了。
当然跟林家的联排大别墅是没法比的。好比白宫与贫民窟的差距。
李善迪拿出一双毛茸茸的拖鞋,示意他换上——拿着鞋半弯腰的李善迪,姿势真的无比温顺,能看到他低垂的长睫毛,在玄关灯下透出柔软的白光。扑闪扑闪的,特别勾人。
这种人//妻款的,还真是没试过。
毫无抵抗力。
叶尊顺从地脱鞋,刚把脚伸进拖鞋里,就感觉一阵合脚的舒心。就像李善迪这个人给他的感觉一样,熨帖到心里去。
两人一进去就往厨房里钻——这在叶大少一般进生人屋里就往床上扑的生活作风大相径庭,顿时倍感新鲜。
“我要做蒜蓉粉丝虾。”李善迪撕开包装袋,想了想又放下,“还是先下米吧。”
“洗虾,再用刀划这里……开背……虾线不干净,要扯出来……摆盘……剁蒜蓉……”李善迪手一刻没停,边忙活还边跟叶尊解说,“哎呀!忘记把粉丝泡一下了!”
叶尊在一旁摆着大爷架势,看着李善迪像只勤劳的松鼠转来转去,出错了还在可爱地咋咋呼呼。
看着看着就开始忍俊不禁,捂脸轻笑——别说,这种可爱迷糊的人//妻款,他姐那种强势女神款还真比不过。
男人么,就爱调//教和掌控,最厌恶别人凌驾到自己头上。
“你带我这么帅的人回来,不怕女朋友变心啊?”看着李善迪忙里忙外,叶尊忍不住逗他。
“没事,他今天加班。不会那么早回来。”
“那我可以待久一点?”
“随便你啊。”
——怎么现在的对话已经到有点像偷//情的程度?
——当然这种程度对我们叶万人迷来说,还是发展太慢了,太慢了。
被浸透了鲜味儿的粉丝铺在白瓷大圆盘上,白里透红的基围虾整齐地码放在粉丝上,再上面是拌着酱油的蒜蓉末了,蒜香完全提起了虾的鲜香,虾身上蒸出的虾汁儿又渗透了粉丝,李善迪抓着一把青葱撒过去,又多了一抹味儿,顿时整个厨房香味四溢。
李善迪把盘子摆在圆桌上,又去烫了个菜心,炒了盘青椒r_ou_丝。
动作行云流水,把叶尊看得眼睛都直了,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人//妻的魅力冲击波。
“我可以吃吗?”叶尊问,长期待在国外,吃多了千篇一律的汉堡牛排,色香味俱全的中餐对他来说很有诱惑力。
“可以啊,里面也有你的份儿啊。”
——刚才叶尊看他很专业的样子,干脆把自己那袋虾也拿给他全做了。
“好吃。”才几分钟时间,埋头苦吃的叶尊已经扫光了大半的虾,而且比起虾,他更喜欢吃完全入味儿了的渗着虾汁儿的粉丝。
看他吃得这么起劲,李善迪莫名很有成就感,问道:“再来一碗饭?”
“好。压实点儿。”
李善迪看着他吃饭,笑着说:“我发现跟帅哥吃饭好像更香了,这是传说中的秀色可餐?”
“嗯哼。”叶尊朝他抛了个女眉眼。
吃完饭,李善迪勤劳地洗碗去了,叶尊一双眼睛在屋子里乱瞄,试图分析点什么出来,最后得出这两个人应该都挺爱干净的结论。
“你舍友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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