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3/3)
,销售小姐热情的同他挥了挥手。
“恩,谢谢。”客气应谢,笑容依旧挂在脸上,却明显变成了客套。
收银台结了账,两个大号袋才装得下那些海鲜,一只手需要拄着拐杖,金笙单手拎袋子、提蛋糕不太轻松。为了不给自己和别人添麻烦,一早决定了打车到家,也不觉得这重量超出负荷,只是被刚才的销售小姐提起不愿想起的人后,金笙就总有种奇怪的预感。
加快了离开超市的步伐,虽不明确,也不想那预感成真。
紧绷的心情直到他走到商场外的小广场才卸下,四处搜寻着待客的出租车,提东西的手也有些酸。正是下班点,s市的交通格外繁忙,可得到最后一个蛋糕、给他带来了幸运,离小广场最近的马路边很快停了一辆出租车,灯牌由‘载客’撤成了‘空车’。
“先生,麻烦等一下。”
刚要伸手与那边停下的出租车示意,金笙身后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青年大喘着气冲到自己身边,喘的上气不接下气:“请问你手里的是这家超市的蛋糕么,是不是……最后一个?”
——这个人,好像在哪见过。
蹙眉转头,看向依旧大喘气的纤细青年,不知道他跑了多久,光滑洁白的额头已经沁出了一层细汗,对上自己的目光,笑着歪了歪脑袋,柔.软黑发、精致的五官,特别是一双亮晶晶的桃花眼,十分可爱。
眼前的青年十分眼熟,思索片刻,金笙确实见过,名字就挂在嘴边、怎么都想不起来。
“李尚宁,你慢点跑!”
李尚宁?
真的是异常熟悉的名字,思绪被打断听见一声呼喊由远及近,不需回头,长达一年半的交往时间里早就知道了来者何人,一动也不动,待那脚步落定在身边,金笙身子微僵,攥紧了拳。
——预感成真了。
第七章
“李尚宁,不是我说你,没事就慢点跑,这边地砖不怎么平,别总是风风火火的,摔倒了我可来不及接住你。”
熟悉的声音自身后响起,金笙保持着背对的姿势,抓紧了拐杖以支撑身体,即使告诉自己已经完全放下过去、毫不在意,可听见这声音呼吸还是抑制不住的颤.抖。
所以,用三个月遗忘一整年,还是不可能。
或者说,金笙从来没有‘遗忘’,深陷其中、紧紧纠结了两个月。
“我又不是瓷娃娃,常昊,你不用总这样大惊小怪的,没有关系的。”
“没有关系么?小时候你就是跑的太快,才会摔倒伤了膝盖,疤痕现在还没消,你这种体质压根就不能受伤,我说错你了么?”
原来是这个李尚宁。
总算想起在哪见到过这青年,原来,这正是他前男友爱慕了十几年的对象,那个耀眼的白月光、温暖的朱砂痣,不过出现两天就抵消了他一年半情感倾注的人。至于后赶上来、名唤‘常昊’的男人,则是金笙半年前公然出柜的主要原因,是他曾经以为会相伴一生的人。
算不上多相爱,只是相处的时间太久,金笙在这一方面的经历也太空,作为初恋,常昊是第一个占据他另一半位置的人,所以格外敏感。
第一次体会‘失恋’,他也不算太脆弱吧。
这个世界可真小。
冷笑一声,抬步打算离开,金笙家里还有人鱼要喂,没空也不想见证他的前男友追求白月光。
“请等一下,你刚才是买了这边店里最后的蛋糕吧?”
偏不如意,李尚宁毫不见外的一把拽住金笙手腕、满眼笑意,大概不知道金笙与常昊曾经有过牵扯。
“是这样,今天我生日,朋友说这边蛋糕很好吃,所以我们从s市最西边坐地铁、追公交赶到市中心,想要买这种蛋糕,谁知道刚进超市,蛋糕店就说是促销卖光了,刚才出来恰好看见你提的袋子,所以想问一声,能不能把蛋糕卖给我们,我可以出高价。”
生日?
微蹙双眉,金笙并不相信李尚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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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谢谢。”客气应谢,笑容依旧挂在脸上,却明显变成了客套。
收银台结了账,两个大号袋才装得下那些海鲜,一只手需要拄着拐杖,金笙单手拎袋子、提蛋糕不太轻松。为了不给自己和别人添麻烦,一早决定了打车到家,也不觉得这重量超出负荷,只是被刚才的销售小姐提起不愿想起的人后,金笙就总有种奇怪的预感。
加快了离开超市的步伐,虽不明确,也不想那预感成真。
紧绷的心情直到他走到商场外的小广场才卸下,四处搜寻着待客的出租车,提东西的手也有些酸。正是下班点,s市的交通格外繁忙,可得到最后一个蛋糕、给他带来了幸运,离小广场最近的马路边很快停了一辆出租车,灯牌由‘载客’撤成了‘空车’。
“先生,麻烦等一下。”
刚要伸手与那边停下的出租车示意,金笙身后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青年大喘着气冲到自己身边,喘的上气不接下气:“请问你手里的是这家超市的蛋糕么,是不是……最后一个?”
——这个人,好像在哪见过。
蹙眉转头,看向依旧大喘气的纤细青年,不知道他跑了多久,光滑洁白的额头已经沁出了一层细汗,对上自己的目光,笑着歪了歪脑袋,柔.软黑发、精致的五官,特别是一双亮晶晶的桃花眼,十分可爱。
眼前的青年十分眼熟,思索片刻,金笙确实见过,名字就挂在嘴边、怎么都想不起来。
“李尚宁,你慢点跑!”
李尚宁?
真的是异常熟悉的名字,思绪被打断听见一声呼喊由远及近,不需回头,长达一年半的交往时间里早就知道了来者何人,一动也不动,待那脚步落定在身边,金笙身子微僵,攥紧了拳。
——预感成真了。
第七章
“李尚宁,不是我说你,没事就慢点跑,这边地砖不怎么平,别总是风风火火的,摔倒了我可来不及接住你。”
熟悉的声音自身后响起,金笙保持着背对的姿势,抓紧了拐杖以支撑身体,即使告诉自己已经完全放下过去、毫不在意,可听见这声音呼吸还是抑制不住的颤.抖。
所以,用三个月遗忘一整年,还是不可能。
或者说,金笙从来没有‘遗忘’,深陷其中、紧紧纠结了两个月。
“我又不是瓷娃娃,常昊,你不用总这样大惊小怪的,没有关系的。”
“没有关系么?小时候你就是跑的太快,才会摔倒伤了膝盖,疤痕现在还没消,你这种体质压根就不能受伤,我说错你了么?”
原来是这个李尚宁。
总算想起在哪见到过这青年,原来,这正是他前男友爱慕了十几年的对象,那个耀眼的白月光、温暖的朱砂痣,不过出现两天就抵消了他一年半情感倾注的人。至于后赶上来、名唤‘常昊’的男人,则是金笙半年前公然出柜的主要原因,是他曾经以为会相伴一生的人。
算不上多相爱,只是相处的时间太久,金笙在这一方面的经历也太空,作为初恋,常昊是第一个占据他另一半位置的人,所以格外敏感。
第一次体会‘失恋’,他也不算太脆弱吧。
这个世界可真小。
冷笑一声,抬步打算离开,金笙家里还有人鱼要喂,没空也不想见证他的前男友追求白月光。
“请等一下,你刚才是买了这边店里最后的蛋糕吧?”
偏不如意,李尚宁毫不见外的一把拽住金笙手腕、满眼笑意,大概不知道金笙与常昊曾经有过牵扯。
“是这样,今天我生日,朋友说这边蛋糕很好吃,所以我们从s市最西边坐地铁、追公交赶到市中心,想要买这种蛋糕,谁知道刚进超市,蛋糕店就说是促销卖光了,刚才出来恰好看见你提的袋子,所以想问一声,能不能把蛋糕卖给我们,我可以出高价。”
生日?
微蹙双眉,金笙并不相信李尚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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