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3)
颇有一种闹中取静的意味。
“怎么样,我就说是高人吧。”李枳凑在黄煜斐耳边小声道,又冲着里面喊了声“老师”。紧接着,一个腿上盖毛毯的中年男人就推着自己的轮椅,缓缓从平房内滑了出来。
这人五十来岁,y-in沉清癯,眉宇间尽是淡然,但一双过于j-i,ng亮锋锐的眼睛则表明,他年轻时绝不是如今这样的情状。
李枳摘下口罩鞠躬:“老师好。”
男人微笑道:“小枳来了?两把琴都在里屋摆着,你去试试看。”
李枳笑笑,抓住黄煜斐的手说:“不急,先给您介绍一下,他是我男朋友,姓黄。他也是摇滚音乐爱好者,家里有一堆我都没听过的老碟。”
黄煜斐也摘下口罩,颔首道:“您好。”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还是那种冷淡神色,说出的话倒是挺热乎:“喜欢音乐啊……我这小徒弟平时不怎么愿意给我介绍同龄人的,现在看来是找到个好孩子?我放心了,哈哈。”
李枳脸红扑扑的,转脸对黄煜斐说:“我师父就喜欢音乐爱好者,听摇滚的在他这儿都是大好人,当然哥本身也是大好人。”
男人摆手打断:“成了成了,快进去试试你那两把宝贝,老师可是伺候了它们一整天,电吉他太难搞了。黄先生在外面留一下,和我聊聊。”
李枳一愣,还是听话地往里屋走去,他一边说着“师父您别老逗他,他是港澳同胞普通话不好”,一边回头,正看见黄煜斐笑吟吟地朝他比了个ok的手势。
很自信嘛,他想,老黄啊老黄,你这种游刃有余的模样,怎么就这么迷人呢?
这边黄煜斐倒是先人一步开始了谈话:“您是李枳的吉他老师?”
男人看了他一眼,示意他走近些:“是啊,从小教到大的。他爸爸以前在后海开饭馆,我们乐队没钱吃饭聚餐,都是老李仗义请客。那时候年轻嘛,几个人聚在一起,羊r_ou_都是一锅一锅地吃,从没见那家伙心疼过。”
听到乐队,黄煜斐心里那点猜想已经差不多能确认了,他先前就觉得这人眼熟。
“乌鹊乐队,”他脱口而出,“您是万里老师?”
“哈哈,”男人爽朗地笑了,“早解散了,想不到黄先生知道我们?”
黄煜斐微笑:“九十年代,北京起家的乌鹊乐队算得上本土摇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吧。万老师早期的声音实验作品我也欣赏过,非常超前大胆。”
万里抬眉看他:“是因为小枳?黄先生不是港澳人吗,了解这么多北京土摇,为了迎合他的爱好吧?”
黄煜斐把目光从和他对视的八哥身上移开,回看向万里,认真道:“最初喜欢摇滚的确有他的原因,但后来自己研究也发现,这些东西本身就很有趣。当然不只是北京本土的,其他流派的摇滚乐也都值得了解,比如李枳最喜欢的盯鞋 ,我现在有空不听几首也会难受。”
“不错,”万里拿手杖拨了拨头顶的鸟笼,感慨道,“还真是一浪更比一浪高,李枳是个好苗子,眼看着就要长成大树啦。这么小就做主音,还是接别人班新加进乐队里的,开始我还有点不放心他,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有您做老师也不奇怪。”
“哈哈,黄先生不用跟我这儿客套。说是老师也惭愧,我只不过偶尔点拨一下,没有小枳自己的天赋和专心致志,是不会有今天的。”
黄煜斐点了点头。
李枳的专注是他从四年前就注意到的。也正是这种极富感染力的专注,不讲道理地一步步攫住他,让他越陷越深。
万里又道:“既然是我徒弟他对象,今天也跟黄先生聊点心里话。李枳是个纯粹的孩子,怎么说呢,经不起折腾,但确实有才。你看他随随便便写的那些个小曲儿,真就像是从他手里自然而然流出来的,不用过脑子,就是带灵气。还有小时候练琴练到手指起血泡,他也不知道停,照样开开心心地弹。不是为了做出一种刻苦样子,也不是在通过意志强迫自己,怎么说,可能对他而言,弹琴的快乐足以盖过手疼的痛苦。人家天生就是吃这口饭的料,我这个老家伙也理解不了啊。”
“您是说他有股‘疯劲儿’。”
万里赞许:“贴切。黄先生和他在一起多久了?”
“两个多月。”
“两个月就到这种地步?看得出黄先生对他很了解,他也很喜欢你。这孩子其实从小就挺封闭的,不太和人交流,后来又遇到不少倒霉事儿,就更闷着不往外露了。现在能和人走这么近,我很替他高兴呢。”
黄煜斐侧耳听着屋内传来的,李枳试琴的扫弦声,轻声道:“在一起之前,也可以事先喜欢很久。但我对他还不够了解。”
“哦?他很好概括,单纯,不懂什么世事,非常自傲同时又自怯,对在意的喜欢敏感地想很多,还有刚才说的,他疯。搞音乐的都有点疯不是吗?”
黄煜斐笑了笑:“其实我不认为这叫疯。叫狂比较合适。”
万里也笑:“也对,需要分人。这孩子其实真挺坚强的,在乎的东西也少,跟野草似的。再低谷他也能自己好好活下去。仔细想想,他好像统共也就在我面前哭过两次?还都是年岁挺大的时候哭的,小时候每天神游天外,倔得很,根本不懂难过。”
“老师方便告诉我哪两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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