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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做点小动作
卓绍之前一直对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有怨言。
他的大伯母到学校里来诬陷他的时候,他们为什么不相信他?他们凭什么不相信他?
那时的他将学校当成避风港,被老师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就觉得受不了了,以至于后来不愿意再到学校里上课,却忘了他要让别人相信自己,就该好好解释,而不是一声不吭,还希望别人做自己肚子里的蛔虫。
这个道理,卓绍早就明白了,但心里总归还是有点疙瘩的。可这会儿,小胖子梁辰的行为,却把他心里的疙瘩抚平了。
卓绍深吸了一口气,决定重新迎接自己的人生。
卓绍想的很好,但很快就发现,想要重新开始,做一个好学生,并不容易。
他出狱之后,在梁鑫的鼓励下读了很多补习班培训班,像英语,估计比这会儿学校的老师还要说的好,同时,他还自考了本科。
而在梁鑫去世之后,他也没忘了学习,为了管理好公司,他学管理,学设计,除了工作以外的时间,基本都用在了学习上面。
但不管他学了多少东西,初中课本上知识都已经忘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初中的知识并不难,如果他努力,应该很快就能捡起来。
卓绍用吸管偷偷喝了水,沉默地听完了上午的课程,等第四节 课下课,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北门初中十一点十分放学,老师还规定十二点必须到校。
卓绍原本的自行车被堂兄抢去了,以往他都是用最快的速度走回大伯家,吃顿饭,然后再匆匆走回学校的。
从学校到他大伯家,骑自行车要十分钟,走路一般要二十几分钟,他哪怕走地很快,来回加在一起也要花半个多小时,这也就罢了,他在家里吃了饭之后,他大伯母常常会找茬,让他洗碗或者做别的,总之一定要让他做点事情才放他去上学。
他要是做完了再走,到学校肯定已经超过十二点了,会迟到,可他要是不做,他大伯母又会在邻里间说他的坏话。
其实下午第一节 课十二点四十才开始上,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时间是十二点半之前,但他们的班主任却让他们一定要十二点之前到学校,没到的,值日生就会记下来。
卓绍这时候仔细一回想,发现班主任会不喜欢他,也是有原因的,比如他整天迟到这事,就不怎么讨人喜欢。
这也怪他当初自尊心太强了。
如果他那时候愿意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老师总不至于一定要他准时到校。
这么想着,卓绍轻呵了一声,然后站起身,飞快地往外跑去。
他要早点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妹妹。
其实刚重生的时候,他就想马上跑回家了,但当时他的妹妹也在学校,他跑出去不见得能见到人,也就按捺住了。
更何况……学校大门紧闭围墙高耸,保安还会巡逻,想跑出去,其实也没那么容易……
卓绍的妹妹,其实并不是他的亲妹妹。
他们这里计划生育管得很严,他父母又都是老实巴交的人,生完他之后,他妈就去上环了,压根没有生第二个的想法。
他的妹妹,是他爸妈捡回来的。
当时他只有五岁,他爸某天晚上干完了活回家,走到半路突然听到有孩子在哭,过去一看,就看到了一个被扔在路边的女孩。
他爸虽然把孩子捡回家了,却是想给别人养的,然而这孩子是个女孩子不说,右手还有残疾,问来问去都没人要,也就卓绍嚷嚷着要个妹妹。
当时也没有孤儿院什么的,村里和乡里就表示,卓家要是养了这个孩子,不算超生不用罚款。
卓父卓母想了想,便把这个孩子留下了,取名为卓婷。
卓绍起初确实嚷嚷着要妹妹,不过家里真的多了孩子,也没多喜欢,更何况他当时都读幼儿园了,跟妹妹相处的时间并不多。
卓父卓母在吃穿上并不亏待卓婷,因着卓家条件不错,卓婷的日子过得比村里很多女孩子还要好一些,但要说爱……卓父卓母毫无疑问更爱卓绍。
当然,卓婷很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捡来的,倒也没意见。
卓父卓母要是没死,卓婷估计会平安长大,等科技发达,做个手术整好自己的手的话,一定会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然而卓父卓母去世了。
卓父卓母去世之后,卓绍自身难保,自然顾不上这个妹妹,这也就算了,谁也没想到卓绍的那个大伯父,竟然是个丧心病狂的,连十岁小女孩的便宜都占。
想到上辈子的事情,卓绍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同时在路上跑起来。
上辈子他爱面子,不愿意在路上跑,这会儿倒是觉得没什么了。
卓绍的大伯一家,住在化肥厂的员工宿舍里,房子总共不到五十平。
这房子他们一家三口住还行,再加上卓绍兄妹两个就太小了,根本住不开,为了能让卓绍兄妹住下,他们便又买了一套房子给卓绍的堂哥住,让卓绍的堂哥搬了出去。
上辈子,卓绍的大伯母常常提起这事,以此来证明他们对卓绍兄妹有多好,卓绍一度也对堂哥很愧疚,但后来想想……
他的父母去世之后,大伯拿到了五万赔偿不说,估计还得了他父母留下的存款,他们一家能买房子,靠的恐怕就是这些钱!
卓绍跑得很快,不过十分钟就到了家,他气喘吁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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