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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傻孩子

张家村是位于南部的乡村,论起风景的话那是一等一的好,加上村子离镇上十分近,这几年的发展也越发快速起来,村门口的地方有一颗两人合抱的大树,也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树下摆着一张石头桌子,那也是有些年头的,村里人总喜欢围在那儿说说话,从这儿一眼就能看见回村的人。

从两年前开始,这个石桌子上多了一个常驻用户,一个穿着老旧衣裳的小娃娃每天都会乖乖坐在旁边的石头凳子上,手中捧着一本破破烂烂的字典,每天就在那儿等着家里人回来,说起这孩子村里人也是个个觉得可惜,别看虽然瘦但长得跟天上的金童似的,十里八乡都挑不出这么一个好看的,但偏偏却是个小傻子。

张家那些事情闹得轰轰烈烈,附近的人也都知道那点事情,说实在话,这儿的人也没几个看得惯那个张家婆婆的,不说别的,他媳妇人品可是顶顶的好,工作也算不错,人孝顺又懂事勤快,这样的女人这年头有几个,偏偏有的人就是不满足,想着法子破坏人家小两口的感情。

说起来也是万婷芳倒霉,好不容易生了个大胖小子,长大之后却发现脑子有些问题,人家孩子七八个月就能叫爸爸妈妈,到了一岁多就能开始说话了,可这孩子愣是到两岁的时候才开口,平时让他坐着就能一直坐着,看起来有些傻愣愣的,虽然长得好,但以后恐怕是要张家养一辈子了。

外人并不知道这是因为爱德森太害羞了,自己一个成年人叫比他还要小的女人为妈妈,这还得酝酿酝酿不是,而且成年人学一门外语总是没孩子来得快,等他完全能使用这个世界语言的时候,就被外界定论为小傻子,偏偏这时候万婷芳开始教孩子识字,爱德森惊讶的发现那文字跟上辈子背得滚瓜烂熟的典籍一模一样,当下一门心思钻了进去。

孩子在常人的眼中就应该是闹腾的,活泼的,爱哭的,爱德森反其道而行之,每天乖乖的捧着字典坐在村门口,外人哪知道他能看懂,还以为这孩子在发呆呢,于是傻子的名号就落实了,这让张母对这母子俩的不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开始张大生还想着调解调解,但一天天被母亲念叨着,对妻儿也有了一丝不满。

刘二嫂走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小孩乖巧的捧着书,那万婷芳从垃圾站捡来的字典比小孩的脸孔还大,但小家伙的看起来确实有模有样,刘二嫂叹了口气,想到自家那个还没怀孕的媳妇,暗道这么可爱的孩子,虽然脑子有点儿慢,但张家婆婆有什么好不满的:“大宝,在看书呢,今天认了几个字呀?”

被命名为张大宝的孩子鼓了鼓脸颊,想当初被取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还听不懂,等明白过来才知道自己堂堂炼金大师居然得了一个这么俗气的名字,可惜已经过了申辩期,爱德森只好郁闷的被大宝大宝的叫着,天知道这个村子就有四个叫大宝的,想想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人家一脸尊敬的叫大宝大师,场面那叫一个炯炯有神。

见这孩子又是呆呆的看着自己,刘大嫂叹了口气,联系的摸了摸孩子的小脑袋,笑着说道:“是不是在这儿等妈妈回家,大宝啊,你午饭吃了吗?”刘大嫂问这句话是有缘由的,本来人家婆媳的关系不好,她也懒得插手,但张家媳妇出去工作,这孩子留在家里张婆婆却是什么都不管,甚至好几次连午饭都没给他做。

爱德森自然是明白他的意思,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说实话他对那个奶奶也没有什么感情,出生的时候那女人倒是抱过自己,后来打定主意要给儿子找新媳妇之后对自己也冷淡起来,后来更是冷笑热讽,平时没少指桑骂槐的,今天的午饭吃的还是昨晚母亲提前预留下来的。

刘大嫂还要说话,爱德森却眼睛一亮站了起来,快步跑向村外的小路,那边有个女人快步走回来,清秀的脸颊上粘着汗水,可不就是生他养他的母亲,爱德森觉得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这个女人为了自己的付出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两辈子第一次享受到了家庭的温暖,男人自然是铭记在心的。

万婷芳远远的就看见儿子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小小的脸颊上是甜甜的笑容,那是她怀胎十二月才生下来的孩子,不管外头多少风言风语,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傻子,这都是她亲生的孩子,每每看见这孩子的笑容她便觉得再幸苦也是值得的:“妈妈的乖宝宝,今天有没有好好念书?”

爱德森被一下子抱了起来,小脸一红但还是乖乖的点了点头,万婷芳爱怜的亲了亲他的额头,这孩子也许是不喜欢说话,反应也慢,但在学习上却有着难得的天赋,谁家三岁的孩子自己会捧着字典学习的,要是有钱的话她真想带着孩子去检查检查,但偏偏家里的财政都是婆婆掌管着,自己的私房钱恐怕也不够去大医院的。

这样想着万婷芳也有些丧气,难道还要耽误了儿子,爱德森见母亲皱起了眉头,伸手给她揉了一揉,花费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他差不多已经能明白当初那本典籍的内容,只不过消化起来更加困难,炼金术的理论和那本相术相差甚远,甚至是相互驳斥的,爱德森并不想放弃任何一种,将两种合二为一的困难显而易见。

“今天看了好几页,妈妈,我可以自己走,抱着我很累的。”爱德森还是有些不习惯自己奶声奶气的声音,扭扭捏捏的模样在万婷芳的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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