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2/2)

最高执行者可不是一个老家伙。

虽然不知道谁赢了,但是总归不是曹家,所以不管如何他就是这个赢者。

呼,本来是想找房子的,结果看了一大堆恶心的东西,看来以后要无家可归了!陆峥瘫倒床上。

半夜陆峥被冷醒来,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竟然睡着了,舔了舔嘴唇才发现口干舌燥,起身想去喝杯水,结果站起身的那一刻他感觉似乎踢到了什么。

因为是没有意识就睡过去了,所以卧房的灯是没有关的,陆峥低头就看见了地上被自己踩在脚下的书。

书的封面是一只瞪大的红色的眼睛,红艳艳的就像是在淌血,而背景则是一片黑色,黑得毫无杂质,黑红两色的对比看起来有点让人发怵,尤其是在晚上的时候,周围安静到极致,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陆峥弯腰捡起地上的书,入手的触感那么熟悉,他基本每晚睡前都会看一看,他感觉这本书就像是有安眠的作用,或许是因为它内里所著的内容深刻且引人深思的缘故,每每看完就像是在品尝一场灵魂的盛宴。

指腹从书脊突出的两个流金大字划过,这或许是整本书唯一一处不同于红黑两色的色彩了,金色,《灵魂》,金色的灵魂?而且名字居然还是特意只放在书脊上!真是奇怪。

记得当初收到书的时候,因为封面制作实在特别,他还特意到图书馆找过,甚至后来还去网上搜过,只是均没有发现有这本书出售的痕迹。

陆峥以为这或许是国外才有的绝版,因为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找到市面上有人出售。

手上磨蹭的动作越来越缓慢,就像是老旧的机器,但是陆峥却舍不得移开手,这两个简单的字就像是有来自灵魂的致命的吸引力一样,陆峥猜想可能是因为字体凸出的特有的质感设计,让他摸起来别样的很舒服。

蹭了许久,陆峥才不舍的移开手指,轻轻翻看第一页,入目的密密麻麻的小字几乎占满了书页剩余的空白。

这是沈煜启那小子的字迹,陆峥确定,因为只有他写字总喜欢把一捺写得很长,然后再任性地勾出一个飘逸潇洒的小圆圈。

陆峥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扉页上写的:“吾欲以灵魂起誓,以吾之血肉化作汝呼吸之力,只此一生不作飞花入泥;吾欲以灵魂起誓,白日苍狗,轴承旋转,构筑无双倾颜;吾以灵魂起誓,盾箭击之如沉沙不扬,云翳蔽日尤影落生辉。”

这句话很难懂,陆峥也是只能勉强背下,可是就是这样一段拗口的话,偏偏让他欣喜不已,它就像已经融入了他的骨血,是刻在灵魂上的羁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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