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2)


所以漠市开始的时间虽然固定在了每月最后一日,中苗边界的,异域他方的,每次最多也就二十多家,用一两个骆驼陀着,来去也方便。地上随意扯了一块破布,搭了一个小台,好一点就是大一点的泥黄帐篷了。

既无十万人家,那市列珠玑户盈罗绮自然也就没了,市集中唯一的一个固定居所,也还是苗疆废弃的车马驿站改建而成,地方也大,也有茶水提供。但定然是极少有的大队车马顺路停留才用的上,其余时间是没有人去的,即便去了也只是歇歇脚。

毕竟方寸大的地方,住不下多少人,也掩不住风沙,自然没有沙海明珠来的吸引人,更何况还有时而窜出穷凶极恶的沙寇。

寇乃匪类,做的无非也是写些落草响马之类的活计。试想谁愿意辛辛苦苦不远千里送过来的货物,连铜板都没捞到一个,反而被打劫的连裤衩都没了?

但这几片儿的沙寇倒是与旁不同,极少伤人性命,每年的三、六、九月也几乎不见踪影,许是怕将人都吓跑了,日后还靠什么生活呢?因此这几时聚集的商人也就最多,时间也稍长,六七日不等,偶尔还能出现些让人咂舌的奇货。

只是一点,这商人一金贵起来,价格也自然水涨船高,人多时还好些,人少了便翻了倍。而那些一年只来两三次的大商队,更是得了大便宜,无论人多人少,都要高于市价,有恃无恐。

不过若得了卖家同意,以物易物也无不可。

时下正是九月底的大市,赶巧的好时候,若错过了这个时候,就只能再等半年才有这样的机会了。

竞日孤鸣这日也起了个大早,换了一身白色的漠装,宽大的丝绸长袍最是凉爽,风从领口袖间吹入,上下一窜就能把身上的汗液湿气一扫而光。史艳文也同他一样,连衣上用来遮蔽风沙的兜帽都未曾变过,只是那套衣服比起竞日孤鸣的要更透风一些。

竞日孤鸣右手上挂了四个金环,褪下额间的配饰,又格外带了一把弯刀。他顺着小路来到凉亭,琉璃已经备好了羊皮水囊和钱袋等在那儿了,只是左看右看都不像还有其他人的样子。

“史艳文呢?”竞日孤鸣挂好水囊和钱袋,“又被丫头缠住了?”

“恩公早起就出去和丫头一起看骆驼了,”琉璃想了想,又疑惑的补充了一句,“他说他在‘草其’等候主人。”

“草其……”竞日孤鸣眼中含笑,似赞叹,又似无奈,“哈,只有他和丫头?”

“还派了几人跟着,但恩公似有察觉。”

他自然能察觉,竞日孤鸣向外走着,“无妨,本也不是跟着他的,他定然明白,走吧。”

“是。”

庙外放了一匹白马,缰绳马鞍都收拾齐备,竞日孤鸣只略略看了一眼便不在意,那马四肢修长腿蹄轻捷,很是适合女孩子。

“是他给你选的。”竞日孤鸣看了看天空,白云悠悠,风过无痕,是个出行的好日子,“丫头竟没抢去?”

琉璃正摸着鬃毛,闻言微怔,“这匹马太老实了,她不喜欢。”原本,她是想送给她作为补偿的。

竞日孤鸣穿的是薄靴,踏在地上的声音很轻,走在沙漠中也方便,偶有停顿也便不真切,听见回话也没有任何反应,只颧骨动了动,似乎无声叹了口气,“这马何时选的?”

“辰时一刻,天还未亮便拉着恩公去了山下。”

据现在一个多时辰,人不知已跑到了哪里,琉璃沉默一会儿,踌躇不定:“主人……”

“去吧,”竞日孤鸣转向另一方,一抬手示意她不用跟着,“再不追上去,丫头就真不见踪影了,三日后我们才回来,出去的时候顺便通知剩下的人这几日可自行安排,前两日无需固守此地。”

“是。”

琉璃抿了抿唇,纵身一跃上马,踏马扬鞭力道不轻,竞日孤鸣侧过头看着远去的女孩,二八年华,身形矫健,其飒爽英姿也已不输走踏江湖多年的女侠。

蹄声渐远,竞日孤鸣又看了一会,转身离开。

……

史艳文又看到了那两棵歪脖子白杨,一左一右的背靠着彼此,曾经直挺挺现在却弯曲的枝干被风沙侵蚀的仅剩半截,傲骨孤根也露出了风烛残年之态,衰败的厉害,走近了还能看到树上人为的断痕。

传说中的白杨倒下后可三千年不腐,就不知这现实中的枯朽残木,何时会没了踪迹。

史艳文靠着残木坐下,两匹骆驼就栓在不远处,驼峰间搭着珍贵的红狐裘子,趾高气扬的催着鼻息,驼铃作响,慵懒而高傲地原地踏步——跟他的主人一样。

竞日孤鸣的派的人早带着丫头离开了,他们去的是相反方向,边境人多的小村庄,也不用骆驼,一两天的时间,老早就动身了,还带了一辆拉货的马车。

有趣的是离开之前丫头给了他一个小锦囊,说是里面放了从琉璃那儿偷来的驱虫丹,他们这几日应该是要宿在绿洲的,沙漠里常有些有毒的虫子爬来爬去,若被蜱等虫子咬了,几个时辰便能要了人的命。

这丫头也不知真傻假傻,琉璃的东西哪能那么容易偷到的。

史艳文抬起手放在脑后,视线落在弯曲的枯枝上,长长的头发被藏在风衣里面,若是兜帽一盖上,除了颈间稍短的发丝,整个人便只露出下颌线条姣好的半张脸了。

啊,忘了,还有腰侧——一个月牙的空缺,刚好露出腹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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