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2)
“勇叔家里还有被褥吗,晚上我想留下来过夜。”
“有,你房间都还给你留着,才换了凉席,睡起来肯定舒服。”苏志勇一听苏镜想留下来过夜,高兴得嘴角怎么也压不下来,连忙往外走了两步,走到苏镜看不到的地方后,这才放开了笑。
这一笑,脸上疤痕狰狞扭曲,丑陋吓人。然而只要看到他的眼神,温暖慈爱,扭曲伤疤带来的可怕感,一下子就去了七分,只是很少会有人注意到这点。
苏镜照料完花圃里的植物后,又在村里多住了两天才走。一回到市里,就被李兰英抓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6六家花店
李兰英住在苏镜家附近,店也开在苏镜店斜对街。和苏家关系之好,就差认个干娘干儿子了。不过没认也没差,在李兰英心里,苏镜就是她第二个儿子。苏镜虽然嘴上英婶英婶地叫,但心里也是把她当干妈孝敬的。
打从李遇嘴里知道苏镜这小子不想去大学,李兰英心里就憋着一股火气。不是对苏镜的,而是对自己还有那丧了良心的李淑媛夫妇。和这种人同姓,简直为耻!
李兰英气恨,即恨自己没能力,不能彻底解决这事,又恨李淑媛夫妻俩心狠,连自己亲侄子的东西都能动手抢。拌了馅揉了面,一气儿包了十来屉包子,李兰英心里的火气也没能下下去,把最后一个包子包完放到一边,李遇眼睁睁看着自己老妈抄起放在一边的擀面杖,气势汹汹地往外走,连忙把人拦下。
这没凭没据的把人打一顿,解气是够解气,但这不是把把柄硬生生地往人手里塞么,对方要是拿报警抓她这事威胁小镜怎么办?这种事李淑媛和苏国泰那种人绝对做得出来。
李兰英一听,觉得也是,不能给苏镜添麻烦,那孩子已经够苦的了。她原本也就是一时冲动,这会儿冷静了,也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别管她李淑媛是什么打算,房产证上写的都是苏镜的名,抢也抢不走的,暂时倒是可以放到一边。可苏镜不读书这事,却是迫在眉睫。
眼看着没多久就要开学了,再不把人劝服,到时候过了时间,想上都上不了。李淑媛这事做的是恶心,但没必要因为这个放弃学习,这样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可不能用。
解决这事宜早不宜迟,想到这,李兰英就去了苏镜店里。谁知道那小子店关了人不在不说,还不在家。等了几天,也没见人回来,就在她坐不住,要去村里把人揪回来时,就看到苏镜大包小包地背着东西到店里。
包里装的都是果蔬,这年头想吃点健康绿色的东西太难,种田是没那心力了,但弄点蔬菜,苏志勇还是有那个闲空的。反正平常自己都要吃,多种一点也不麻烦,苏志勇种的时候,就连带把苏镜家那份也一起种了。原本苏爸苏妈在的时候,经常要来花圃,走的时候就顺手带上。前段时间苏爸苏妈不在了,苏镜又忙着准备高考,苏志勇不愿意他分心,经常都是算着吃得差不多了,就自己搭车送来。
送的时候也不往苏镜家送,直接送到李兰英店里留着做,捎带着李遇都有口福。这周本来已经送过了,但苏镜过来,苏志勇哪里愿意他空手走,在院子里寻摸了一番,又摘了不少蔬果让带上。
苏镜平常很少自己做饭,按李兰英的说法,就是他还在上学呢,功课重,有时间就多休息多玩,放松放松,也换个头脑,学起来更有效率。做饭这种事,她个开餐馆的,还能饿到他不成?也就一顺手的事。因而所有菜,都是直接送到餐馆里的。
苏镜早忘了不上学这事,这一自投罗网,提着东西还没进后厨,就被出来上菜的李兰英撞见了。
李兰英性格泼辣,上手就是一揪耳朵,苏镜也没躲,反正不疼,英婶也就只是装装样子。何况之前他虽然忘了,但哪怕没忘,也是会过来的。关于上不上学这件事,肯定是要和英婶说清楚的。
在花圃住下的当晚,他就和勇叔说过这事,勇叔当时没说话,但第二天还是表示支持他的决定。英婶也只是担心他,等他解释清楚就好。李遇那个怕事的,为了不引火烧身,除了自己不上大学以外,别的肯定什么都没敢多说。
果然,等苏镜把上回和李遇说的那番话重复一遍,李兰英听了,虽然也心疼,那可是厦大啊,整个普市多少人想考,又有多少人考不上。倒不是说没比它更好的学校,而是,难得学校好,离家又不算远,就在隔壁市,来回也就两三个小时的事,方便!
但到底苏镜自己的意思更重要,难得孩子想得这样明白周全,显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做长辈的,无论如何都应该支持。何况,苏镜一摊手:“通知书我已经撕了!”
饶是李兰英心里早就不反对,听到这话,手下也忍不住用力,狠狠地揪了这臭小子耳朵一下。感情自己要是不同意,他也已经先斩后奏了!
得了身边人的支持,苏镜干起活来也更有劲。见天地花店花圃两头跑,开店修炼两不误。不仅把自己照顾得面色红润,店里的花,还有花圃里的那些植株,更是在他精心地照料和灵气的滋润下,焕发了新光彩。
莫老头是花店的老客了,就住在不远处的小区里。他年纪大,身上时常会有些小毛病,头疼脑热的。为了看病方便,特意搬到了医院附近。
苏镜家的花店也在医院附近,离莫老头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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