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3)
好心邻居给了风静持两个塑料板凳,风静持自己坐一个,菜盘汤碗放一个,馒头袋子直接放地上,也不嫌蚂蚁会爬进去。
夜色铺了满地的凉,晚上七八点,也算烟熏火燎后大快朵颐的时刻。风静持用勺子舀了猪肝汤,要喂司暇,司暇瞪了眼睛汪汪吼他,吸引了满院子的倒嘘声,还有中年大妈举了筷子要打司暇:“这狗忒坏!没个心眼,小风子咱炖了它吧!”
风静持连忙护狗,帮司暇赔了不是:“馒头喜欢吃馒头,我只是试试,看它能不能喝点汤。”
为表馒头真的是只“融入群众”的良善狗,风静持撕了粗粗一条馒头,特意去皮,再沾了猪肝汤,递到司暇嘴边。
司暇觉得,自己一天不摆脱狗身,一天就躲不过“馒头”的封号,干脆张大了嘴,任着风静持将馒头条塞进去一半,再“嚓”的咬下,嚼吧嚼吧。
馒头狗一乖,大妈也就宽了心。她放下了高举筷子的手,另给风静持夹了些他们家的红椒小炒肉,自回自座了。
司暇的配合不仅安抚了要剥他皮炖他肉的民心,更让风静持喂上了瘾。眼镜片后,他的眼睛弯弯的,为了实实在在的喂饱爱狗“馒头”,他在馒头条里卷了小炒肉,还夹带了猪肝,死劲儿往司暇嘴里塞,大有撑死他才是爱的架势。
司暇又能怎么办呢,风静持“玩”得正高兴,他忙着嚼和吞,连汪汪抱怨的时间都没有。
好在终于有明眼人发现了司暇眼中深刻的哀愁,赶紧拍上了风静持的肩膀,“风小弟,再喂,这狗要熄火了!留着点自己吃吧,再长高点,壮实点!”
风静持乖乖收手,对肚子快垂地、四条腿儿直打颤的司暇小声说了句“抱歉”,自己也不去皮了,直接咬上最后一只馒头。
人来人往,槐荫下吃饭的,很快只剩风静持一个。他也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可咬了几口馒头,西北人似的,就将馒头撕碎了,往猪肝汤碗里丢,然后直接端起碗,用筷子扒拉泡得软塌塌、稀烂烂的猪肝味馒头,间或夹一筷子叶子菜,泄露出“呼哧呼哧”的细小吮汤声,让趴在他脚边的司暇看了,不由联想到辛劳一天后,蹲在街边埋头海碗的搬运工。
但司暇还是愿意将风静持的用餐举止评价为“优雅”的。这并不是指风静持有多矜持,连喝个汤都要小心谨慎,不能发出丁点儿声音,抑或拈个菜都要翘起兰花指,一次只拈一丁点儿,活像在拈花。
他觉得,他以前、从小就觉得,风静持再怎么陷落凡尘,都是清清冷冷的。他如果是个女孩子,一定得搭配素白绸面浅蓝滚边的旗袍,上绘墨色的修竹,或者点几滴用清泉水渲开的梅花,他不施脂粉都能倾倒一片男女,澄澈的眼神一转,他让人上刀山下火海、提出再无理的要求,别人都愿意,都觉得太有道理了。
司暇说不出个特别的明白,他只能套句俗话:这就是气质。与生俱来,不可模仿,无论世事如何催打折磨,风静持眼底里的静谧清澈永无改变,他就算垂垂老矣、皱褶满脸了,也不会浑浊掉那份——
嗯?老?对了,在他记忆里,有幼年的他,成长期的他,青年期的他,可,再大一些的他呢?他似乎只能回想起,大概二十岁的风静持的面容?二十岁过后呢,风静持怎么就消失在他的记忆中了?!
司暇“嗖”的跳起来,前脚搭上风静持的球鞋,因为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慌而汪汪叫。他很害怕,风静持是死在了二十岁吗?他其实也患上了绝症,在上一世藏着掖着好多年,最终孤独的死在了某处,消失在了他青梅竹马的生命里?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在上一世,总也联系不上风静持了!他在那时也够狼心狗肺,身边各色美人环绕,一旦打不通风静持的电话,又有段时间没听到他的消息,就将风静持慢慢遗忘,主动翻过有他的那一页,迎来糜.烂的“新”人生了。
他该有多无耻!他跟风静持一起长大,当年,还是他把风静持从北京游乐园“捡”回来的!他们从小学同到高中,多少个日子形影不离,他把风静持当小弟,当哥们,当一辈子的朋友,可他没有尽到大哥、兄弟、朋友的责任,他抛弃了风静持,让十八岁的他挣扎在贫困线上,更因母亲的疾病而过早打工,连大学都没上成——
“司暇。”突然的两个字,让司暇简直要惊声大叫:你认出我了?!
可风静持弯弯眼睛后的句子,又让司暇的心跌落谷底:“馒头,我跟你说说我的朋友。”
司暇趴在风静持的球鞋上,心里除了沮丧,还是沮丧。风静持却把馒头狗的安静当成了它愿意倾听的表示,先对帮他收拾碗筷餐具的大叔说了句“谢谢您,下次我帮您家洗碗”,再摸摸司暇的头,于槐树枝桠间的星光下,语气清淡如水:“司暇是我永远的朋友。虽然有段时间没联系了,但我等着他的电话。”
司暇一听就抽了抽狗鼻子。擦擦的啊,太他丫的伤感了。他才上大学的时候,忙着参加社团、打点关系,广交朋友、疏通门路,身边来来去去的都是高官子弟、院花校草,一天到晚烟酒笙歌,跑遍北京城的夜店,还惆怅没时间眯眯眼打个盹——不是风静持与他渐行渐远,是他主动远离了风静持,用一道身为“大学生”的墙将他隔离开来,让他只能等了又等,只等好朋友的一个电话。
“我试过主动打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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