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4)
>“我拿他们做弟弟,而且,他们俩是一对的”完颜康笑着道,为欧阳克讲了与二人认识的经过。
乞奴听名字就知道他的出身,他生下来就被爹娘扔到了山沟里,被一个老乞丐捡到,这名字也是老乞丐给他起的。完颜康十岁的时候,跟着完颜洪烈去狩猎,从一群狼嘴里把乞奴救了下来,不过老乞丐已经被狼咬死了。
原本刚入府的时候,管家是要给乞奴改名的,毕竟这名字听起来太难听,但是乞奴不愿意,因为再贱的名字,也是他爹给他起的。为这个差点被赶出去,结果还是完颜康,反而因此觉得他这个人不错,不止把他留在府里,还收在了身边。
怀恩这个名倒是后来改的,他原名叫张二狗,农家出身。生母早死,他爹娶了个续弦,这后娘也是个狠心的,嫁过来没半年,自己的肚子有了,就立刻撺掇着二狗的生父。说年景不好,不能白养个吃干饭的,要把二狗送出去给人当学徒。他爹就应了,谁知道这后娘是让自家的哥哥把二狗骟了,然后送他进宫去当太监——不是在宫里阉割,也有外边的人自己动了刀子,再把人送进宫的。
不过二狗那年虽然才八岁,但是天生力气大,虽然被割了两刀,但已然挣脱了绑缚,从后娘舅家逃了出来。结果,也是被完颜康捡到了。不过他那下边虽然没被割下来,完颜康也帮他医治,但到底是伤到了,那方面的功能受到了影响。所以之前欧阳克听到他说话,能清楚的听到音调不对。他却是很干脆的就把自己的名字改了,不是因为旧名不好听,是因为这名是他给他起的。
至于他们俩怎么走到一块的,完颜康也不清楚,只不过一次大战之后,看见他们俩一身是泥的抱着滚到沟里去了……
“放心了吧?”
“我担心过什么?”欧阳克瞟了完颜康一眼。
“小心你的肋骨,一路骑马颠过去,你可受不了。”
几个小瓶被递到了完颜康手里,一一告诉他哪个毒药是如何的反应,哪个又是哪个的解药:“广隶,你没忘了你说过的咱们各凭本事的这句话吧?”
“自然。”
“这个,也算是本事吧?”欧阳克又摇了摇一个药瓶。
“你不觉得这个本事太下作了些吗?”
“你对那些蒙古人用药难道就不下作?”欧阳克嗤之以鼻,“不过都是达成目的的手段而已。”
“好,你能药翻了我,那也算是你的本事!”完颜康无奈叹气,也是他自找的,来找欧阳克要毒药,反而是提醒了他,“不过这药你可得看着量,回来之后我还要朝中都赶。”
“那是……自然”
作者有话要说:
①此为真正历史,原历史发生在1221年,不过为了配合剧情,orz我把历史发生的时间提前了八年,这些历史人物的年纪也都长了八岁…
②其实鹤顶红也是砒霜的别称,又称红矾,因为提纯的三氧化二砷是白色的,但是天然的三氧化二砷矿物是红色的。而真正的仙鹤的丹顶是无毒的。
第46章 赵与莒
完颜康离开临安的时候很忐忑,倒并非是怕十天内带不回人,而是忐忑回来后会有什么在等着他,到时候可真是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睛了。
原本这次黄蓉也想要跟着他一块去的,小丫头倒是真心想要帮忙——自从上次完颜康对她讲了什么是打仗后,黄蓉对战争、英雄的理解,已经彻底没了女儿家的那点粉色的情怀。不过用鼻子想也知道,黄老邪是不会放女儿离开了,继续留在临安已经是他最大的妥协了。否则说不准就要来个从慈父到严父的转变,把黄蓉捆回桃花岛去。
不过完颜康收到南宋那边递过来的情报时,愣了奇怪。蒙古使团是从西夏过来的,且已经进入南宋地界有一段时间了,可他们如今竟然跑到临安东南边的绍兴府去了。略一想,他就以为这是南宋朝廷故意为之而来,却没想到他只是想对了一少半,这里边大半的功劳却还是要着落在老百姓身上。
蒙古使团的领队是哲别与拖雷,这两位也都是一时的英雄了,不过他们俩毕竟只是此时的蒙古人。并非歧视,蒙古人确实有很多优秀的习俗,比如热情好,尊老爱幼——前提是他们把你当人,而不是奴仆或者该被征服的人。
这个时代的蒙古人极少洗澡,身上味道自然难闻。大多数游牧民族都是如此,毕竟水源珍贵,而且他们长期与牛马为伍。外加蓬头垢面,又身带异域味道极重的利刃,即便是最不以貌取人的人,见到这样一队人冲着自己而来,第一感觉也绝对是遇到强人了。
但以拖雷和哲别的自身,以及对自己民族的骄傲,就算察觉了宋人因他们的外形而产生敌意与畏惧,也绝不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本民族的习惯,况且这习惯里边还有着宗教信仰的原因,那就更加不可能更改了。
而南宋朝廷一开始就对结盟兴趣缺缺,之后又把他们当成了大礼,所以只是给他们开了一张路引,根本没有派遣官员一路护送他们到临安,而是让他们自己到临安来。当然这是明处,暗地里一直盯着这小队人马的动向。
人生地不熟的蒙古使团一路上遇到了什么可想而知,最善良的敌意也不过是老百姓故意给他们指错路而已——他们能跑到绍兴,已经是奇迹了。
结果,两天后的晌午,完颜康是在一座破庙里,找到这队蒙古使节的。托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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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奴听名字就知道他的出身,他生下来就被爹娘扔到了山沟里,被一个老乞丐捡到,这名字也是老乞丐给他起的。完颜康十岁的时候,跟着完颜洪烈去狩猎,从一群狼嘴里把乞奴救了下来,不过老乞丐已经被狼咬死了。
原本刚入府的时候,管家是要给乞奴改名的,毕竟这名字听起来太难听,但是乞奴不愿意,因为再贱的名字,也是他爹给他起的。为这个差点被赶出去,结果还是完颜康,反而因此觉得他这个人不错,不止把他留在府里,还收在了身边。
怀恩这个名倒是后来改的,他原名叫张二狗,农家出身。生母早死,他爹娶了个续弦,这后娘也是个狠心的,嫁过来没半年,自己的肚子有了,就立刻撺掇着二狗的生父。说年景不好,不能白养个吃干饭的,要把二狗送出去给人当学徒。他爹就应了,谁知道这后娘是让自家的哥哥把二狗骟了,然后送他进宫去当太监——不是在宫里阉割,也有外边的人自己动了刀子,再把人送进宫的。
不过二狗那年虽然才八岁,但是天生力气大,虽然被割了两刀,但已然挣脱了绑缚,从后娘舅家逃了出来。结果,也是被完颜康捡到了。不过他那下边虽然没被割下来,完颜康也帮他医治,但到底是伤到了,那方面的功能受到了影响。所以之前欧阳克听到他说话,能清楚的听到音调不对。他却是很干脆的就把自己的名字改了,不是因为旧名不好听,是因为这名是他给他起的。
至于他们俩怎么走到一块的,完颜康也不清楚,只不过一次大战之后,看见他们俩一身是泥的抱着滚到沟里去了……
“放心了吧?”
“我担心过什么?”欧阳克瞟了完颜康一眼。
“小心你的肋骨,一路骑马颠过去,你可受不了。”
几个小瓶被递到了完颜康手里,一一告诉他哪个毒药是如何的反应,哪个又是哪个的解药:“广隶,你没忘了你说过的咱们各凭本事的这句话吧?”
“自然。”
“这个,也算是本事吧?”欧阳克又摇了摇一个药瓶。
“你不觉得这个本事太下作了些吗?”
“你对那些蒙古人用药难道就不下作?”欧阳克嗤之以鼻,“不过都是达成目的的手段而已。”
“好,你能药翻了我,那也算是你的本事!”完颜康无奈叹气,也是他自找的,来找欧阳克要毒药,反而是提醒了他,“不过这药你可得看着量,回来之后我还要朝中都赶。”
“那是……自然”
作者有话要说:
①此为真正历史,原历史发生在1221年,不过为了配合剧情,orz我把历史发生的时间提前了八年,这些历史人物的年纪也都长了八岁…
②其实鹤顶红也是砒霜的别称,又称红矾,因为提纯的三氧化二砷是白色的,但是天然的三氧化二砷矿物是红色的。而真正的仙鹤的丹顶是无毒的。
第46章 赵与莒
完颜康离开临安的时候很忐忑,倒并非是怕十天内带不回人,而是忐忑回来后会有什么在等着他,到时候可真是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睛了。
原本这次黄蓉也想要跟着他一块去的,小丫头倒是真心想要帮忙——自从上次完颜康对她讲了什么是打仗后,黄蓉对战争、英雄的理解,已经彻底没了女儿家的那点粉色的情怀。不过用鼻子想也知道,黄老邪是不会放女儿离开了,继续留在临安已经是他最大的妥协了。否则说不准就要来个从慈父到严父的转变,把黄蓉捆回桃花岛去。
不过完颜康收到南宋那边递过来的情报时,愣了奇怪。蒙古使团是从西夏过来的,且已经进入南宋地界有一段时间了,可他们如今竟然跑到临安东南边的绍兴府去了。略一想,他就以为这是南宋朝廷故意为之而来,却没想到他只是想对了一少半,这里边大半的功劳却还是要着落在老百姓身上。
蒙古使团的领队是哲别与拖雷,这两位也都是一时的英雄了,不过他们俩毕竟只是此时的蒙古人。并非歧视,蒙古人确实有很多优秀的习俗,比如热情好,尊老爱幼——前提是他们把你当人,而不是奴仆或者该被征服的人。
这个时代的蒙古人极少洗澡,身上味道自然难闻。大多数游牧民族都是如此,毕竟水源珍贵,而且他们长期与牛马为伍。外加蓬头垢面,又身带异域味道极重的利刃,即便是最不以貌取人的人,见到这样一队人冲着自己而来,第一感觉也绝对是遇到强人了。
但以拖雷和哲别的自身,以及对自己民族的骄傲,就算察觉了宋人因他们的外形而产生敌意与畏惧,也绝不会因此而改变自己的本民族的习惯,况且这习惯里边还有着宗教信仰的原因,那就更加不可能更改了。
而南宋朝廷一开始就对结盟兴趣缺缺,之后又把他们当成了大礼,所以只是给他们开了一张路引,根本没有派遣官员一路护送他们到临安,而是让他们自己到临安来。当然这是明处,暗地里一直盯着这小队人马的动向。
人生地不熟的蒙古使团一路上遇到了什么可想而知,最善良的敌意也不过是老百姓故意给他们指错路而已——他们能跑到绍兴,已经是奇迹了。
结果,两天后的晌午,完颜康是在一座破庙里,找到这队蒙古使节的。托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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