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2/3)
闻言大惊。“太原府离此路途遥远,就是送信去恐怕也要用两三天,御阁主怎么可能赶得回来?”
就算御剑行能及时赶回来,也未必救得了叶明昭,却总是一个希望。如果根本支撑不到御剑行赶来,什么都是一场空了。
“事到如今,也只有尽人事,听天命。该做的我都做了,其他的,听天由命吧。”水冰心叹息说。
“听天由命……听天由命!”
凤云霄按住了额头,心中苦楚,却无言以对。
水冰心这头给叶明昭治毒伤,那头又放心不下颜烈,两头悬心,来回奔忙得好似风车。她给叶明昭喂完药,叮嘱凤云霄帮忙看着点,就又急匆匆离去了。
凤云霄呆坐床头,看着昏迷中的叶明昭那苍白的脸颊,想起水冰心的话,心乱如麻。
尽人事,听天命。到头来,还是只能寄托在那虚无缥缈的天命之上吗?可若真有天命,他又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一生要承受如此无边的苦难。
第36章 第 36 章
叶明昭昏睡着,沉入了深深的梦境。
冬日的天空灰蒙蒙的,大片大片的雪花不断的飘落,给这大地披上了一层银装。天气,已经十分寒冷了。
就是这样纷飞的大雪,寒冷的天气,也不能阻挡那些勤勉刻苦的人。已经结了薄冰的河边,依然闪出瑟瑟的冷光。
一个青色的人影辗转腾挪,手中银枪舞动如同疾风暴雨,嗖嗖的风声凌厉不绝,令这冬日的寒冷空气中,都弥漫着浓浓的杀气。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凤云霄每天也都很早就起床去练功,身为凤鸣楼当家人,年纪轻轻就得到武林第一剑美誉,就算再有天份,这些光环也绝不是好逸恶劳就能得来的,付出的辛苦只有自己能体会。
天空还在下雪,换作往常他就在凤家的演武场练功了,但今天他的心情十分不好,想要出去走走散心。
他和龙星华相识以来,只要是天气晴好的早晨,龙星华都会前来枫叶林边和他相会。只不过她不是一个人,每次都带着龙七叶。这姑娘倒真是完全不将龙七叶当外人,只不知道每次被迫陪着她幽会情人的龙七叶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论对外人多么冷血无情,至少对他的小主人,他是真心关怀的。这样的一个人,如果能够成为同伴,应该也是那种能够将后背托付给他,再无后顾之忧的人。
凤云霄撑着伞,漫步在飘飞的雪中,远离了凤鸣楼,沿着林边的小溪向着不可知的方向走去。
他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溪流的上游,远远地就听见了风声中呼啸的金铁之声,与此同时,也看到了那条熟悉的身影。
我走到龙翔山庄来了?
他停下脚步,怔怔地看着风雪中那道矫健的身影。他知道对方也是以剑术闻名江湖的,不想枪术也如此彪悍,不愧是龙翔山庄第一高手。
这个人,还真是很努力地活着。对他来说,即使活在世间如此艰难,仍是顽强地活下去。
一趟枪术演练完毕,龙七叶收回银枪,转过身来,一眼看见伫立在不远处的凤云霄,愣了一下。
凤云霄想了想,举步向他走了过去。看到对方来到自己面前,龙七叶略微欠身,向他行了一礼,说道:“小姐不在。”
凤云霄一哂。
“我不是来找她的。”
话音刚落,他忽然感觉有些古怪。这样的对话,一般下面不就是该再接上一句“我是来找你的”么?但这怎么可能!于是凤云霄又连忙补充了一句:“这样的天气,她原也不该出来。”
“哦。”
龙七叶点头,除了表示赞同,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很清楚这位凤大公子有多不待见自己,要不是为了龙星华,他也不想天天对着一个讨厌自己的人。最近天寒地冻,天气恶劣,龙星华只能老老实实呆在庄里,再不能拉上他一道偷溜去私会凤云霄,他已经有好几天不用陪着她往凤鸣楼的地界跑,虽然这样说对龙星华似乎有些不厚道,但还真是让他轻松了不少。
其实凤云霄刚一走过来就后悔了,龙七叶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还不知道吗,他这是和他套什么近乎?他们俩也根本没什么共同语言好吧。自己这是脑袋进水了还是怎么的,居然主动和他搭起话来,真是莫名其妙。
不过人都已经过来了,转身就走也不是他的风格。既来之则安之,他也不是那种小家子气撑不起场子的人。
“你练的是枪?”他指了指龙七叶手中的银枪。“你不是七叶离魂剑吗,一个剑客,放着自己的剑不用,居然用起枪来,未免对不起你的剑。”
“我不是剑客。”龙七叶回答。“我只是刀头舐血的武者,对我来说,什么样的兵器具有战斗力,就是适合我的兵器。如果说这侮辱了你对剑的信仰,抱歉。”
凤云霄皱了皱眉头。如果说这话题的起因只是他为了不冷场而随意找的,那么龙七叶回应的态度,却让他感到了相当的不快。
他号称剑道天才,被誉为武林第一剑,不是浪得虚名。他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剑客,而剑客对自己的剑,总是怀有一种近乎神圣的情感,认为那是不容亵渎的。但是龙七叶,这个和他并称江湖三大少年剑客,堪称与他齐名的少年,居然不承认他是一个剑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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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御剑行能及时赶回来,也未必救得了叶明昭,却总是一个希望。如果根本支撑不到御剑行赶来,什么都是一场空了。
“事到如今,也只有尽人事,听天命。该做的我都做了,其他的,听天由命吧。”水冰心叹息说。
“听天由命……听天由命!”
凤云霄按住了额头,心中苦楚,却无言以对。
水冰心这头给叶明昭治毒伤,那头又放心不下颜烈,两头悬心,来回奔忙得好似风车。她给叶明昭喂完药,叮嘱凤云霄帮忙看着点,就又急匆匆离去了。
凤云霄呆坐床头,看着昏迷中的叶明昭那苍白的脸颊,想起水冰心的话,心乱如麻。
尽人事,听天命。到头来,还是只能寄托在那虚无缥缈的天命之上吗?可若真有天命,他又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一生要承受如此无边的苦难。
第36章 第 36 章
叶明昭昏睡着,沉入了深深的梦境。
冬日的天空灰蒙蒙的,大片大片的雪花不断的飘落,给这大地披上了一层银装。天气,已经十分寒冷了。
就是这样纷飞的大雪,寒冷的天气,也不能阻挡那些勤勉刻苦的人。已经结了薄冰的河边,依然闪出瑟瑟的冷光。
一个青色的人影辗转腾挪,手中银枪舞动如同疾风暴雨,嗖嗖的风声凌厉不绝,令这冬日的寒冷空气中,都弥漫着浓浓的杀气。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凤云霄每天也都很早就起床去练功,身为凤鸣楼当家人,年纪轻轻就得到武林第一剑美誉,就算再有天份,这些光环也绝不是好逸恶劳就能得来的,付出的辛苦只有自己能体会。
天空还在下雪,换作往常他就在凤家的演武场练功了,但今天他的心情十分不好,想要出去走走散心。
他和龙星华相识以来,只要是天气晴好的早晨,龙星华都会前来枫叶林边和他相会。只不过她不是一个人,每次都带着龙七叶。这姑娘倒真是完全不将龙七叶当外人,只不知道每次被迫陪着她幽会情人的龙七叶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论对外人多么冷血无情,至少对他的小主人,他是真心关怀的。这样的一个人,如果能够成为同伴,应该也是那种能够将后背托付给他,再无后顾之忧的人。
凤云霄撑着伞,漫步在飘飞的雪中,远离了凤鸣楼,沿着林边的小溪向着不可知的方向走去。
他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溪流的上游,远远地就听见了风声中呼啸的金铁之声,与此同时,也看到了那条熟悉的身影。
我走到龙翔山庄来了?
他停下脚步,怔怔地看着风雪中那道矫健的身影。他知道对方也是以剑术闻名江湖的,不想枪术也如此彪悍,不愧是龙翔山庄第一高手。
这个人,还真是很努力地活着。对他来说,即使活在世间如此艰难,仍是顽强地活下去。
一趟枪术演练完毕,龙七叶收回银枪,转过身来,一眼看见伫立在不远处的凤云霄,愣了一下。
凤云霄想了想,举步向他走了过去。看到对方来到自己面前,龙七叶略微欠身,向他行了一礼,说道:“小姐不在。”
凤云霄一哂。
“我不是来找她的。”
话音刚落,他忽然感觉有些古怪。这样的对话,一般下面不就是该再接上一句“我是来找你的”么?但这怎么可能!于是凤云霄又连忙补充了一句:“这样的天气,她原也不该出来。”
“哦。”
龙七叶点头,除了表示赞同,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很清楚这位凤大公子有多不待见自己,要不是为了龙星华,他也不想天天对着一个讨厌自己的人。最近天寒地冻,天气恶劣,龙星华只能老老实实呆在庄里,再不能拉上他一道偷溜去私会凤云霄,他已经有好几天不用陪着她往凤鸣楼的地界跑,虽然这样说对龙星华似乎有些不厚道,但还真是让他轻松了不少。
其实凤云霄刚一走过来就后悔了,龙七叶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还不知道吗,他这是和他套什么近乎?他们俩也根本没什么共同语言好吧。自己这是脑袋进水了还是怎么的,居然主动和他搭起话来,真是莫名其妙。
不过人都已经过来了,转身就走也不是他的风格。既来之则安之,他也不是那种小家子气撑不起场子的人。
“你练的是枪?”他指了指龙七叶手中的银枪。“你不是七叶离魂剑吗,一个剑客,放着自己的剑不用,居然用起枪来,未免对不起你的剑。”
“我不是剑客。”龙七叶回答。“我只是刀头舐血的武者,对我来说,什么样的兵器具有战斗力,就是适合我的兵器。如果说这侮辱了你对剑的信仰,抱歉。”
凤云霄皱了皱眉头。如果说这话题的起因只是他为了不冷场而随意找的,那么龙七叶回应的态度,却让他感到了相当的不快。
他号称剑道天才,被誉为武林第一剑,不是浪得虚名。他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剑客,而剑客对自己的剑,总是怀有一种近乎神圣的情感,认为那是不容亵渎的。但是龙七叶,这个和他并称江湖三大少年剑客,堪称与他齐名的少年,居然不承认他是一个剑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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