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2)

着光。注视的久了,鲍克眼睛也酸了,从桌上拿过便签写了一行字“离开的时候,记得去前台取押金。”草草一段字,写好之后压在杯子下面。

鲍克关了灯,悄悄离开了房间。

回去的路上,鲍克陷入了沉思,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谈过一次像样的恋爱,不是中途遇见了小三,就是因为感情太好让对方觉着压力过大,血淋淋的事实历历在目啊。

没错,鲍克真正的恋爱只有两次,前者是个穷学生,父母离异后,父亲得了严重的皮肤病,家里穷的叮铛烂响,用家徒四壁都无法形容的潦倒。就在那时,刚上高二的鲍克结识了他,那时候的自己根本不懂何为感情,只是觉着男孩长的挺帅,对自己又很好,于是开始了一段狗血虐心的恋爱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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