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1)
他毕竟是年轻,才十六岁,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他还可以去玩游戏,去找寻人生方向。
我几乎要羡慕他了。
中午和蒙肃一起吃的饭。温暖壁炉,柔软地毯,温热的红茶,还有一个把饭和菜拌在一起吃的物理学家。
蒙肃大概是北方人,个子高,骨架高大,他的轮廓很硬,像石头上雕塑出来的人。而且他观察敏锐,问我:“你看我干什么?”
“你为什么要把饭和菜拌在一起?”
蒙肃简洁地回答了我,他说:“因为这样才好吃。”
我被他这答案逗笑了:“那我下次给你把饭和菜在一起炒一下,你就不用拌了。”
他皱着眉头拒绝:“饭炒过就不好吃了。”
我始终无法理解他的逻辑,只能静静看着他在红烧肉里吃到一个八角茴香,拿在手上仔细地研究了一会,才恋恋不舍地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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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一个人回宿舍,在楼下看到一辆漂亮的银色车,李祝融站在车旁边吸烟,地上一地的烟头。
他这人性格很怪,大部分人第一眼看到他会觉得他很骄傲。但是,他最厉害的,其实是狠心。
他对别人狠心,对自己更狠。
他最擅长的事,就是在自己喜欢上什么可以上瘾的东西之后,又毫不犹豫地把它戒掉,比如说下棋,比如说吸烟。
他吸烟大概是十五岁左右的事,那时候他刚上了高中,也叛逆起来。他叛逆起来也很别人不同,那时候他头发比现在长,墨黑色,发尾修得很精致,他有俄国血统,皮肤白,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五了,我本来还不知道他吸烟,是有次周末留宿在李家,半夜睡不着,去阳台上吹风。看见他靠在隔壁房间的阳台上,手也修长,腿也修长,漫不经心地靠在那里,吸一支烟。
我一直不怎么管他这些事——哪怕是后来在一起了也是一样。
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年,他戒了烟。那时候他已经
长成挺拔冷酷的青年,不苟言笑,连看人都是用斜眼看。
他从来不允许自己沉迷于任何人,任何事。如果他戒不了,就毁掉。这就是他做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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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哪了?”他用没拿烟的手抓住我手臂,质问道。
“我刚下班。”我有气无力地回答他。
下午我在看蒙肃给我找的资料,我看得有点快,整个脑子乱成一团浆糊。
他拖着我,把我掼到车门上,摆出一副兴师问罪的态度:“你五点就下班了。”
我实在懒得和他斗——也确实是斗不过,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我自己给自己加的班。现在我很饿了,你先放开我,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他的脸色好看了一点。
“我带你去吃饭。”他摆出民主的架势:“你要自己做饭也行。”
我拿他没办法了。
我晚饭没吃,耗也耗不过他。万一我的选择他不满意,他就会按他自己的想法来。
对于这样一个人,我只能诚恳地对她说:“你决定吧。”
他满意地眯起了眼睛,径直朝楼上走去:“我要吃炖鸡。”
“换一样行不行?”我试图打动他:“我现在真的很累。”
“换成饺子。西葫芦馅的。”他头也不回地说。
“……那还是炖jī_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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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祝融其实是有一段叛逆时期的。
那段时间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大概是和郑野狐抬杠,做了很多现在谁敢提一定会被他掐死的傻事。我记得他那时候还去染了一个黄头发,好在他染了头发也不像痞子,反倒有点像个混血儿。我第一次看见他染了头发的时候简直是被吓傻了。他对我的反应恼羞成怒,半天都没有理我。
最近忽然很喜欢怀旧。那些从来不提的回忆,也一点一点地想起来,记忆里的那个人,鲜活得让人心口抽疼。
他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现在这副样子的。
我在厨房做菜,他进来倒水喝,我把水放在冰箱下面,他弯腰去拿。站起来之后狐疑地看着我:“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脖子上的一道白痕。
那是当初我拿餐刀划的。
不多地没有给祖辈丢脸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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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很奇怪。
电视里面演,书里面写,人总是非善即恶,小时候看电视,上去就问“这个是好人还是坏人?”,总会得到一个二选一的答案。
但是生活远没那么简单。
好人和坏人,永远不能武断地分得清楚。一个人对你来说是坏人,对他的家人来说却可能是好人。
书里写的,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张口闭口的“我爱你”,那些可以把所有的过往摊开来谈的勇气,那些,只要恨了,就可以狠下心来对待的决绝,我永远都做不到。
我遇见这个叫李祝融的人时,我才十七岁。今年我要三十二岁了,人生近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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