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2)


因着距离的关系,付钦凤快要抵到曲乐白身上了。曲乐白没退,紧绷着身体,手指轻轻抚摸着付钦凤的脸和嘴唇。

付钦凤今天画了妆,嘴唇较平时鲜艳一些。但到底手生,没有涂匀,因而显得有点儿奇怪。曲乐白指腹蹭掉厚重的口红,抹在了较为稀薄的区域。

“你长得真美。”曲乐白说:“怎么就没人注意过呢?”

“……”

“这口红很适合你,对我来说却太活泼。你这样好看,稍微打扮一下就能吸引无数目光。你值得被人喜欢。”

“……”

“可化妆过程太复杂,我不确定你是否耐得烦。你想被人喜欢吗?想被人看到吗?”

“……”

“你喜欢写吗?希望自己的被别人喜欢吗?”

曲乐白每句话都在诱惑付钦凤,却也在拷问自己。

喜欢吗?希望吗?

毕竟曾在这条路上意气风发,对于该阶段的心理曲乐白抓得格外透彻,几句话使人动摇。

付钦凤移开目光,看着地面,像在思考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抬头看着曲乐白,说:“我这阵子也写了几篇,但一直没人看。”

没人看?

“给我看看吧。”

付钦凤便又从手机里扒拉出来一个网址,递给曲乐白。

曲乐白接过来细看,一下子便知道原因。

这文不是写得不好,只是风格不对。

付钦凤是否因为雏鸟情结而喜欢曲乐白,这个暂且放在一边不谈。但她的文风和气质,的确承袭于曲乐白。

一笔春过去再好,那也是以前的流行,还是出版业才会青睐的元素。放在瞬息万变的网文江湖,便有些过时又晦涩。

何况付钦凤积累是短板,文笔略显稚嫩。

曲乐白看着这文,发自内心夸她:“写得很棒!我很喜欢!”

却也知道,火不起来。至少以纯新人的姿态,火不起来。

一瞬间,付钦凤眼神里有了光,问她:“真的吗?你喜欢吗?”

曲乐白点头,说:“对,你很棒。我不想写了,我希望有人写完这个故事。”

付钦凤又问:“如果……如果我真的写下去的话,会有很多人喜欢我写的东西吗?”

曲乐白说:“看现在的反馈,你就知道了。有那么多人喜欢你呢。”

付钦凤咬了咬牙,说:“那……那我考虑考虑……”

……

接下来几天,曲乐白忙得脚不沾地。

先是去律师那里拿版权让渡书,合同的所有条款都是按照她的意思拟定,律师却劝她:“曲小姐,这份合同对您很不利,为了您权益,我建议修改某些条款。当然,最终选择权仍然在您。。”

律师的意思曲乐白知道,却还是一意孤行道:“行,就这个吧。如果有什么需要更改的部分,还要继续麻烦你。”

这份合同将这篇文的完整版权让渡给付钦凤,规定付钦凤以“一笔春”的笔名写完并发表,后续所有可能获益都归付钦凤所有,而由此造成的法律隐患却由曲乐白承担——笔名毕竟已经签给出版社了。

曲乐白将合同摆到付钦凤面前,问她有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付钦凤用懵懂的眼神望着曲乐白,也不知道听懂没有。她仿佛后知后觉,又仿佛跟曲乐白较上劲了,问:“姐,你是不想写这篇了,还是不想写了?”

曲乐白反问她:“你为什么替我续写?”

付钦凤想了一会儿,郑重回答:“姐一直在玩游戏,我担心你没办法按时交稿……”

她能替曲乐白做的事情,除了按照征稿函上的邮箱联络大佬以外,就只有拙劣地李代桃僵。

她续写这篇文,本来就是为了曲乐白,为了这个用途。可为什么,心里仍然会觉得失落呢?

“你为什么写?”

曲乐白目光忧郁又迷人,像是有磁铁一样,勾着付钦凤说出了那句话——

“因为喜欢啊。”

拿起笔的人,哪一个又不是因为喜欢呢?

曲乐白拍了拍付钦凤的肩膀,宽慰地笑,说:“既然喜欢,那就放手去写吧。”

……

又趁着下班和周末联系中介,飞快敲定了一处二居室。

搬走的时候,室友试探又疑惑,问她:“怎么不继续住了?”

“找到合适的住处,担心被人抢了,干脆搬过去算了。”

“哦。”室友头又缩回房间了。

付钦凤给她帮忙收拾东西,隐约知道,从这天起,生活正式改变了。

当曲乐白问“搬过来一起住吧?”的时候,付钦凤立刻欢呼雀跃道:“好!”

说完又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说:“我可以……可以安心复习了。”

其实并不是因为这个。

曲乐白轻轻地“嗯”了一声,转身去搬另一个打包好了的包裹。

新家处处需要磨合,物业、网络、甚至有线电视,都需要重新联络。

曲乐白自觉亏欠付钦凤,因此什么都不让小朋友做,凡事都亲力亲为,甚至做了几顿饭。

一旦付钦凤表现出要帮忙的架势,曲乐白就赶她去书房,美其名曰:“好好复习。”

至于到底是复习还是写文,她从不干预。

有些人天生就该拿笔,不必催促。

等弄好网络并且登录游戏,已经是好几天以后。

一上去就接到了柔酱委屈巴巴的留言:【你都好久没上线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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