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3)

偷了都不怕。”小张笑着恭维道,他安慰了自己女朋友一番,两人便一起离开了大宅。

宋月笙的脑袋里还在流连小张适才说的“胖团认主”的话,一瞬间,他想起了邓黎。

这狗要真是认主人,还会辗转流落到他手上吗?

不过胖团粘他也是真的,宋月笙替它梳理了下脑边的毛,觉得或许冥冥之中世上真有缘分这种说法。

只是,缘分这种玄而无学的东西,还有可能会发生在他和周鹭身上吗?宋月笙摸着它的毛,一时想失了神。

傍晚,宋月笙刚刚吃完饭,便收到了来自赵传译的邀请,说是他在雷声做东给邓黎接风,让宋月笙一定要到场。

宋月笙其实不太想去,但是想到自己刚刚夺了邓黎的爱犬,这才不得不答应下来。

他去楼上换好了衣服。正趴在地上小憩的周鹭听到动静,又见宋月笙穿得花枝招展,一副准备出门勾引狐狸精的样子,立刻扭扭哒哒地跑过去,从嗓子里发出了一声“嗷嗷呜”。

作者有话要说:  搅屎棍和圣诞老人将闪亮登场,激动人心的有奖竞猜又到了!

猜猜男女主在雷声会碰到哪个还没出场的人物~

a:沈蕴 b:路星舟

第19章

听到声音后的宋月笙低下头,他看着脚边乖巧的一团,不禁有点小无奈。

雷声是一所高级的私人会所,像赵传译这样的富家子最喜欢请客去那儿花天酒地。宋月笙以往也常去,不过不同于赵传译来者不拒的性子,他几乎没有在里面真的liè_yàn过。

邓黎几个也都知道他是有洁癖的人,很少会在雷声给他牵线搭桥,但是……如果要带条狗去,那小宋爷恐怕是又要开创雷声一个新的先河了。毕竟没有谁希望自己和女孩亲热时,旁边还有一双闪亮的狗眼盯着。

“知道我要出门干嘛嘛?这你也想跟着。”宋月笙轻轻揪着它两只竖起来的粉耳朵,拖长音调说,“自己在家待着,我零点前就回。”

周鹭哪能听他的,她不依不饶地摇着尾巴在他皮鞋边端正坐好,无论如何都不松开巴在他腿上的爪爪。

“胖团,听话。”宋月笙将脚边毛茸茸的拎开。他从笼子上面拿起那根它最喜欢的骨头磨牙棒,然后在胖团的注视下丢向客厅通向二楼的楼梯口处,“去咬棒棒。”

以为我是哈巴狗吗?丢个东西就跟着跑!

周鹭坚定不移地挪挪小屁股,让自己整个肥嘟嘟的小身子更贴近宋月笙,间接地表达了自己绝不撒爪的决心。

宋月笙是真叹气了。

没想到他一世英名,居然次次都败给一条狗,说出去脸往哪里搁啊!

他掏出手机给赵传译回电话,那边吵吵嚷嚷的,显然几位大爷已经展开了过度丰富的夜生活。

“啥时候到啊?”赵传译大概是喝了点酒,声音里都带着一身精力无处释放的亢奋。

宋月笙看一眼小腿旁的狗:“过一会儿就来,让带家属不?”

“呦,新奇。”赵传译哈哈笑道,“小宋爷多久出来玩没带过家属了,行行行,当然能带,让兄弟好好开开眼。”

“那你少喝点,否则我怕吓你一个跟头。”宋月笙直接一手抱起胖团,他用胳膊夹着电话,另一只手用钥匙扭开门。

“什么美人我没见过,能吓到我的除非是熟人,莫非小宋爷兔子改吃回头草了?”赵传译大胆猜测道。

宋月笙险些被这一句话里三个错别字的文盲给气死,他掂了掂手里十斤重的肥崽崽,轻轻一抬眼,张嘴道:“赵兄,有空多看书。吃回头草的是马,像赵兄你这样爱吃窝边草的才俗称兔子。”

“哎呀,随便了,”赵传译大手一挥,“我在1202等你们,邓黎应该也要到了,先让我提前见见嫂子呗。”

宋月笙看看四条腿还在胡乱扑腾的“家属”,想到赵传译等会儿见到传说中的“嫂子”会是什么表情就不由好笑。

哪有这样的嫂子?

宋月笙在驾驶座开车,胖团蜷在副驾驶上趴着,除了嘴边时不时流几滴豆大的哈喇子外,它倒也乖觉。

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整个城市里都充斥着热闹和喧嚣,街边光彩夺目,团团簇簇闪烁的都是无尽的灯火辉煌。

雷声处于闹市区里最繁华的地带,从外表看就是个富贵的销金窟,宋月笙从家里开了一个小时才到目的地。

他在车库停好车,抱起还在探着狗头往窗户外望的小狗崽,挽起袖子上的第一颗纽扣,走进赵传译已经开好的1202房。

宋月笙是第四个到的,房里除了赵传译这个请客的大地主外,还有另外两个花花公子,而主角邓黎尚未到场。

赵传译一见宋月笙来了,歌也没心情唱了,他立刻抛下麦克风,跑到宋月笙身边左望右望:“嫂子在哪儿,怕生吗是?”

宋月笙把手里的小狗崽递到他面前,以一种哄小孩的语气说:“这儿呢。”

赵传译见到宋月笙掌心里肉乎乎的小崽子,当即躲远了三步,看来之前思思被咬的事情多多少少在他心里留下了少许阴影,他道:“你怎么还带狗来了?”

“家属啊。”宋月笙长眉入鬓,他玩着胖团的肚皮,好整以暇地说。

不同于赵传译的反应,旁边的某位富二代见到家属竟是一条奶狗后,捧腹大笑道:“小宋爷口味独特,兄弟服气啊。”

宋月笙淡定地一抬手,示意他“

状态提示:第14节(2/3)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