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3)
景灏天穿好衣服拎起包要走,听他说话有些难以觉察的较劲,没能想明白心里却有丝缕莫名的触动。他欺上一步手指插入云初前额的短发为他顺了一把,手掌顺势从侧脸滑落,轻轻捏住他下巴,低头便极其自然地在他唇上浅浅印了一吻:“乖。明天见。”而后又是惯常痞笑,拎着包大步走出门去。
云初哪里料到公众场合他也敢这样,被他不防亲了一下,顿时血液全涌在脸上一阵阵发热。尴尬地回头去看其他雇员,幸好没人在意。有些懊恼地握了握拳,怔怔看着景灏天的座椅,仿佛他正坐在上头仰面朝他露出那种让人很想一脚踩上去的痞笑。
景灏天此人,实在是——实在是!太不知羞耻了!
云初只觉得脸上一阵阵热浪上涌,约莫是一张脸通红不能见人。小言来叫他吃饭,他仍背对着门站在原地不敢回头,只好叫他们先去,说自己还有点事晚点再吃。小言就让他出门把门反锁关上就好,一群人便说笑着走了。直到人都走光了,云初还觉得自己心脏那里狂跳不止,反手狠狠在脸上擦了一把,才一个人上街去找东西吃。
县城来得少,云初也不认得路。走了两条街经过一条小巷,巷子里冒出浓子的香味,一眼看去小摊贩扎堆,客人也不少。云初肚子也饿了,身上也没多余的钱带着,便到里头一个小摊前叫了一碗馄饨。付了钱刚转身,听到有个妩媚的女声叫他:“徐云初!”
回头一看,碧仙馆的雪漫裹着一件雪蓝色裘毛披肩,正坐在馄饨摊外的桌旁朝他笑。她涂着蓝黑蔻丹的手指招了招,示意他一起坐。云初颇有些意外,倒也没什么尴尬,走去她旁边坐了。
“喂云初,上次我说要请你吃饭的,你怎么不来找我?”
“就那个小事,不用真的请吃饭吧。再说——”
“再说什么?再说我们那地方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有什么好去的对吧?”
“我没有那个意思。”
“诶?云初,你变有钱了吗,穿这么体面的衣服?”
“不是,我这个是——出来做事,老板帮做的。”
“是吗?那你老板人不错啊,也很大方呢。他是做什么的?”
云初想起头一次遇见雪漫,正是景灏天把她撵下车,雪漫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不过隔了一个月,阴差阳错,景灏天却成了他的东家。中间缘由乱得说也说不清,雪漫问起,一时竟不知如何作答,只好搪塞着说是做买卖的,雪漫便也没有多问。
雪漫性子直爽,两人不过第二次见,却聊得来。吃完了中餐,雪漫要回碧仙馆,她出来买了些用品,叫云初帮她送回去。云初离上班还有半个钟头,反正雪漫也不讨人厌,就答应了。
两人走到碧仙馆那条街,街上冷落清净。烟花柳巷最繁华的时间是晚上,这时候才中午,自然没什么人。花楼也都掩门不做生意。然而,远远却有个身影从碧仙馆虚掩的门缝里蹿出来,似乎裤头还拎在手里,一边胡乱在腰间绑着,一边老鼠一样一溜烟地就跑远了。
云初自然看到了他。虽然没有照面,但那熟悉的背影,不是王水根却是谁?心里只是微微抽跳了一下,转念想着家里境况,王水根憋得辛苦出来图个正常需要,也属合情合理。便只眉尖一靠,又不着痕迹地舒展开了。
傍晚五点落班时天色已很暗,洋行的同事们在门口告别,各自散去。四双没有开车过来接他,估计景灏天那头也脱不开身,云初不知怎么感觉松了一口气。暮色沉沉将雨,寒风吹来撩起长袍下摆,一股阴冷顺着脚踝爬进身体。在风中走了一阵,裸//露在风中的半截脖子已经冰凉,下颌到唇角冻得有些麻木。
走到村口的时候身后传来脚踏车的铃铛声,云初刚要让路车子已经一个刹停顿在身前。抬头一看,陶然带着皮绒手套把住龙头,单脚支地挡掉去路,笑吟吟地看着他:“云初。”
连日来发生的事倒让云初无暇想起这个人,此时乍然见面他微微一愣,想起上次陶然临走前说忙完了家里的事会再来找他,虽然跟他说了不必,但云初预料到他还是会来的。
“真不好意思,家里的事情才忙完,耽搁了好几天。云初,我很想你。”陶然脱去手套,还如当年那样极自然地伸手拢住了云初冰冷的手指,放在掌心缓缓揉着帮他捂暖。乍然的暖让云初心里头猛地一震,就像记忆里的某个片段突然与现实重合,心底会突然生出一种辛辣的味道直逼眼眶。他轻轻挣了挣手臂,试图摆脱那种令他头昏的触感。
“陶然,你别这样。”他们只是少年时相识一场,并没互许过彼此什么,亦绝非谁是谁不可或缺的必需。在认清了双方的悬殊以后,又何必再凭添彼此的烦恼?“我要回去了,你也快些回吧,要下雨了。”挣开手绕过脚踏车,云初有些着慌地拢住双手,低着头往前走。
若仅是论家境,景灏天比陶然要矜贵得多,但不知为什么,对着景灏天就能理直气壮丝毫不买账,可对着陶然却总是想逃,逃到他看不见的地方把自己的狼狈收拾妥帖。或许因为年少时候对他动过心,所以再见面时,难免觉得卑微。
陶然心思自然比云初要灵活得多,如何看不出来云初越是想要躲他,越是证明了他心里还有挂念。即便仅仅是微毫,也足够昭示他对年少那一段未完成的感情无法完全放下。云初或许已放开了陶然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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