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2)

如松此番所奏之事,大抵可归结为四项。

其一,是对两个月前的谋害皇嗣之案抒发他的「感慨」之情;其二,是以皇嗣案为由上奏请立中宫;其三,是接续着请立中宫之议、进一步奏请圣上下旨立太子;其四,却是一番看似「善意」的劝谏,建议萧琰替萧宸改名。

奏折是这样写的──结束了制式的颂圣之语,他先是严正谴责了投毒谋害皇子的北雁间人,接着对皇二子殿下的遭遇表达了他的惋惜,同时对也遭投毒的皇三子──也就是高贵妃之子──「幸得天佑」保得一命之事表达了他的庆幸。据他所言,皇三子是「日后将有大造化」,所以才能「得蒙天眷」逃过一劫。

抒发完这番感慨后,他笔锋一转,却是语重心长地将皇嗣案的发生归责到了中宫虚悬之事上。

依高如松之意,皇嗣案会酿成如此大祸,乃在于如今中宫空置,后宫无全盘统筹掌事之人,虽有诸妃共同协理,但因各行其是而多有疏漏不密之处,这才令北雁间人得了空子行此恶事。若不欲重蹈覆辙,自当选立贤德良淑之人执掌中宫,方得震慑诸般魑魅魍魉,使后宫免于不祥。

待中宫定,为国之计,自当续立太子,并使太子太傅和詹事府诸人悉心培养辅佐,方能使大昭国祚绵延、长治久安。据其所言,太子乃国之储君,虽按制当以嫡长立之,但若嫡长子不堪承重,便「当于诸皇子中选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者立之」。又提及皇三子「幸得天佑」一事,再直白不过地暗示了他心中「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的皇子究竟是何人。

奏折到了最后,他又「秉公直言」,道是皇二子萧宸虽为元后嫡子、身分尊贵,然会遭此横祸,必是其命数轻、福份薄,承不起圣上所赐「宸」字所致。如若不然,缘何同遇厄难,皇三子能保得一命秋毫无损,皇二子却不仅损了根基、更得从此缠绵病榻?若圣上真惜爱此子,就当延请高人为二殿下易字更名,方能保得二殿下一世平安。

姑且不论高如松妄议皇嗣的举动如何肆无忌惮,单单是那几番自诩「善意」的「劝谏」,于萧琰便已足够诛心。

他本不是专断独行、不知纳谏的君王;类似的「劝谏」于他也并不陌生──立太子之事早在宸儿出生没多久便有人提了;自元后楼氏病亡,朝中也时有请立继后之议。就连宸儿的名字,此前也并非没有御史上书谏言过……但这些个「谏言」谁都能说,却独独不能出于高氏一脉──尤其是高如松──之口。

因为宸儿所遭之难,便是高如松和高贵妃兄妹二人的手笔。

萧琰之所以有此判断,不只是高贵妃当日假称皇三子有恙阻拦太医救治宸儿的画蛇添足之举自露了行迹;更是因为此案明面上的种种证据,全无例外地尽皆指向了所谓的「北雁间人」。

高如松以大将军衔领镇北军,其所镇之「北」,便是与北雁相邻的边关。纵使北雁方面确实有谋害大昭皇嗣的动机,但这几名间人既然有能力通过镇北军的盘查畅行无阻地直入大昭,还能顺利潜伏宫中下毒暗害居于紫宸殿偏殿的皇二子,为何不将机会用在于北雁更为有利的对象上?

比如萧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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