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3)

然一新了,眉间哥儿独有的朱砂痣比往日更红艳,不施粉黛的双颊在清幽的光线下宛如凝脂。

儿被看得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两边小酒窝偷偷的跑出来招摇,生怕别人不知道主人在强忍住脸上的笑意。

面前的双儿眼角眉梢悄然间多了一丝媚意,看得林立轩心头一动。

林立轩跟老板娘说要了这套衣服,老板娘笑着应儿想把衣服换下,林立轩让他不用换了,直接穿这套回家,老板儿生的漂亮,还帮他梳了一个精巧的双儿发髻,送了支朴素的木钗,临走之前,林立轩还买了两匹布,颜色儿挑的,一匹绛色,一匹月牙白。

至此,带出来的四两银子,差不多都交代完毕了。

儿很懊恼,他觉得他的夫君有毛病,对方手上好像有多少银子就一定要花出去,绝对不让它们在自己的钱袋里多待一刻。

总是存不了钱要如何是好?

季言既开心又苦恼。

他们回去时先去城门口取了驴车,驴车颠簸颠簸向着碧溪村归去,小毛驴儿很兴儿拿了根萝卜喂它,儿喂驴总是大大咧咧的,这一次却小心翼翼时时刻刻注意着自己的衣裳别被食物的残渣溅到,林立轩见此还臊了他一回。

“怎么了?跟你的小伙伴产生距离了?”

“…儿第一次恨不得捶他一脸。

季言坐姿端正的盘坐在驴车上,林立轩则不然,他早就跟碧溪村的村民学坏了,仰躺在板车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那模样,嘴里再叼根草,简直跟村里放牛的二大爷无甚差别。

驴车颠颠簸簸晃地人摇摇欲睡,林立轩有一搭没一儿聊天,一会儿换了身衣服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变得扭扭捏捏;一会儿又哄他说布庄老板娘帮他梳发髻时,自己偷偷在一旁学了一手,以后在家亲手帮他绾发。

儿时而羞窘,时而恼怒,时而欢喜,一时间,脸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全都轮转了一遍。

“林大哥,你今早为什么叫楚子航文乐,他不是姓楚,名子航吗?”

“唔,那是读书人的表字……”

“那你有字吗?”

还真有,上辈子外公给起的,“有啊,景知。”

“那……如果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可以这么叫你吗?”

林立轩闭上眼睛,语气轻轻地道:“可以啊,不过——”

“不过什么儿心下忐忑不已。

“不过……”林立轩故意说得很慢很慢,嘴角勾起深深的笑容:“私下里,你叫我夫君、相公之类的我可能会更高兴……”

“……”

小毛驴的尾巴甩了一圈又一圈,林立轩说着说着渐渐躺在车上睡着了,两人累了一天,又是找房子又是打扫卫生,临走了又买了衣服,着实够呛,林立轩精神不儿却激动的没有丝毫睡意。

他给林立轩披上了旧衣服,免得他着凉,低下头,就见着对方俊朗的面容,此时睡着了的林立轩面容沉静而安详,一点都没有方才取笑他时的令人懊恼,他看着心里欢喜极了,他觉着对方就像他故事里的齐天大圣,拥有着七十二变,幼稚的时候,简直跟六岁的孩童一般;严厉的时候,却跟像父亲一样……

……

换上了新衣服,总归是令人高兴儿的手不经意地捏起鬓边的一缕黑发,回想林立轩在布庄里见着时他惊艳的表情,既羞涩又开心,自那夜过后,他们虽然没有发生进一步的关系儿却觉得自己像一只掉进蜜罐里的小老鼠……

每天过的又甜又酸……

酸?大概是自己的舌头出现问题了儿忍不住笑出声。

“怎么,还在一个人臭美呢?”

第27章 模具(三更)

儿一愣, 再回神就看见林立轩含笑望着自己的双眼, 林立轩撑着坐起身来, 简单活动了下筋骨, 他看了会天色, 已是黄昏时分,红日西垂,林立轩没想到居然这么晚了,他们还是第一次这么晚从县城里回来。

今天在县城里耗了一整天,再加上临近冬日, 本来天色就暗的儿又害怕林立轩睡不安稳, 特意让小毛炉慢些走, 小毛炉越走脚步越悠闲, 它本来就爱偷懒——走走停停不亦乐儿一直在出神,没人督促它,也难怪他们回来时到了这个时辰。

沿途空悠悠的悄静无声, 林立轩回望, 层层叠叠的树林掩映在落日最后的红光里,光影闪闪烁烁炫耀在随风摇摆的枯枝黄叶间,遥望天空, 能看见一个浅浅的清冷玉盘。

儿的身形也不明显了,整个人像笼罩着一层橘红色的光晕,显得皮肤细腻如瓷, 林立轩在心头感叹:果然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种将暗未暗光线明灭的时分最容易叫人产生一种暧昧的情愫,林立轩想,儿还从来没在黄昏时分出来约会过。

或者说是幽会……

内心的小情调平地起波澜,临近碧溪村了,林立轩让小毛驴停下,儿下车往密林幽暗处走。

“林大哥,要去哪儿,小毛驴不管了吗儿被推搡着走,神色慌张又窘迫。

“不管了,就让他待在那吃草吧,放心,它跑不了的。”林立轩笑的像偷了腥的猫,儿害怕。

我我我……“我们回去吧,娘会担心的。”林大哥这样,让他觉得陌生。

林立轩笑眯眯,大灰狼骗小孩似的说:“别怕,我们偶尔晚回去一次,娘不会担心的。”

“去哪儿啊…儿简直要哭出声,林大哥要把他卖了吗?小双儿不值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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