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2)
奴隶们待在货物仓里,就像不战而败的俘虏,阴冷的空气凝结了他们面上惶恐的神情,没有人敢出言交谈,都各自抱着身体蜷缩在车厢角落里。
只有江覆水一直好奇地伸手触碰车窗,因为污染太过严重,车窗上幻化的蓝天白云是万年如一日的全息图景,他想看看离黑市只有九条街的贫民区是什么样的,哪怕泥水坑里满是红的绿的破烂菜叶,哪怕一眼望去只有高耸的钢铁厂烟囱向天咆哮灰烟,也是他在书页里想象了多次的景色。
然而列车平稳到达,甚至没有一丝颠簸,更别提一场劫难或奇遇。
奴隶们的眼罩和手铐脚镣被取下后,见到的是满眼的酒红。他们置身的房间足够华丽,镶着亮金尖头钉的天鹅绒铺满了墙面,情欲的红色令人麻痹,是人类想象中最美的一朵尖刺玫瑰。
有人以雌雄莫辩的嗓音招呼他们:“欢迎,欢迎。”
江覆水听出那人的声音虽然柔媚,却因烟酒而带了些哑嗓,抬头望去时,看到的却是一位美人,人如其声,美得无关性别。
闲散倚在挂着深紫色流苏长椅上的人动了动,本想直接命人带这些新来的牲口去清洗,却敏锐地留意到了江覆水,两人一时对视,那人十指交拢,微微笑了:“你可以叫我rose。”
“是,主人。”
瑟瑟发抖的奴隶们反射性地回应着每一个指令,哪怕他们并没确切听懂其中的含义。江覆水却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人,从他(或者她?)尖锐得像把匕首的殷红高跟靴,到他手上侵略意味十足的小牛皮糅革长手套:“是,老板。”
rose愣了愣,忽而大笑:“这个称呼顺耳多了。”
他起身,踏着“咯噔咯噔”如绞刑齿轮的高跟来到他牧放的群羊面前,挑起其中最出挑的一个的脸庞,低靡地笑出声来:“我的确不是你们的主人,我也是奴才,替人卖命而已。”
“你们命大才能见到主人,命好的才能在见过之后还没被他玩死。”rose耸了耸肩,江覆水看到他脖颈上也有条漆黑的项圈,他和他们一样是血奴。
rose不知想到了什么,忽而满脸厌倦,挥手便命人把他们带下去清洗装点。只多留了江覆水片刻,懒洋洋地蹬掉了鞋子,翘着足尖指使旁人:“这个的价定到最高,你们也少磋磨他,省得摇钱树还没听个响动就被你们喝成干尸了。”
侍从们都是高大男子,身着清一色紧身黑衣,头戴的是高耸覆面的漆黑尖顶帽,处处透露着阴森诡谲,纵横勾勒的塑胶紧身衣却又充满了性暗示。江覆水叹了口气,忽然开始认真地想念主人给他的那个温暖的狗窝。
这就是所谓的奴性吧。
由于rose的另眼相待,没过几天江覆水便正式登台了,从其他奴隶的闲言闲语中,他多少了解到了rose的身世。
和这里许许多多的奴隶一样,他也是被主人抛弃的,区别只在于他比别人更美,也更狠。他愿意接待一切玩起来不要命的客人,却也因此得到了黑市主人的看重,大约是觉得奴隶管束奴隶会更为卖力,狗咬狗也更有趣,给了他一条求生的绳索。
他也真没辜负主人的期待,江覆水每天晚上回到住所时,都能看到有被吸成干尸死状可怖的奴隶被抬出去,更可怕的是新的奴隶还源源不绝,rose既能满足残虐的客人,也能维持住黑市的门面。
在被他看中之前,江覆水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能做这个“门面”。
诺斯费拉图每夜十二点亮灯,每周五休业,圆月和血月有特别演出,待得久了,会发现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神秘,不过是赤裸裸做生意而已。而做得久的奴隶,也比普通的家养奴隶和只供吸血的牲口多了些想法,互相倾轧,甚至争抢豪客,都是常有的事。
这里是全世界最大的奴隶黑市的入场之处,每天有无数人寻欢作乐,来此寻求财富和情欲的恩赐,故此他们这些“非卖品”血奴是质量最高的,侍奉过的前任主人也多是权贵,光靠名头便能引来无数想尝鲜的客人。
江覆水最为垂涎的职位是每夜轮值的吧台侍应,那是最清静的肥差,只要负责调配酒水,大不了抽自己几管血给点单的客人就可以了。
然而rose红唇轻启,似怜似讽地拍了拍他的脸颊,便决定了他的命运:“你要想多喘一口气,就得拼了命给我赚钱,明白吗?”
江覆水试图看出他眼中有没有多余的情感,但却是rose先受不住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你也不要想这就是死路一条,聪明人总会找到去处的,我给你们递了刀,要自杀还是要割断脚镣,只看你们自己。”
聪明人,江覆水笑了笑:“你还是把我们当人的吗?”
“我自己都没资格做个人,你说呢?”
rose的长烟杆里徐徐飘散出烟雾,模糊了这个无解的问题。
江覆水开始接客,此地豪阔的主人辟了一座座血池,透明的香槟杯里俏皮地洒着雕成石榴的红宝石,氤氲的殷红烟雾动摇着池中荡漾水波,令跪伏在酒杯中等待垂怜的美人们也如同香醇的酒液——
是哪位大作家曾形容过,一席“流动的盛宴”。
江覆水脖子上显眼的颈环被取下,这样旧主就算反悔想再找人也没了凭证,统一换成了黑皮银扣的狗项圈,只不过给他的细很多,因为他脖子上的伤疤实在是太多了,多到露出来能引得无数客人驻足调笑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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