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2)
r>披着衬衫的男人背对着她,站在窗口看着外头。从身子开始好转,他就养成了开窗睡觉的习惯,想是那些年病榻上的日子让他腻烦了,终日里窗门紧闭,全是药汤的味道。如今敞着窗,有春雨,也有霞飞路上的霓虹灯和路灯。
他搁下茶杯。
再回来,上了床,人却忽然安静了。
两人都平躺在床上,沈奚悄悄地望着天花板。他不会睡了吧?
“我在上海那几年,还没有电车。”他忽然说,是听到外边有电车驶过。
原来还没睡。
“你来上海……是为了从这里出去吗?”
他不答。
怎么不说了?
又一辆电车叮叮当当驶过霞飞路时,他翻过身来,亲她的嘴唇。也许是刚刚有了一阵休息,沈奚没来及再度紧张,他已经沉默着突破了阻碍。他舔她紧咬着的牙齿,沈奚喉咙口被火烧般地,慢慢地、被动地随着他的节奏动起来。
四点钟时,她醒了。
意外地,傅侗文不在身边。
她从沙发上捡起自己的衣裙,穿戴整齐后,打开壁灯,开了门。
楼下灯全灭了,但能听到隐隐的说话声。
这么晚了,能有什么事吗?
深夜穿自己的高跟鞋下楼,怕会踩出声响,扰了休息的人。沈奚找到他的拖鞋,勉强穿上下楼。一楼的房门是闭合的,但显然,里头的人发现了有人来了。
门从内打开,能看到房间里的沙发上、椅子上坐着不少人,粗略看出去就有六七位先生,傅侗文披着西装外衣,在众人当中坐着。
他没想到沈奚会这时候睡醒,惊讶了一瞬后,笑着说:“这位是沈小姐,我的未婚妻。”
傅三公子刚在北京城丢了上一位未婚妻,辜家的幼薇小姐,却从未有人听说他在上海订了婚。大家都错愕着,纷纷立身而起,对沈奚微颔首欠身,打招呼。
“这不是……”其中有位戴眼镜的先生认真瞧沈奚的容貌,“在纽约的那位沈小姐吗?庆项,是那位吗?”
“就是她。”谭庆项端着个咖啡杯,倚在厨房门边回答。
那男人笑起来:“那可是老相识了,沈小姐,你可还记得我?当年逼谭庆项对你吻手礼的人,正是在下。”
沈奚有了点印象。
“傅兄,看来你是真把‘自家人’变成‘自家人’了,”那男人深夜谈正经事,谈到头疼欲裂,难得有个消遣的话题,自然不放过,“沈小姐,当年我问你的问题,今日你可方便告诉我了?当年,你是如何和三爷认识的?”
沈奚仍和过去一般,不擅应付这些公子哥的调侃。况且此时她只穿着长裙拖鞋,站在楼梯上,要下不下地正尴尬。
“诸位,诸位,我不得不多说一句。这可不是三爷在上海偶遇的佳人,这桩姻缘要从宣统三年说起——”
傅侗文把手里的钢笔扣上笔帽,在手里颠了颠,作势砸他。
对方笑着躲闪。
“你们先谈,我去去就来。”他离开他们。
沈奚也轻对众人颔首,算是告辞,掉转头先一步上了楼。
傅侗文跟上她的脚步。
两人一先一后进了房,沈奚没防备,被他从身后抱住,推着退着,摔到了沙发里。
“你别,还疼呢……”她躲躲闪闪。
“还可以吗?刚刚三哥和你?”他笑。
其实是逗她的,初经情事,怎么也要让她修养几日才好。
“嗯……”她含糊着,“挺好的。”
“我感觉,很是不错。”
“……”沈奚觉得这对话好熟悉。
第一次接吻?是了,那时他就厚颜无耻地问了这几句。
沈奚枕在沙发扶手上头,蜷着身子,在他怀里头,手指还在无意识地拨弄他衬衫的纽扣。刚有了实质男女关系,原来是这样的心境,瞧他哪里都是好的,哪怕盯着他的手指瞧,瞧上十二个时辰都不厌。如他昔日所言,是恨不得两人的身子长在一起,分不开。
分开了就不得劲。
显然傅侗文也喜欢抱她,他和沈奚的心情有所差别,更多了“失而复得”的心情,尤其是她在医院的这几日,他无法静心去做别的事。这公寓里的东西他都重新翻看了一回,找她在这里留下的痕迹,以此来感受她等自己的日夜。
傅侗文的眼睛在她面前,亮得像个少年。
沈奚抿嘴笑,摸了摸他的眼睫毛,指腹轻轻地拨弄着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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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搁下茶杯。
再回来,上了床,人却忽然安静了。
两人都平躺在床上,沈奚悄悄地望着天花板。他不会睡了吧?
“我在上海那几年,还没有电车。”他忽然说,是听到外边有电车驶过。
原来还没睡。
“你来上海……是为了从这里出去吗?”
他不答。
怎么不说了?
又一辆电车叮叮当当驶过霞飞路时,他翻过身来,亲她的嘴唇。也许是刚刚有了一阵休息,沈奚没来及再度紧张,他已经沉默着突破了阻碍。他舔她紧咬着的牙齿,沈奚喉咙口被火烧般地,慢慢地、被动地随着他的节奏动起来。
四点钟时,她醒了。
意外地,傅侗文不在身边。
她从沙发上捡起自己的衣裙,穿戴整齐后,打开壁灯,开了门。
楼下灯全灭了,但能听到隐隐的说话声。
这么晚了,能有什么事吗?
深夜穿自己的高跟鞋下楼,怕会踩出声响,扰了休息的人。沈奚找到他的拖鞋,勉强穿上下楼。一楼的房门是闭合的,但显然,里头的人发现了有人来了。
门从内打开,能看到房间里的沙发上、椅子上坐着不少人,粗略看出去就有六七位先生,傅侗文披着西装外衣,在众人当中坐着。
他没想到沈奚会这时候睡醒,惊讶了一瞬后,笑着说:“这位是沈小姐,我的未婚妻。”
傅三公子刚在北京城丢了上一位未婚妻,辜家的幼薇小姐,却从未有人听说他在上海订了婚。大家都错愕着,纷纷立身而起,对沈奚微颔首欠身,打招呼。
“这不是……”其中有位戴眼镜的先生认真瞧沈奚的容貌,“在纽约的那位沈小姐吗?庆项,是那位吗?”
“就是她。”谭庆项端着个咖啡杯,倚在厨房门边回答。
那男人笑起来:“那可是老相识了,沈小姐,你可还记得我?当年逼谭庆项对你吻手礼的人,正是在下。”
沈奚有了点印象。
“傅兄,看来你是真把‘自家人’变成‘自家人’了,”那男人深夜谈正经事,谈到头疼欲裂,难得有个消遣的话题,自然不放过,“沈小姐,当年我问你的问题,今日你可方便告诉我了?当年,你是如何和三爷认识的?”
沈奚仍和过去一般,不擅应付这些公子哥的调侃。况且此时她只穿着长裙拖鞋,站在楼梯上,要下不下地正尴尬。
“诸位,诸位,我不得不多说一句。这可不是三爷在上海偶遇的佳人,这桩姻缘要从宣统三年说起——”
傅侗文把手里的钢笔扣上笔帽,在手里颠了颠,作势砸他。
对方笑着躲闪。
“你们先谈,我去去就来。”他离开他们。
沈奚也轻对众人颔首,算是告辞,掉转头先一步上了楼。
傅侗文跟上她的脚步。
两人一先一后进了房,沈奚没防备,被他从身后抱住,推着退着,摔到了沙发里。
“你别,还疼呢……”她躲躲闪闪。
“还可以吗?刚刚三哥和你?”他笑。
其实是逗她的,初经情事,怎么也要让她修养几日才好。
“嗯……”她含糊着,“挺好的。”
“我感觉,很是不错。”
“……”沈奚觉得这对话好熟悉。
第一次接吻?是了,那时他就厚颜无耻地问了这几句。
沈奚枕在沙发扶手上头,蜷着身子,在他怀里头,手指还在无意识地拨弄他衬衫的纽扣。刚有了实质男女关系,原来是这样的心境,瞧他哪里都是好的,哪怕盯着他的手指瞧,瞧上十二个时辰都不厌。如他昔日所言,是恨不得两人的身子长在一起,分不开。
分开了就不得劲。
显然傅侗文也喜欢抱她,他和沈奚的心情有所差别,更多了“失而复得”的心情,尤其是她在医院的这几日,他无法静心去做别的事。这公寓里的东西他都重新翻看了一回,找她在这里留下的痕迹,以此来感受她等自己的日夜。
傅侗文的眼睛在她面前,亮得像个少年。
沈奚抿嘴笑,摸了摸他的眼睫毛,指腹轻轻地拨弄着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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