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2/2)
脸在他的眼里看来,就是一个衰神在向他招手。
“你喜不喜欢我不要紧,你不喜欢男人也不要紧,关键的问题是,我喜欢你呀,我在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你了。”董雀没有看见楚云脸上那一丝厌恶而选择放弃,他向前走了一步,说出了自己已经不知道说过多少遍的解释。
“我不需要你的喜欢,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不喜欢你,请你别跟着我,别妨碍我的工作。”楚云从来没有想过,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还没有放弃,他都说了,不喜欢男人了,真是讨厌死了!
被这个叫董雀的男人跟着,他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看见那两子了,更加没有去看金玉了,也不知道金玉有没有忙着,累着,瘦了。
站在一旁的董雀看到楚云那一副思念的模样,双手下意识的捏紧,眉头皱了起来。
他不服气,凭什么,他跟在这个木鱼脑袋的楚云身边没有三天也有四天了,每天几乎是形影不离,为什么他的脑袋里,自己就是挤不进去!
楚云在发呆之际,完全没有发现董雀阴着脸向他走了过去,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董雀早已站在他的面前了。
来不及多想,楚云就两腿一弯,跪在了地上,他低着头,也不看董雀是什么表情,就大呼:“哥给你跪下了,饶了我吧,你喜欢我我也不反对了,但是我强烈需要自由!”
☆、第六十七章 我想你了
常穆然一秒钟看不见那张脸,他的心里就一秒钟不能得到安宁。
心里总是有一个声音在呼喊,想见他。
从来在商业一行上有很大魄力的常穆然在感情的这个事上可以说是完全是一只菜鸟,虽然他常常游逛在花草丛中,但是洁身自好的他,也只会那一些小调调。
董雀是他的军师,而且还是万能的军师。
常穆然搬到金玉家的对面,心里总是痒痒的,想要冲到他的家里,做一些该做的事情。
可是按照董雀那只孔雀的兵法来说,他现在须做的,就是忍耐。
每天一次次的按耐住那颗想要乱蹦跶的心脏,一次次的胡思乱想。
站在高处的人,永远是那样的孤傲,一旦发现心中目标,一秒钟都耐不住寂寞,常穆然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了,可是,他的确是如此。
再也忍不住的常穆然,猛的从老板椅上站起身,拔腿就往门外跑,也不管下午还有没有会议了。
每天看着董雀手底下传来的金玉行踪,常穆然很高兴的夸了一把自己,终于把那只尾巴给甩了出去。
常穆然做不到冷静了,他也不顾会不会有人看见他如今的莽撞的样子了,会不会被人拆穿了,他直径走向了地下车库,去取他的车子去了。
按董雀那天无心一句话就是,他完全想不到,像常穆然这种冷血又无情的家伙,竟然会对一个人一见钟情,这简直就堪比天上下红雨,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
常穆然坐在自己的车子里,冷笑,的确,从没有死穴的他,如今也有了致命一击,金玉,那个看似平平淡淡的人,就是他的死穴。
不过,这种感觉,他不讨厌,反而觉得有一些上了瘾。
爱情,果然就是一毒药,上人越来越上瘾。
几天没有见到金玉的人,常穆然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了。
想到金玉,常穆然脚下就加重了力度,一路上开着车子在狂奔。
金玉完全没有一点危机意识,他此刻在家里的阳台上,晃晃悠悠的晒着太阳。
下午的太阳有些毒辣,幸好雨棚遮住了大部分多余的阳光,金玉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又重新躺倒了摇椅上,慢慢的晃着。
身旁就放着老式的录音机,里面还是以前最流行的歌曲。
整个气氛显得很是温馨浪漫,而这份温馨浪漫,就在一阵阵刺耳的敲门声结束掉了。
金玉放下手里的咖啡杯,拿掉身上的毯子,就起身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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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不喜欢我不要紧,你不喜欢男人也不要紧,关键的问题是,我喜欢你呀,我在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你了。”董雀没有看见楚云脸上那一丝厌恶而选择放弃,他向前走了一步,说出了自己已经不知道说过多少遍的解释。
“我不需要你的喜欢,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不喜欢你,请你别跟着我,别妨碍我的工作。”楚云从来没有想过,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还没有放弃,他都说了,不喜欢男人了,真是讨厌死了!
被这个叫董雀的男人跟着,他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看见那两子了,更加没有去看金玉了,也不知道金玉有没有忙着,累着,瘦了。
站在一旁的董雀看到楚云那一副思念的模样,双手下意识的捏紧,眉头皱了起来。
他不服气,凭什么,他跟在这个木鱼脑袋的楚云身边没有三天也有四天了,每天几乎是形影不离,为什么他的脑袋里,自己就是挤不进去!
楚云在发呆之际,完全没有发现董雀阴着脸向他走了过去,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董雀早已站在他的面前了。
来不及多想,楚云就两腿一弯,跪在了地上,他低着头,也不看董雀是什么表情,就大呼:“哥给你跪下了,饶了我吧,你喜欢我我也不反对了,但是我强烈需要自由!”
☆、第六十七章 我想你了
常穆然一秒钟看不见那张脸,他的心里就一秒钟不能得到安宁。
心里总是有一个声音在呼喊,想见他。
从来在商业一行上有很大魄力的常穆然在感情的这个事上可以说是完全是一只菜鸟,虽然他常常游逛在花草丛中,但是洁身自好的他,也只会那一些小调调。
董雀是他的军师,而且还是万能的军师。
常穆然搬到金玉家的对面,心里总是痒痒的,想要冲到他的家里,做一些该做的事情。
可是按照董雀那只孔雀的兵法来说,他现在须做的,就是忍耐。
每天一次次的按耐住那颗想要乱蹦跶的心脏,一次次的胡思乱想。
站在高处的人,永远是那样的孤傲,一旦发现心中目标,一秒钟都耐不住寂寞,常穆然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了,可是,他的确是如此。
再也忍不住的常穆然,猛的从老板椅上站起身,拔腿就往门外跑,也不管下午还有没有会议了。
每天看着董雀手底下传来的金玉行踪,常穆然很高兴的夸了一把自己,终于把那只尾巴给甩了出去。
常穆然做不到冷静了,他也不顾会不会有人看见他如今的莽撞的样子了,会不会被人拆穿了,他直径走向了地下车库,去取他的车子去了。
按董雀那天无心一句话就是,他完全想不到,像常穆然这种冷血又无情的家伙,竟然会对一个人一见钟情,这简直就堪比天上下红雨,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
常穆然坐在自己的车子里,冷笑,的确,从没有死穴的他,如今也有了致命一击,金玉,那个看似平平淡淡的人,就是他的死穴。
不过,这种感觉,他不讨厌,反而觉得有一些上了瘾。
爱情,果然就是一毒药,上人越来越上瘾。
几天没有见到金玉的人,常穆然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了。
想到金玉,常穆然脚下就加重了力度,一路上开着车子在狂奔。
金玉完全没有一点危机意识,他此刻在家里的阳台上,晃晃悠悠的晒着太阳。
下午的太阳有些毒辣,幸好雨棚遮住了大部分多余的阳光,金玉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又重新躺倒了摇椅上,慢慢的晃着。
身旁就放着老式的录音机,里面还是以前最流行的歌曲。
整个气氛显得很是温馨浪漫,而这份温馨浪漫,就在一阵阵刺耳的敲门声结束掉了。
金玉放下手里的咖啡杯,拿掉身上的毯子,就起身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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