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1)


秦启明车子已开出,又折回来载龙云沁。叼着支烟,问道:“你住哪里?”

那破车在半路上还熄火,以致龙云沁下来推车,大雨倾盆,淋成了落汤鸡。车再次启动时,秦启明没将龙云沁载回家,直接开去修车店,天色已晚,两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吃饭。那天很冷,雨又大,难兄难友衣衣服全湿,冷的直抖索。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

如果在遇到李玙之前,先遇到了秦启明,也许,会有不同的选择。

这也只是种假设。

毕竟秦启明有着龙云沁最不喜欢的专业——绘画,而当时龙云沁在秦启明眼里是个被有钱男人包养的贫困男青年。

就是这样,挺糟糕的开头。

雨水哗哗直下,秦启明的车东绕西拐,来到了一栋破败的三层民宅前,他将龙云沁送回家。

“这地方,我刚来s市住过。喏,就在旁边那栋。”

燃烟指着不远处的一排老式骑楼,骑楼下的店铺紧闭,歪斜的招牌斑驳陆离。

“你每天去上班,要走很远的路吧,附近没有公交车站,这儿都快荒废了。”

坐在车内的秦启明,在车窗外弹弹烟灰,天色已完,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还好,也不是很远。”龙云沁傻站在车前,雨水沿着他脸庞滑落。

“快进去,进去。”

秦启明挥了下手,丢掉烟蒂,调车离去。

后来,两人之所以成为朋友,也许是因为,秦启明曾经也贫困过吧。

城中村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它藏在繁华都市的角落里,也许只是一道墙,便将繁华和贫困遮挡,隔开了两个不同的次元。

龙云沁的租房很小,只有15平方。他曾有位合租者,两人一个睡上铺一个睡下铺,一张吃饭的桌子都按不下,阳台小得要侧身走。

后来这位合租带着他全部的行囊——一口箱子离去,龙云沁吃力的支付每月的房租。

日子会慢慢好起来,毕业后,很多同学都是咬牙坚持下来。毕竟,大家都不想离开s市,想在这里扎根。

人往高处走,无数的机遇,会在这里获得。

贫困像条鞭子一样,鞭策着他们,日夜不息。

夏天租房里热得跟锅炉一样,冬天冷得像冰窖,寒来暑往,带着极大的恶意,煎熬着龙云沁。污浊喧闹的环境,无处不在的老鼠,蟑螂,对于喜欢静寂爱干净的龙云沁是极大的折磨。还记得总有一种黑色的甲壳虫子,从低劣的木构床里爬出,窸窸窣窣,彻夜不休。龙云沁会用书本拍死它们,然后难受得头皮发麻。

他是个在乡下生活过的人,他并不怕昆虫,只是这陌生的,源源不绝的生物,夜夜将他纠缠得难以成眠。

还记得第一次到李玙家中的情景,宽敞明亮,舒适整洁极了。哪怕只是搬张椅子,坐在那开满花卉的院子,龙云沁也能消磨一个下午。

龙云沁躺在病床上挖着秦启明买来的甜点,他对面的电视在播放着娱乐节目。秦启明从一早便坐在床旁,有时候玩弄手机,有时候看着电视,偶尔起身,出去买烟,或者给龙云沁买吃的。

昨日便交谈过关于住院费用的事,龙云沁说李玙留下了一笔钱,足够付住院费。

也讲了,被李玙搭救的事情。

秦启明听后,沉默了一会,才说:“小龙,你怎么想?”

怎么想?

龙云沁摇了摇头。

很奇怪,他从没有过复合的念头,哪怕那天下午,李玙坐在床旁,捏着他的手。

“我们不会再有什么瓜葛,就像一个剧谢幕时,总要有个了结一样,他是来了结的。”

对于李玙,龙云沁在朝夕相处下,已知道他的性情。

他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而且很不可思议,他会给别人留点面子。可能是自身所受的教育关系,自小受过训练,要从容,要有风度。

“我突然得到了平静,启明,就像我在s市没遇到过他一样的平静。”

烟消云散,灰飞烟灭。

“这是好事。”

秦启明还记得龙云沁情况最糟糕时的样子,简直像死物一般。

人与人之间,会有好的影响,也会有坏的影响,李玙对龙云沁的伤害无形而锋利。

“嗯。”龙云沁挖着甜点,嘴角扬起。

在山村里吃得最多的是酸是辣,甜味竟显得久违,仿佛是幸福的味道。

舔着汤匙,歪头看着秦启明,分别时日不长,秦启明总觉得是有变化的。是脸上的胡渣吗?还是眼里的疲惫?

“启明,你画现在卖得怎样?”

两人平日里虽然有联系,但秦启明很少谈他的营生。

“不好,不过还没到饿死的地步。”

秦启明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他在摸烟,但又放下了手。

“我前段时间和一家画廊签了两部作品,不过以我现在的状态,画不出什么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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