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1/1)


这算是对他当年做错事的报复吗?

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所谓的老天的存在,在举头三尺处看着红尘中苦苦挣扎的众生,记下人们的原罪。

他跟阿道夫说的他也体会过那种过人的温暖,并不是假话,那时的他仅仅十七岁。

十七岁的普通少年可能还整日埋头在高中的繁重课业中,而他们这种人,十七岁已经足够享受那些大人们留给他们的庇护,甚至变本加厉地为自己谋取更好的享乐。

那一年,他第一次体会到男人的“乐趣”,而对象是一个只有十四岁的男孩。

稚嫩,惊惶,却无力抵抗。

圈子们一起玩乐的朋友把其扒了裤子带到他面前,笑着戏言,“这么大,你还没开荤,是不是不行啊?”

本是冲动的年纪,又涉及到自己的面子,几乎是立时,他就拉了男孩过来,然后不顾对方的哭叫,开始证明自己的“能力”。

而旁观的人的笑声、口哨声,好似忽然变成了一种助兴的药。

到最后,他都不知道,是为了自己在机械地运动,还是为了看着的人那满脸的钦羡和嫉妒。

齐鑫的手狠狠掐入了掌心,却仍是自虐般地接着去回想……他的当年……

那些像疤一样,只是想起就会鲜血淋漓的过往。

15 阳光很冷 [本章字数:1902 最新更新时间:2013-07-09 11:04:47.0]

有些事不知道是不是做过一次就会习惯,就像年轻人多余的精力一样,再多的发泄也觉不出满足来。

那次后,他沉默地随了“朋友”们的大流,成为男孩主人中的一个。

而男孩的挣扎和反抗在他们这类人的眼中,小小的几乎都可以忽略不计。

甚至,对方越是痛骂,越是激起了一些人暴虐的情绪,和性趣。

很快,说不上是一个月还是更短的时间,男孩生了场很重很重的病。

可不幸地是,年轻人的天真让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

他再次见到男孩是隔着厚重的铁窗,一个外面,一个里面。

“故意杀人罪”,哪怕未成年,也难逃严惩。

因着年龄,男孩只被判了二十年,但是他再见对方时,那个曾经像只小兔子一样的人,已经失了常。

一边往下拽着破烂的囚衣,一边喃喃着,“你来吧,我真不会拿刀捅你的”。

对方杀人的情景他并没有看到,而后仅仅是听说,竟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被杀的是小他一岁的李家少爷,那个人一向欺负男孩欺负的最狠,同时对男孩有种近乎病态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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