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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告诉你,我等了你一个半小时,是要请你在这里吃一顿中饭。现在你可以滚了,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站在那里,餐厅已经被清场,领班怯怯地看着我。我在她同情地目送下一个人走出去,走到街口坐802,回学校上班。
是的,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之所以没心没肺,是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我曾经对一个人掏心掏肺,只不过他不稀罕我的心肺,所以扔在脚下,踩个稀巴烂。
4、第 4 章
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
除了打酱油,还是打酱油。
中午,小白问我,最近对什么书比较感兴趣,我说:“菜谱。”
我说的实话,最近林森开始坚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饭。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欢的菜也不会说,我只能按每顿饭剩下来的菜来琢磨他的喜好。还好,他虽然不是南方人,却还喜欢吃辣。
最大的问题,是他脑子里面似乎没有等价交换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顿饭,已经把他家里的电饭煲、电磁炉、乃至锅铲都送给我了。如果不是我坚决拒绝,他可能连电热水壶都要送给我了。
他这个人的古怪之处,就在于,任何的客套和虚伪在他的逻辑面前,都会被击得粉碎。而他的逻辑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给你。
在他身上,本教导主任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挫败感。
我深深地觉得,其实,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适合搞共产主义哲学——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这样的人,那么共产主义那个“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社会早就实现了。
但我,并不讨厌林森。
我甚至有点喜欢他。
这样的人太少,像大熊猫,你会好奇地看,却不见得喜欢。你可以和他和平共处,却不想把他带回去养。
可是我,也许正如李祝融所说,是个没心没肺的怪胎。我圆滑世故,却不喜欢和正常人相处。
我宁愿饲养一只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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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午饭,我带着“熊猫”回研究所。
林森这个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好在r大研究所有这个习惯的人不在少数。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这附近是不通车的。免得一年撞死几个天才。
他在走路看书这件事的造诣很深,造诣深并不是说他走路就不撞东西,而是说,他对走路撞树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了,撞上东西并不能打扰他看书的思绪,他连头都不抬一下,就继续走。
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栋红砖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凌志。
其实这种车早就已经不叫凌志了——它改了名字,换了造型,只是坐在里面的人没变,还是一样地飞扬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车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这种人,最要面子,自从上次找到我之后,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来见我的时候都是自己开车。没有司机保镖之类的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上车。”他戴着墨镜,穿一件藏蓝色西装,一张脸白得无一丝温度,鼻梁高挺,
嘴唇削薄。
我刚想答话,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原来是跟在我后面的林森一头撞在了他的车上。
林森这一下撞得很实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着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镜,但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墨镜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细了,又是以一种怎样鄙夷的眼神,看着撞得晕乎乎的林森。
“你同事?”他声音带着讥诮地问我。
“我朋友。”
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翘起,露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容。
“这是……林森?”他嘴角的弧度变大了:“那个连饭都不会吃的天才?”
“他会吃饭。”我平静地告诉他:“我可以证明。”
他的笑容消失了。
“天才,你过来。”他从车里欠身走出来,站在车门边,朝林森招手。
林森毫无戒备地走了过来。
我隐约地察觉到了异常,刚想说话,李祝融已经一把扼住林森的脖子,把他按在了车门上。
他家是军人出身,他从小不知道受过多少变态训练,我从来没见他和谁打架打输过。他十四岁的时候,和不良少年打架,一拳下去,别人肋骨都断了几根,他有个看家本领,就是无论如何,都不管他人死活。
“李祝融,你干什么!”我抓住他的手臂往外掰:“你要杀人吗?你疯了!”
林森被他掐住喉咙,整张脸都是通红的,他挣扎着掰李祝融的手,却被他扼得连眼睛都泛红了。
“你吃过他做的饭?”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狠狠逼问着已经再翻白眼的林森:“你这白痴也吃过他做的饭”
“你有病吗!”我推搡着他手臂,最后一脚踹在他腿上:“他吃我做的饭怎么了,我当年在饭馆里打工,吃过我做的饭的人多了去了,你都去掐死啊!你这个疯子!”
也许是被踢疼了,李祝融的手放开了。林森跌坐在了地上,他喉咙上被掐出了几个鲜红的指痕,坐在地上连连咳嗽。
李祝融收回了手,站在那里。他像是一瞬间变回了那个冷血的李祝融,他甚至又坐回了车上。
“上车。”他发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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