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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玩物呢?

辰夙便将傻子养了起来。

自从有了傻痴痴,辰夙的生活变得很有意思。

往日里他除了去看望姐姐和外甥,就是同在这边新交的朋友们四处喝酒,其实也没什么趣味。故此一有了新的玩具,他就推拒了许多宴请,一门心思在家玩乐。

傻痴痴之前被打伤过,胳膊也不太灵便,玩起来总不尽兴,辰夙便找来大夫给他诊治。大夫开了不少药,摇头直说作孽,辰夙没怎么在意,只是盯住了傻痴痴的手指。

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发现傻痴痴的十根手指头都被人弄断过。许是接得不好,骨头长歪,原本修长漂亮的手指变得七扭八斜,非常有碍观瞻。大夫说需要捏断了再长,可辰夙见到傻痴痴用不了筷子,只能低头舔舐盘中食物的样子,觉得非常好玩,就将事情延后,打算过一阵子再说。

“解郎、解郎!”傻痴痴小声喊。

辰夙应了一声,慢条斯理放下筷子,直到呼声愈紧,才悠悠抬起头,发现原来是他又将汤勺掉进了碗里。

现在两人总在一处吃饭。傻痴痴的手指不灵活,辰夙又故意给他挑了沉甸甸的翠玉镶金勺,吃一顿饭,倒要脱手好几次。

原本傻痴痴不会找人求助,直接用手去捞,被辰夙用筷子狠狠敲得手背发肿之后,就再不敢自己动手,而学会了叫“解郎”的名字。

解郎是请求,是哀求,也是唯一能回应他呼唤的那个人。

辰夙把碗端到身前,伸手将汤勺捞出。手指沾了碗底的燕窝,黏糊糊的很不清爽。他便拿着汤勺举到傻痴痴的面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傻痴痴已经知道这时候自己该做什么。他扒住辰夙的手,低头吐出灼热而柔软的舌尖,认真舔舐起汤勺上的燕窝,连带辰夙的手指,也舔得干干净净。

人的舌头卷过手指的感觉很好,没有狗那么粗糙,软软的有些发痒,心里也酥酥的。辰夙非常满意,拍拍他的头,饭也不再吃,直接将人拉进屋,抱起丢上了榻。

第6章

辰夙的动作不算温柔,傻痴痴的背重重砸在绵软的被褥上,被摔得一愣,过一阵子才反应过来,摸摸没吃饱的肚子,慢吞吞地想要爬起身。

可辰夙却已经压在他的身上,将手探进傻痴痴的衣服底下,胡乱揉捏着那具光滑柔韧的躯体。

“呜!”

傻痴痴将腿紧紧夹住,不让辰夙乱动。

“我饶你一命,给你地方住,又给你饭吃,摸你一下怎么了!”辰夙有些不高兴,“我还给你起了名字呢,你现在就是我的!”

可傻痴痴无动于衷,只可怜兮兮地缩成一团,竭力躲避辰夙的双手。

“若敢再乱动,我就扒了你的皮,做成毯子挂到墙上去。”辰夙恶狠狠地威胁。

傻痴痴被这恶形恶状吓呆了。辰夙便趁机将手伸进去乱摸。等傻痴痴再想起要躲的时候,细瘦的大腿已经没办法再合拢了。

“嗯,你这里摸起来也不错,软软滑滑,就是毛有些扎手,我改天帮你剃掉。”辰夙说着捏了那处一把,看到傻痴痴难受地吐气,竟怔住了——他的嘴唇嫣红而饱满,露出一点白白的牙齿,瞧起来竟有些动人。

辰夙不禁意动,戳了戳那温热柔软的唇瓣,并不觉得讨厌,就捏住傻痴痴的下巴,试探性地俯下.身。

“给我把嘴张开,不许咬我……咦,你的舌头怎么甜津津的?”也不待傻痴痴回答,他便更加深入地品尝起来。

可怜傻痴痴的舌头被翻来覆去地吮.吸啃咬,又怕又痛,然而辰夙力气太大,他推不开,只能用手抵在胸前。没一会儿,辰夙嫌他的手碍事,就一把抓住,按在头顶,他就连动也不能动了。

辰夙畅快又着迷地沉浸在前所未有的体验中,使劲挤压身下那瘦弱又柔顺的身躯。他心中有一团火,热得他脸颊发烫,头脑愈发不清醒,茫茫然只觉得不满足,却不知该做什么。

正在迷糊间,突然听到外面“砰”的一声,一个大咧咧的嗓门破锣似地响起:“哈哈,果然在家,可让我给逮到了!”

第7章

辰夙遭此一吓,之前的莫名心思立时飞到九霄云外。他听到那咚咚的脚步直往里闯,心里正不耐烦,忽然看到傻痴痴嘴唇微肿,面泛红霞的模样,手中已快了一步,扯过一旁锦被便将这傻子从头到尾盖得严严实实,连根头发丝都没露在外面。

而那不速之客已进了卧房,正拍手笑道:“素闻侯爷精通骑射,这青天白日的,屋子里黑咕隆咚,不知是在练‘骑’,还是练‘射’呀?”

“李大,你不好好呆在家里修身养性,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不怕你老子娘怪罪?”辰夙懒洋洋地翻了个身,一手支腮,有意无意将傻痴痴挡在身后。

来人名为李伯之,是此地太守之子,为人豪爽重义。辰夙与他甚是投契,时常在一处玩耍。前阵子李伯之闯了个小祸,被他父亲责令在家悔改,故此二人已有一阵子未见了。

“都快半个月了,我说过来找你,他们自然放行。再者说,我——”

“哼、哼!”

声音从辰夙身后传来,却是傻痴痴在被中憋闷,忍不住想探头透气,然而他着力挣扎,也钻不出厚重的黑暗被窝,急得小声哼哼。

这声音虽然细微,却明明白白是个男人的,辰夙脸色一变,正待开口,李伯之倒是了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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