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2/2)

一直名列前茅,方敬却正好相反,算不上顶聪明,更称不上努力,成绩一直卡在中游不上不下,他便自告奋勇地表示要帮方敬补习,甚至因为这个原因,方妈妈对他像是亲生儿子一样好,但凡买东西,必然是一样两份,一份是方敬的,另一份却是给他的。

如果不是那个夏日的午后,他相信自己会一直维持着勤奋自强懂事谦逊的好孩子模样将这段不算纯粹的友谊继续到地老天荒……

口袋里的手机发出嗡鸣声,打断了孟津的回想。

他拿出手机,看到屏幕上老婆的名字一闪一闪,心里没来由地升起一股厌烦情绪。

但窗外的冷空气让他发热的脑袋慢慢开始冷静清醒,无论他对这个女人有多反感,现在都不是跟他翻脸的时候。

他舍弃了爱情,放弃了一切,为了的就是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出人头地,他再也不想,让他有些昏沉的脑袋清醒过来,深吸了一口气,按下了接听键。

电话那头传来娇美的女孩儿声音:“孟津,你去哪了?怎么还不回来?”

“爸不是想开发靖城房地产吗?我在勘察市场,正好碰见了以前的一个同学,跟他聚了聚,喝了点酒,叫了一辆车,现在正在出租车上,大约还要一个小时就回酒店了。”听到这个声音,孟津额头就开始突突直跳。

这个声音娇美的女孩儿,是他放弃了一切后换来的老婆,他出人头地的跳板,一个脑袋空空骄蛮无礼的千金大小姐。

“同学?什么同学?你在这个破乡下还有同学?”

孟津忍了又忍,才没破口大骂。

“我是土生土长的靖城人,我的同学都在这边。”他尽量克制着自己的脾气解释着。

“哦,你这同学是男的还是女的呀?一定是个漂亮的小妖精吧,看把你迷得家都不回了。”

“男的。”孟津终于耐心告罄,语气略显不耐地道,“我今天喝了酒,头有点痛,我想先休息会儿,有什么事等我回酒店再说。”

“好吧,不过你放了我一天的鸽子,你要给我补偿。今天那个什么土建主任的女儿不过戴着一只三克拉的钻戒,就在我面前显摆,真是气死我了,我要你买一颗更大更漂亮的给我,要不然我多没面子。”

“好好好,等我回去再说。”孟津挂了电话,想到什么,打开手机后盖,把电池扣了下来,扔到口袋里,仰头靠在椅背上,心头一阵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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