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3)


“我来给安哥找点东西带过去,他走得匆忙忘记拿了。”

“带过去?带到哪里去?”

宋宁看着他,半天没说话。吴鸣越来越心慌,忍不住说:“阿宁,你真的……”

“对,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喜欢男生。”宋宁飞快地说,“但你却不跟我说实话。你和安哥的交往,一丝一毫都没有透露给我,你真的拿我当兄弟吗?”

“我……”吴鸣无言以对,实际上,他与宋新仁的相识和最初,本来就不是那么光彩的,所以他才不想跟任何人说。在他心中,宋宁是正直、文雅、守礼的典范,他不希望自己在好兄弟的心中留下一点点污迹。

而现在解释,似乎已经迟了。

宋宁也不再需要他的解释,轻声说:“吴鸣,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共同进退,我也一直拿你当弟弟。但安哥是我最亲的人,是我最初的梦想和坚持的信仰,我不可能放弃他,你明白吗?”

在宋宁几近狂热的目光中,吴鸣不知不觉低下了头:“我明白。”

“你明白就好。”宋宁点点头,道,“你马上就要红了,再不需要爬安哥的床了,以后,就不要再去纠缠了他,行吗?”

“……”

“如果你能做到,我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我们还是朋友,还是兄弟。”

吴鸣想解释,他和宋新仁根本不是宋宁想象得那样,可是宋宁会相信吗?别说宋宁了,花姐会相信吗?圈子里的人会相信吗?他的粉丝又会相信吗?

没有人会相信他是真心喜欢宋新仁,喜欢一个与他身份地位差距如此之大的男人。

吴鸣一动不动地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他感觉视线有些模糊,宋宁的声音时近时远。

“我明天就要去美国了,安哥要做手术,需要人照顾。我会去照顾他,顺便把东西拿给他。”

吴鸣猛地抬起头来,张口,却说不出一个字。

他本想说:“那你的话剧呢?你的追求呢?你的梦想呢?你都不要了?”但对上宋宁那双仿若虔诚教徒的眼睛,他便懂了。

从一开始,宋宁的梦想就是宋新仁,他爱得坦荡,爱得坚持,爱得荡气回肠;

而他呢?他只不过是个汲汲名利的小人,想的都是些如何爬床和走红的世俗之事,又如何能和宋宁相比。

从初心上,他就输了。

吴鸣从宋新仁的别墅出来时,天已经黑了。他开车回到市里,一路上魂不守舍,被别的司机按了好几次喇叭。在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明明是红灯,他却视而不见地往前冲。这时,从人行横道突然冒出来一个行人,眼看就要撞上了。千钧一发之际,吴鸣一个激灵醒悟过来,猛地踩了刹车,巨大的惯x_i,ng差点让他从座位上弹出去。但幸好,车子在离行人一公分的距离时停了下来。

“你他妈会不会开车啊!”那男人惊魂未定,跑到吴鸣的车窗前,lu 起袖子就想把他拖出来。

吴鸣摇下车窗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咦,这好像是个明星耶!那个叫什么鸣的?”

“是演《祭天》的那个吗?”

“好像是!”

“明星了不起啊!明星就能撞人啊!”

路上的行人逐渐围观过来,还有人掏出了手机拍视频,吴鸣心乱如麻,用手挡着自己的脸:“对不起,是我错了,我赔钱!我赔钱!”

说着,他也不管是不是真的撞到了对方,直接掏出五张百元大钞放到男人手里。

“明星就这点钱?”男人扒着他的车窗不肯放过。

吴鸣为求脱身,将钱包里的钱全都掏了出来,男人这才悻悻地松了手。

吴鸣赶紧从众人的指指点点中落荒而逃。

太狼狈了!真的是太狼狈了!

吴鸣失魂落魄地想,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世事如此无常?明明上一秒,他还和宋新仁在病房里斗嘴,还以为爱情、事业都即将达成圆满,友谊能天长地久;而下一秒,一切就都变了。

吴鸣j-i,ng神恍惚,不敢再开车了,把车随便停在了街边的一个停车场,自己搭地铁回去。

北京的夏夜,温暖喧哗,地铁里人头攒动,多是一群群晚归的北漂一族。吴鸣望着那些年轻的脸庞,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想起自己当年也是抱着追梦的心来到了横店,认识了宋宁。宋宁比他早来两个多月,却一直没能找到活儿干。因为他和那些混在横店的老油子不同,身上总有一份清高和矜持。他不善交际,沉默寡言,英俊的长相反而让他受到排挤。但吴鸣一来就喜欢亲近他,吴鸣喜欢他身上的书卷气,当年,吴鸣在学校的成绩也是很好的。若不是因为姐姐,没准他也能读个大学。宋宁没有说自己辍学的原因,但当吴鸣知道他曾经是上海重点大学的学生之后,就更喜欢和他黏在一起了。吴鸣这人热情、活泼,又肯吃苦,很快就结交了一大帮朋友,其中就有那三个兄弟,吴鸣将宋宁带入了这个朋友圈,后来他们五人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一起在横店打拼事业。

那时候的日子真是苦啊!吴鸣当时接了好几个乞丐的群戏,每天从早到晚就在地上厮磨,屁股和大腿被磨得全是印子,板凳都不敢坐。宋宁看似不声不响,有一天晚上,突然扔给他两块棉垫子,吴鸣一看,乐了,那垫子是自己缝的,针线歪歪斜斜,一看就是没做过活的大少爷做的。

“这是你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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