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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烂泥也想扶上墙

作者:百草糖

人人都说

青帮的陈树是一滩扶不上墙烂泥

手抓不起,捧不起

偏偏这滩烂泥

还想扶上一堵名为“叶翔”的墙

扫雷:第一人称,主受,1v1,he,各种狗血,糖糖想泼狗血好久了= =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黑帮情仇 重生 制服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树(陈树) ┃ 配角:叶翔,肖莫 ┃ 其它:重生,青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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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尘

我还记得第一次遇见叶翔的时候,我11岁,他8岁。启叔亲自牵着他到我面前,说:“少爷,他以后会成为你的左膀右臂。叶翔,这就是你要效忠的人。你要帮他打出青帮的天下。”夏蝉的啁啾中,我昏昏地点着头,其实什么也没听懂,只觉得那垂着的小脸真是精致,一双墨的发蓝的眸子,长而翘的睫毛蝶翅般扇动,安静而无害。

肖莫曾讽刺我,说我看人就没准过。比如我们曾互看彼此不顺,每次见面必刀来剑往,各自挂彩,悻悻而归。但后来我们却成了最谈得来的死党。即使在我最绝望无助的时候也一直支撑着我,我想,如果没有他,在叶翔接手,把我囚在陈家大院时,我就会走投无路痛苦的死去。

他说:“陈树你这个蠢蛋,你死了谁会难过,啊?让那个狼崽子笑掉下巴么?是男人就站起来,把你的东西抢回来,寻死觅活算什么本事!我告诉你,你要敢死别想我给你收尸,喂,你听到没?”肖莫的话说的不好听,但是好意,因为我若死了只有他会为我伤心。

我辛苦讨好的人以为我在炫耀,我珍惜守护的人以为我专|制。到头来,我还是最不招人待见的人。肖莫的话虽然伤人,但大多是实话。我的确不会做人。

我喜欢叶翔。事实上大家都喜欢叶翔——面容长得好,身手好、枪法好,处事果断稳重,又会讨喜。谁能不喜欢呢?也许喜欢多了,就变会廉价。对叶翔而言,我的喜欢也不过是这千万分之一。

我那么喜欢你,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少年懵懂的时候,或许还有过这个疑问,现在想来只恨不得时光倒流掐死自己。已经卑微到这个份上了,你敢不敢再贱一点?你还能不能再贱一点?

佛曰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人生八苦,纵观我的一生,也都是在求不得。

我想让我爸满意。练枪法,学管理,十五岁就随启叔出货,也挨过刀,吃过枪子,但回到陈家大院,总免不了一顿狠抽。“我叫你学!你学的什么玩意!真真假假分不出来?脑子忘带了?我培养的是继承人,不是打手,你上赶着吃枪子有什么用?你看看叶翔……”

吃力不讨好,说的就是我了吧。还记得那时我刚十九,差点被抽死,一背的疤,到现在也消不掉。最后还是正如竹节拔高的瘦削少年哄得他停了手,也是不想真把我打死。毕竟早年闯天下树的仇家多,到老才发现只剩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没得选。

老人家一辈子打拼,雷厉风行,就连后来旧疾复发,不能下榻,依然把我叫到膝下一顿好训。说要不是看重我身上淌着和他一样的血脉,青帮怎么也交不到我手上,随便拉个人也比你强。又说叶翔是个好胚子,你要有他一半我也放心了。

我看看身边的青年,刚走出少年的门槛儿,但长开的骨架已经完全衬起了这身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气质优雅沉稳。对老人家的称赞,微微颔了首,露出真诚又不失谦逊的得体笑容。只有脸颊上两个浅浅的酒窝显出了一点青涩少年的影子。

我连连称是,边不着痕迹地将床头放低,让面有倦意的老人家多多休息。我想让我爸满意。但直到他去了,都求不得。

我想让叶翔也喜欢我,不必有我喜欢他那么多,但求不得。我想守好青帮,至少不要败在我手上,但求不得。

我想......

身无所长,一事无成。外人都说青帮的老爷子走后,后继无人——当家的陈树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有才有胆的叶翔偏偏是外姓。还说青帮要败了,我们要如何如何云云。

手下的酒庄等生意处处被人下绊子,海关的货也被扣了,还有一些小帮派想浑水摸鱼,上场子滋事。警察也闻风而动。一时真是风声鹤唳,搞的我焦头烂额,草木皆兵。多亏了叶翔多处周旋,调度有方,这个坎儿才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其实事后,只要我肯动脑想想,也会明白叶翔那时起就开始剥丝抽茧地一步步架空了我的权利。为什么我出面就什么都干不成,叶翔却可以。我曾以为是因为他头脑好,手段高明,逼得那些人不得不放行给青帮一路绿灯。其实,那些都是大佬,见多识广,那这么容易“高抬贵手”。这一切都是早就排好的戏,我曾以为是专门演给我看的,后来才明白是我自作多情了。叶翔心比天高,看得高走得远,小小的青帮怎会被他放在眼里。

我竟然多少年后,一纸清单列在面前,众叛亲离,才想明白,真真蠢得可以。掩耳盗铃过了那么多年,我也算得才人一个。

叶翔总是优雅稳重的,往往兵不血刃杀人于无形。我作为这刀下亡魂之一,也算死的不冤。

都说穷寇莫追,因此狼狈如丧家犬的我任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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