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2)


“不知道下次我们还能不能在一个考场。”强磊却似乎心情很好,看向林思申的眼里一派轻松。

考完了的确应该放松,林思申不由伸展了手臂,长长吐出一口气,学着武侠剧里的台词应付眼前人道,“有缘自会再见。”

“再见是一定的,希望我们真的有缘。”强磊说着甩在身后朝林思申挥了挥手。

他的最后那句话说得太过暧昧,让林思申不禁心里一惊,只是,再想求证时,对方已经转身离开。

也许只是自己想多了,林思申笑了笑,打消了自己的念头。

如果强磊真的和他是同类,他也绝不会因此而在对方面前暴露。

走出教学楼时,林思申才发现雪已经下得很大了,那大片大片的雪花被风吹着急急落下,地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雪沫。从学校走到车站大概需要一刻钟的时间,林思申预计着如果冒雪前行的话,到车站前自己的衣服会不会被这场雪给打湿。

正犹豫着,身边忽然有一把格子图案的雨伞打了开来,那伞慢慢地被撑起,竟然遮过了他的头顶。

“我今天回厂里,如果你没带伞的话,一起吧。”

说话的人是王鹦枝,她与林思申并肩站着,戴着厚实羊毛手套的手牢牢握住了那把格子伞。

林思申置身伞下,一时竟想不出推脱的理由,尽管他并不想和这女孩一起共伞。

“五点一到,人会很多。”王鹦枝已经向前走了一步。

林思申无奈,终于也跟了上去。不过,他抢过了王鹦枝的伞,毕竟,不能让女生帮他撑。

王鹦枝挺顺从地把伞让给了他,不过看见他那没戴手套的手时,忍不住说了句,“这么冷你不戴手套吗?”

“我从来不习惯戴手套,而且,男生的手没你们女生那么金贵。”林思申握着伞的手紧了紧,事实上,他已经有些后悔自己的这个坏习惯了。

“我是因为要弹琴,否则,我也不爱戴手套。”王鹦枝说着,竟直接将手套摘了下来,双手在林思申面前孩子气地撑开并晃了晃。

“你还是戴上吧。”林思申对女孩的这一举动感到无语,只能勉强说了这么句。王鹦枝倒也听话,很快便又将手套戴了回去。

那雨伞并不大,要为两个人遮住风雪着实有些困难。林思申毕竟是借了别人的光,于是竭力将伞往王鹦枝的一边推,相比之下王鹦枝倒显得大方许多,她略略挨着林思申近了些,这样两人便正好都被罩在了伞下。

尽管与王鹦枝初中同过班,但两人之间这么近的距离相处却还是头一次。其实对于林思申来说,这也是他第一次和女生这么近距离地接触。他局促得不行,只希望车站能够越快到越好。他们两人靠得那样近,以致他不得不看到身边女孩的侧脸,鼻子的线条,睫毛的长度,鬓角的几绺乱发,她低着头,显得……竟有些娇羞。

再不会有人比林思申此时的心情更复杂。

他直觉女孩的羞涩来源于他,即使她平时是个那样好强的人,而在他眼里,她却是——情敌。有那么一刻,林思申的心里甚至升起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如果他此刻搂住这女孩,对她说跟陈璠分手吧,那样,自己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忍受陈璠有女朋友这件破事的折磨……

当然,这些终究只是林思申心底不足为道的杂念,之后他们不过就这样沉默无言地走到了车站,上了车后各自坐上了车厢两端不同的空位。当车到达橡胶厂时,雪已经停了。他们之间的这次接触,尽管距离近得叫人有些尴尬,但也只是止于共伞这样一件平常的事而已。

最后的最后,在车站下车时,两人分开前,林思申不得不主动对王鹦枝道了声谢谢。而王鹦枝也没话找话似地问了他一句,高二分科选理科吗?

林思申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然后在王鹦枝转身后,撒腿便跑向了自己的家。

27.

这次期末考试的成绩对林思申来说有些出乎意料,他竟然前进了一名,考了全班第三。林思申的妈于是开心得不行,又找回了儿子曾经在橡胶厂子弟中学考第一时的辉煌感觉,逢人便喜笑颜开,仿佛自费什么的只变成了一段小插曲,家长会上,那位年轻的班主任对儿子的表扬让她坚信,重回上海的梦想现在对她来说,只是时间问题。

农历新年很快到来,这一年林思申的爸爸和别人合开的物流公司也赚了些钱,物质和精神上的双丰收令女主人在准备除夕大餐时异常愉悦,她甚至给林思申包了一个三百六十元的红包作为压岁钱,说是讨个好口彩,希望他新的一年里六六大顺。

丈夫在一旁吃味,指责妻子对自己从不曾这样大方,而且六六大顺这样的口彩应该给他这种常常在路上跑的人才对。

林思申接过那厚厚实实的红包,猜想必定是妈妈将钞票换成了一张张崭新的十元,他心里一阵感动,要知道,这样的大手笔对一向克俭的母亲来说确实难得,可见她在自己身上寄于了多大的希望。

那晚,林思申家的饭桌上摆了许多上海风味的菜品,梅干菜扣肉、红烧熏鱼藕、玫瑰汤团、八宝饭,还有他妈不久前才学来的三黄鸡、马兰头香干。林妈妈不住地往儿子的碗里夹菜,说的最多的话便是希望他好好学习,两年后考回上海去。她甚至开始问儿子觉得上海的哪所大学比较好,什么专业比较感兴趣。

林思申只得胡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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