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4/4)

诉自己,即使他们有幸恢复神智,也不再是人类了,吃过人肉的人还能是人吗?肯定不是了。

大胡很同情利舟的遭遇,他原先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丧尸潮爆发之前,妻子带一对儿女出去玩,结果没有回来。他被邻居拉着逃难,之后再也没机会见自己的孩子了。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己的家人都已经走了,只剩下他仗着人高马大,冲破丧尸包围圈活了下来。之后他在旅馆遇到了同样逃难的人,认识了头领和毛鸿,和他们一起走了很长一段下水道到郊外去,才总算是脱险了。

卡桑是边疆游牧民族,后来毕业于市里的大学,有一段时间到城市里进行文化交流,这期间就爆发了丧尸潮,他只得跟着别人逃到地下。他还没结婚,不过有个心上人,两人就这样天人两相隔,实在很可惜。卡桑后来加入防卫队其实是非自愿的,他自己也说得很清楚,所以后来在地面上被俘虏,他为了自由而选择加入头领的队伍。

杰斯的表达不好,所以他委托仲村翻译,杰斯原来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不过除了懒惰贪嘴,也没啥大毛病。结果有一天,他为了给陪了他很久的生病的流浪狗治病,一时脑抽想不通,起了犯罪的心思,瞄准了一户有钱的人家,半夜闯进别人家里想要偷点钱,却被女主人发现。杰斯情急之下捂住了女主人的嘴。因为这家伙人高马大手也大的,也把人家口鼻捂了个严实,结果把人活生生憋死。他反应过来之后马上进行人工呼吸,还报警了,可惜人还是没救回来,他也因为入室盗窃和杀人而被判无期徒刑。念在杰斯是初犯,虽然不能证明他是有意杀人还是无意,最后也只能判这种刑罚了。杰斯的祖国法律制定得比较严苛,只要是杀人,都会判重刑,以后也没有机会减刑。

利舟知道杰斯没有说假话,杰斯的确很喜欢小动物,本性也算不上坏,就是有点好吃懒做,进了防卫队之后很多人都像换了个人似的,杰斯也不例外。上面的人估计是觉得这人还有救,才让他加入防卫队的吧。

真正的坏人被放出来也只会去危害社会而已。

大胡无法想象,为了一条狗去犯罪到底是有多冲动,利舟告诉他换一种想法,那条狗是杰斯从小养到大,杰斯偶尔打完工,有点儿收入了,买了吃的都会分狗一份,而那条狗也会乞讨,讨到好吃的或者是财物,都会带回去给杰斯,这条狗相当于杰斯的伙伴,伙伴生病了,是个有情义的人都会着急的。

其实利舟也没有洗白杰斯的意思,犯错了就是犯错了,现在杰斯在将功补过,过去的事情也当成为警钟,在每一个人心里敲响。杰斯之所以会为了一条狗做出极端的事情,就是因为……杰斯生活在贫民窟,他的父母是毒贩,有了钱就自己吸毒,把儿子撇在一边,让他一个人照顾自己,受不了父母无情的杰斯一个人逃出来,流浪街头。是父母疏于管教才导致杰斯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犯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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