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3/3)

当做乞讨的道具使用。当陶飞长到少年,又被集团中的人教着去偷窃。他手脚灵活,又是个不会被人怀疑的年纪,经常得手,除了上交给集团老大,他也暗中攒了不少钱。

虽然他没读过书,却也知道自己是被拐卖来的,不愿一直被人控制下去。在陶飞攒够了一定的钱后,他便在某一天偷偷地买了张车票,跑到了另一个城市里。

陶飞一下车就被当地的混混给盯上了,然而他身上半点钱也没有,所有积蓄仅能买那一张车票,结局当然是被气愤的几个混混围起来揍了一顿。那些人下手又重又狠,甚至还掏出了棍棒。

陶飞还以为自己会死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却没想到突然有人替他挡住了那根即将狠狠砸到他头上的木棍。那是个比他大上一些的青年,拳脚功夫却十分厉害,以一对多竟然打赢了。

“我说小鬼,”青年将混混们一一打跑,鼻尖上还挂着来不及擦的汗珠,只对着瘫倒在地的陶飞伸出手来:“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混?”

好啊。陶飞二话不说地就答应下来。他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他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只有一个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和一个健全的身躯,面前的青年是他的救命恩人,他除了以性命回报,还能用什么来偿还恩情呢?

青年名叫罗烈。他这时候只当自己收了个小弟,却完全没想到日后两人竟然联手打拼出了一个赫赫有名的烈帮。

陶飞三十岁那年,一个他相熟的风尘女抱着个婴儿找上了门。那一年正好是他认识罗烈的第十五年,烈帮成立的第五年,也是他处境最危险的一年。

“我不能认他,你把他带去孤儿院吧。”几乎是想都没想,陶飞就做出了决定。他并非冷血之人,只是孩子留在他身边,或许不到一天便会被仇家杀死。他分不出保护儿子的精力,只好将他弃养,并且没有留下任何信息——他不希望儿子找到他。

烈帮扩张得太过迅速而庞大,成了不少势力的眼中钉。在烈帮成立的第十周年,在一次与敌对势力的火拼中,陶飞给罗烈挡了一枪,子弹穿透了他的心脏。

“……当晚他就抢救无效,去世了。”

陶鹤在叙述这些事时的语气平稳无波,就像是在讲一个无关紧要之人的故事。确也如此,他并未将自己的亲人看得太重,只因为他们充其量只能说是给予了他生命,而并非那个参与了他生命的人。

他讲完之后第一时间便是低头去看戚果,相比起将他抛弃的双亲,还是怀中之人更为重要。

“果果?”他轻声呼唤的人一反常态地一直沉默着,让陶鹤不免有些担心,以为他并不想听这些。

殊不知戚果却是因为过于生气,竟是气到说不出话来。

作者有话要说:  #行动不便究竟会带来什么后果#

陶鹤:要洗漱?等哥哥把牙刷杯子拿进来就好

陶鹤:要去客厅?哥哥背你去吧

陶鹤:想洗澡?哥哥帮你擦擦身子就好了

……

戚果:哥哥!别的我都忍了!可是嘘嘘的时候能不能就让我自己来!(羞耻到不想嗦话)

陶鹤:(义正言辞)乖,哥哥帮你把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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