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3/3)

有记忆的人就是这么笃定。也不知哪儿来的自信……

但对此,老爷子倒是没发言。他只是说捡到这父子俩的时候,身上都是血。小小的江覃倒是被保护得挺好,半点伤没伤到。只是江拾忆满身是血,那血型有两种,一种是他自个儿的。一种是和江覃同血型的……

这就是江覃所有的身世之谜,乏善可陈、狗血至极。

“爸,你又不满什么?之前不是都说了不干涉我当模特的事了?”

“你是当模特?我之前同意的是你当模特,不是让你去当演员。之前出卖身体,现在连脸都出卖了。我估计要是你妈没死,准得哭死你……”

江覃小声嘀咕:“我妈死没死都不知道,少跟那儿咒我妈。”

江家主啥都没听到,一个劲儿的教训儿子。他对于这个既出卖身体又出卖脸蛋的儿子感到非常失望。

老爷子逗着八哥,硬让八哥把对江覃口中的覃覃改成弟弟,没能成功。

江覃在旁瞧着,阵阵恶寒。习惯性找他妈安慰,从兜里掏出从小跟在身上的长命锁。一掏,掏空了。口袋全都掏空了,仍没找着。江覃急了,眉头皱起来,脸绷着。

江家主瞧着不对,问:“怎么了?”

江覃脸色难看,“长命锁丢了。”

江家主脸色也变了。

那长命锁是江拾忆、江覃和过去那段空白的记忆唯一的关联,江拾忆固执的认定那是他那‘天下第一美’的老婆送给他儿子的长命锁。上头一个琴字,一个覃字,意思肯定是说,男的取名覃,女的取名琴。

从这点上来讲,大名鼎鼎、英明果决的江家主恐怕是文盲。

“哪儿丢的?会不会落屋里了?”

江覃回忆,唯一的可能是被媒体追的时候丢了。这要是丢了就麻烦,纽约那么大,人流量繁忙,丢个小小的长命锁根本找不回。蓦地,江覃想起白天遇到的那个华人。

不知道会不会被他捡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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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一边把玩着手里的长命锁,一边听着奥娜等人烦恼的商量。

奥娜和埃里克吵了一阵之后,问宋朝:“宋,我们没有参加时装周的衣服。现在请求定制,时间根本不够。你知道埃里克这白痴说什么吗?他说去百货商柜买一套?他是想把脸丢到姥姥家吗?”

闻言,宋朝诧异的望向埃里克,后者尴尬的摸摸鼻子,解释:“如果买独一无二的衣服,就不会撞衫。”

宋朝这时候脑门上都能看见黑线了,“难道时尚在你眼中就是不会撞衫就好?倘若你穿着百货商柜的衣服坐在首排,所有人都会开始怀疑纽约时装周的时尚眼光和水平。”

这句话并非贬低百货商柜的衣服,但是作为时尚潮流引领者的时装周,作为被认可的时尚达人的首排邀请者,向来是人们对于时尚的标杆。他们通常会在时装周开始的前段时间定制好几套衣服轮流着换,从上衣、裙子到鞋子,发型和妆容的搭配等等。甚至还有小饰品、项链和耳环,以及袖口等等。

所以每一个首排邀请的时尚达人的装扮从上到下都很精致,精致得你挑不出一点错处。因为对于时装周而言,媒体的目光并不总是放在模特和设计师身上,他们还同时关注首排的时尚者们。

当然也不是说百货商柜的衣服就不能穿,百货商柜里藏着很多高端品牌。如果挑选好、搭配好的话,也是能够一鸣惊人。如果时间太过紧凑没来得及提前准备的女士会选择到附近的百货商柜挑选衣服,挑选好几套,以便应付一天的行程。

她们一天需要换好几套的衣服。

奥娜和艾薇拉之前商量好了要去血拼百货商柜,然而当她们在商量的时候埃里克就凑过来说带他一起去,当即受到奥娜的鄙视。

男士不像女士一样需要一天换不同的造型,一般两套西服就足以令他们度过一天。虽然方便,但想要一鸣惊人得到称赞就需要各种小心机。毕竟时装周可不会需要你穿的中规中矩。

埃里克当然也知道这些,他也是学设计的,但总归没有宋朝和奥娜对时装的热爱。反正他毕业之后也是要回去继承自家的事业,修习时装设计也只是为了有个学位证书。

当然这不是说埃里克对待时尚的态度很散漫,倘若他在之前就得知自己拥有时装周的邀请函,他肯定会请私人定制。可现在太突然,他毕竟是没那么热衷时尚,所以就想选择在百货商店里面买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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